别人的地皮我建的房子法律上谁有权(我的宅基地别人来建房)
导读:无论当事人是否明确约定在他人宅基地上兴建建筑物的所有权,最终建筑物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除非为集体内部转让)。根据我国土地政策和法律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人...
别人的地皮我建的房子法律上谁有权
导读:无论当事人是否明确约定在他人宅基地上兴建建筑物的所有权,最终建筑物应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除非为集体内部转让)。根据我国土地政策和法律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人不得随意处置使用权,包括允许他人出资建房并共享产权。在“一户一宅”和“房地不可分离”原则下,确认建筑物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一、别人的地皮我建的房子法律上谁有权
无论各位当事人是否对于在他人的宅基地之上兴建建筑物的所有权有所明确约定,但是无论如何,这些建筑物最终其实我们应当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持有人(除非这是发生在集体成员之间的转让)。通过研究我们国家目前所实行的土地政策及法律的基本原则,您会发现它们清晰地反映了一个法律原则: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够在现有的法律环境之下任意处置他们对宅基地的使用权,包括但不限于允许他人出资在其宅基地上兴建建筑物,并与出资方共享或分割这些建筑物。在“一户一宅”以及“房地不可分离”的基本原则指导下,依法确认在他人宅基地上兴建的建筑物归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这无疑是完全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和立法精神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二、别人的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对我有影响吗
需结合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倘若您所提交的各项手续合规且资料收集完整,这或许能使您得以顺利获得房产的所有权,换言之,对方之举亦有可能视作是一种赠予。
然而,根据本地关于房地产事务的规定以及所在区域的相关政策,很有可能会对当事人未来购房的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六条
房屋权属登记其实我们应当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我的宅基地别人来建房
未经同意在他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1、如果本村人之间将宅基地进行了合法的买卖,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其实可以获得补偿。2、双方并没有买卖宅基地,但建房过程中,建造者经过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进行了约定,应按照约定分配补偿。农村房屋拆迁经常会遇到这样一种情况:宅基地是甲的,却被乙建了房的,这种情况下,谁其实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呢?
确实,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中很多人都外出打工。原有的宅基地,也有不少被闲置下来,这时候就会存在,留在本村的人,在他人闲置的宅基地上建房的现象。
没有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还好,但一旦遇到征地拆迁问题,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对拆迁补偿款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下。拆迁律师团今天为大家具体分析这个问题。
村民外出打工,第二年回家发现邻居在自己宅基地上建上了新房
近日,安徽某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安徽某村村民孙先生外出打工,家中老宅一直闲置,于是嘱咐邻居王先生平日里帮忙看管一下。王先生想着反正宅基地空余面积孙先生也不会用,就自行在其宅基地上建造了一所房屋。
第二年村里遇上拆迁,孙先生回家一看,自家的宅基地上居然多出一所房屋。而这所房屋也在拆迁范围内,双方对拆迁补偿款的归属争执不下。无奈之下,孙先生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确认。
法院审判:未经许可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违法,拆迁补偿归宅基地主人所有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被告王先生未经原告孙先生允许,私自在其宅基地上建房,属于侵权行为。对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应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房屋应归并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由宅基地使用权人支付对价或给予补偿。并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于原告孙先生。
因此,本案中,房屋所有权由孙先生获得,那么拆迁补偿款也理应由孙先生获得,但王先生修建房屋的费用,应由孙先生支付合理的对价。
在他人土地上建房,什么情况下建房其实可以获得补偿?
从法院判例我们其实可以看出,未经同意在他人地上私自建房的,建房者是没有资格获得拆迁补偿的,那什么情况下建房者其实可以获得补偿呢?
1、本村人之间将宅基地进行了合法的买卖,买受人在宅基地上建房的,其实可以获得补偿。宅基地是其实可以在本村人之间合法的交易的,此时买受人为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当然有权获得宅基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但是,如果交易双方并非同村人,则买卖合同无效,买方无法获得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也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2、双方并没有买卖宅基地,但在建房过程中,建造者经过了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同意,并对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进行了约定的,此时应按照约定分配补偿。如果没有约定的,原则上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获得补偿,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应将房屋建造成本归还建房者。
拆迁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他人地上建房,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遇到拆迁时不仅得不到补偿,还有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所以,如果确有必要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的,其实可以经过合法的买卖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或明确约定好,如遇拆迁,补偿款如何归属,防止正在遇上征地拆迁时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