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政治权利都有哪些?(何谓自由权?我国现代法律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如何保障这些权利?)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 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 由。它包括公...
我很荣幸能够为大家解答关于法律上自由人指什么 的问题。这个问题集合囊括了法律上自由人指什么 的各个方面,我将从多个角度给出答案,以期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一个人的政治权利都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
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
由。它包括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的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
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的权利。它包含三方面的内容:
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
3)公民对被选举的代表享有监督和罢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所有的年满18周
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
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
居住期限的限制。
(二)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
,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
命的产物。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
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
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
版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同样重视言论自由,我国建
国以来的历部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写入宪法之
中。
3.言论自由人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
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
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护个人不受诽谤或者对权利的其他分割;
2)维护社会道德水准的需要;
3)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4)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
1)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2)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4.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
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宪法学
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1)预防制是事前限制,即所有的演说、出版等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
行为在表达以前要受一定的国家机关的干预和审查,前者只有通
过后者的审查才能实现其表达言论的意愿。
2)追惩制是事后限制,即所有的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的审查,都事
先被假定为可以行使,只有在表达言论后构成违法的才依法定程
序予以制裁的制度。英国、美国等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
种制度。
(三)出版自由
1.出版自由是言论自由的扩展,是广义的言论自由。它指的是公民
有权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
思想的权利。
2.在英美等国家,出版自由的观念根深蒂固。英国在1695年的时候
就取消了出版领取许可执照的制度;美国的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
:“国会不得制定法律来剥夺出版自由。”我国的历部宪法都专
门规定了公民出版自由的权利。
3.但是,出版自由并非毫无限制,对于出版自由的限制方式主要有
追惩制、登记制和审批制。英美等国实行追惩制,我国则实行登
记制和审批制:
1)前者不受任何的事先审查,只在出版后构成违法才予以追究法律
责任;
2)后者在出版前要接受新闻审查,经批准并登记后才能出版的制度
。
3)从禁止出版的范围看,有伤风化的出版物为各国所普遍禁止。
(四)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集会、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政治权利,各国宪法大多赋予公民以
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经济、社
会、文化权利公约》规定:“和平集会的权利应被承认。对此项
权利的行使不得加以限制,除去按照法律以及在民主社会中为维
护国家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卫生或者道德或
者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而加以限制。”
2.我国的历部宪法都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1989年10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对我
国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作了全面规定:
1)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达意愿的活动;
2)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
活动;
3)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
方式表达要求、抗议或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
※ 集会、游行、示威具有如下特点:
1)它是由公民自发举行的,而非由国家机关组织进行;
2)它是在露天公共场所公开举行的,而非在室内秘密进行;
3)它的目的是表达某种意愿,而非为了娱乐。
3.由于集会、游行、示威是一种较为激烈地表达意志的方式,在客
观上往往会给社会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因而,世界各国法律对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权利的行使都给予一定的限制,其方式有
三种:
1)申报制,即仅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
过相关机关批准的制度;
2)批准制,即集会、游行、示威须取得有关机关许可方能举行的制
度;
3)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机关的干涉,也无须
向任何机关报告,只有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
法予以惩罚的制度。
※上述各种限制方式中,批准制限制最为严格;追惩制限制最为宽松
;申报制处于两者之间--它既不会不当限制公民集会、游行、示
威权利的行使,同时又使相应的维护公共秩序的国家机关可以有所
防范,能平衡秩序和自由的矛盾,所以是一种较合理的限制方式。
4.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公民在行
使这些自由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1)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
利;
3)集会、游行、示威的时间、地点、路线等都要按事先批准的内容
进行。
※从以上可以看出我国采取的限制方式是批准制。
(五)结社自由
1.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依照法律规定的手续组织某
种社会团体的自由。
2.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不以
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又可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以营利
为目的的结社如组建公司,政治性结社如组织政党,非政治性结
社如组建慈善机构。
3.在国外,结社自由包括组建政党自由,在我国一般不包括此项内
容,因为我国由***一党领导,其他八个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
***领导的参政党,故不允许组建其他政党。
4.1989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国家社
会团体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非
法干涉。对社团的成立登记、监督管理等基本问题做出了具体规
定,为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二、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是欧洲在反对宗教压迫的斗争中确立的,是言
