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钱(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导读:按照法律规定,十级伤残员工可获七个月的残疾补贴,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社保缴费工资为准。若工资超本地区平均工资300%,补贴按300%计算;如低于60%,则享有...
上海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钱
导读:按照法律规定,十级伤残员工可获七个月的残疾补贴,以受伤前十二个月社保缴费工资为准。若工资超本地区平均工资300%,补贴按300%计算;如低于60%,则享有60%平均工资的待遇保障。一、上海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钱
对于十级伤残的情况,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雇主有责任向遭受伤害的员工支付一次性付款作为残疾补贴金,其具体数额为七个月的雇员自身工资收入。这里提到的“本人工资”,特指在工伤事件发生或者职业病确诊前的过去12个月内,该名员工的平均每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工资。如果当事人的个人工资超过了所在统筹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他将被视为享有与该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300%同等的经济福利待遇;反之,如果当事人的个人工资远远低于所在统筹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的60%,那么他仍然能够享受到与该地区全体员工平均工资60%相同的权益和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上海十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怎么写
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一问题,其理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承担。若职工因生产过程中所导致的残疾状况评估结果为第七级别至第十级别,同时,劳动或聘用合同已达到期限并且被双方确认不再续签,亦或是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解除此类劳动和聘用关系的,那么都将会有义务由工伤保险基金向该劳动者提供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相关法例条款,十级工伤受害者将有权享受为期七个月之久的就业补偿。此项补偿金额应依据受伤害人员在遭受意外事故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薪酬作为标准来确定。倘若其薪酬超过所在地区的平均水平三倍以上,该笔补偿金将按照顶限的三倍予以发放;而对于那些收入水平低于所在地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受害者,他们将享受到当地平均工资60%的法定福利保护。
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伤残补助金是什么的问题带来帮助。一、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其实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伤残补助金是什么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没有上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支付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而且是一次性支付。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问题的相关解答,我们了解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而用人单位支付的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补助金是按照本人工资来计算的,如果有异议其实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来进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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