论自由的先驱。
(二)我国仍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因
1.宗教是人类社会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现象,有它产生、发展和消
亡的过程,宗教存在的认识根源还远未消除,宗教的存在有其客观
基础;
2.宗教具有民族性、群众性,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民族团结;
3.宗教信仰属于思想领域问题,无法用强制的方法解决;
4.宗教具有国际性,实行宗教信仰自由可以促进国际交往;
5.在现阶段,信教与不信教的公民在政治上、经济上的利益是一致
的,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三)宗教信仰自由是指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
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
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
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
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正常的宗教活动应当:
1.公开的、有组织的;
2.在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不得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
序;
3.与行政、司法和教育相分离;
4.非封建迷信活动;
5.坚持独立自主办教,不受外国宗教势力的干涉和控制。
※ 但是,中国***党员不得信教。
三、公民的人身权利
(一)人身权利的范围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
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
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
搜查公民的身体。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
害。
1)人格是指作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必须具备的法律上的资格;
2)公民人格权的范围:
①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荣誉权;
②人身自由权和健康权;
③个人隐私权与个人意见权。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的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权利
1)通信自由是指公民有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
的自由;通信秘密是指公民通信的内容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人
不得非法拆封、毁弃、偷阅他人的信件。
2)扣押和拆封信件要依法进行:
①决定权--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②法定原因--国家安全需要或者刑事侦查需要;
③法定程序--出示搜查证件或者情况紧急的也要制作搜查笔录。
(二)对公民的人身权利进行限制必须具备的条件
1.合法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及行使
公安机关权力的机关。
2.有法定的原因--包括现行犯罪、搜集犯罪证据、国家安全需要和
刑事侦查需要。
3.合法的程序--包括着装、出示证件、人数和笔录等。
四、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国家赔偿权
(一)批评建议权
1.批评权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缺点和错误、态度与
作风有权提出要求克服改正的意见。
2.建议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的工作有提出改进的主张和方案的权
利。
(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
1.申诉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国家机关
提出请求,要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它有诉讼上的申诉和非诉讼的申
诉之分。
(1)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或者其他公民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裁判不服,认为确有错误,依
法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审查处理的行
为。它一般在申诉主体、申诉对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
诉效力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
(2)非诉讼的申诉是指公民对行政机关做出的决定不服,向其上级
机关提出申请,要求重新处理的行为。它在申诉主体、申诉对
象、申诉期限、申诉理由和申诉效力等方面一般没有特别的限
制。
2.控告权是指公民对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行为
有提出指控与请求有关机关对违法失职者予以制裁的权利。
3.检举权是指公民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机关进
行揭发和举报的权利。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机关应当查清事实并处理,任
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同时,行使该权利的公民亦不得捏造或
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三)取得赔偿权
1.取得赔偿权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
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1995年5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详细规定了公民
取得赔偿的范围、程序、方式和计算标准等内容,从种类上看,国
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种。
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一)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1.劳动权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
利。
2.公民有平等的就业权、选择职业权、劳动报酬权,国家要努力增 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机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劳动。
3.国家提倡劳动竞赛,提倡义务劳动,奖励劳动模范。
(二)休息权
1.休息权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提高劳动效率,规定劳
动者享受的休假或者休养的权利。
2.国家规定了休假制度,如八小时工作制、双休日制度、节假日制
度和探亲假制度等;同时,国家发展各种休息场所与设施。
(三)财产所有权
1.范围--公民可合法拥有的私人财产,包括合法的收入、储蓄、房
屋和其他财产。
2.保护途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
偿等三种。
3.保护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同时意味着保护公民的财产继承权。
(四)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1.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达到一定年龄、条件的
有权退休安度晚年。
2.上述人员退休后享有一定的工资待遇和其他生活待遇。
(五)物质帮助权
1.前提条件:①年老;②疾病;③丧失劳动能力。
2.具体措施:
①国家兴建和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②国家实行退休保障制度;
③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军属,优待军人家属;
④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废的公民的劳动、生
活和教育。
六、公民的文化教育权利
(一)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1.受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文化、科学、品德等方面教育训练的权利
。
2.受教育同时也是公民的一项义务,主要包括九年制义务、岗前培
训义务。
(二)科研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1.科学研究自由是指公民有权通过各种方式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工作
,同时也意味着公民有权在科学工作中自由地探讨问题,发表意
见,对各种科学问题和各种学派持有自己的见解。
2.文化艺术活动自由是指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兴趣从事各项
文艺活动,有权按照自己的特点发展自己的文化艺术风格。
何谓自由权?我国现代法律规定的哪些基本权利属于自由权?如何保障这些权利?
自由权是人权的一个基本权利。
包括:?
1、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秘密受法律保护。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通信自由;属于自由权
关于如何维护自身自由权:
人身自由权:
(1)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2)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外,刑法还对绑架、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对这些非法侵害公民人身自由权的犯罪行为予以刑罚惩处,以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3)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人,应当在被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询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69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在3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至4日。对于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搜查人出示搜查证。”第112条规定:“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这些程序上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的保护。
2.宗教信仰:
1954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82年12月4日全国人大五届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宗教信仰自由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通则》、《教育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告法》等法律还规定:公民不分宗教信仰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公民不分宗教信仰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各民族人民都要互相尊重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公民在就业上不因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广告、商标不得含有对民族、宗教歧视性内容。
1994年1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以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同年2月,中国政府还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尊重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外国人在宗教方面同中国宗教界进行的友好往来和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中国法律规定,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在中国,任何人、任何团体,包括任何宗教,都应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这与联合国人权文书和公约的有关内容是一致的。
国家在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的同时,要坚决打击在宗教外衣掩盖下的违法犯罪活动和反革命活动,以及各种不属于宗教范围的危害社会秩序和人民生命财产的迷信活动。
3.言论自由:
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
、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
,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
命的产物。17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
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
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
版的自由”。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也同样重视言论自由,我国建
国以来的历部宪法都将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权利写入宪法之
中。
3.言论自由人作为公民的法律权利,其核心是指国家的任何立法与
行政活动都不得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
的,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种:
1)保护个人不受诽谤或者对权利的其他分割;
2)维护社会道德水准的需要;
3)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行为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
4)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
※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权利和
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
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具体表现为在行使权利和自由时:
1)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
2)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
3)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
4.对于言论自由的限制范围、限制方式,许多国家都制定有专门的
法律加以调整,如新闻法、出版法、诽谤法、广播法等。宪法学
将各国不同的法律限制方式分为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
1)预防制是事前限制,即所有的演说、出版等行使言论自由权利的
行为在表达以前要受一定的国家机关的干预和审查,前者只有通
过后者的审查才能实现其表达言论的意愿。
2)追惩制是事后限制,即所有的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的审查,都事
先被假定为可以行使,只有在表达言论后构成违法的才依法定程
序予以制裁的制度。英国、美国等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都实行这
种制度。
材料一:农奴在法律上是“自由人”;地主再也不许买卖农奴和干涉他们的生活;农奴在获得“解放”时,可以
(1)俄国1861年改革;日本明治维新 (2)必须出钱赎买这块份地。反映了这次改革表面上看是解放了农奴,实际上是对农奴的掠夺。维护了地主阶级的利益,对农奴的剥削。(答案合理即可) (3)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都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等。保留了大量的封建残余,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答案合理即可) |
农奴在法律上是“自由人”,地主再也不许买卖农奴和干涉他们的生活。上述内容应该出自下列哪次事件?(
D |
试题分析:分析题目得出的有效信息是“农奴在法律上是“自由人”,地主再也不许买卖农奴和干涉他们的生活”,根据所学知识,为了解决危机,1861年,俄国亚历山大二世进行了改革,主要内容是废除农奴制,同时宣布了这条规定,俄国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因此本题选D。 点评:本题难度较小,考察学生对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的识记能力,俄国1861年农奴制改革的内容是同学们掌握的重点内容,另外,19世纪六七十年代,很多国家采用多种形式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通过改革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有俄国和日本,是命题的重点,同学们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掌握。 |
经典法制格言
经典法制格言1
1、法律就应是铁的,像铁锁那样。
2 、法律与利益同在,依法与文明同行。
3、拿法律不当回事,等于拿生命当儿戏。
4 、让守法者如沐春风,使违法者如履薄冰。
5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
6 、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
7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十次犯罪。
8 、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
9、反腐倡廉关键是防微杜渐,特别应该当心第一次。
1 0 、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
1 1、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1 2、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
1 3、洁身自好,方能不失自我;公正执法,方显法官本色。
1 4、只要法律不再有力量,一切合法的东西也都不会再有力量。
1 5、执法者唯有维护司法的尊严,才能最终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
1 6、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1 7、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1 8、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1 9、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2 0、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2 1、正义是法的第二项重大使命,不过其第一项使命则是法的安定性,即和平。
2 2、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2 3、法官只有自身干净,严肃执法才有底气,维护正义才有勇气,开拓进取才有锐气。
2 4、法律是一个监督员,时时刻刻监督着你的行为,只要你遵守法律,法律才会保护你。
2 5、不拿当事人一针一线,不受当事人一钱一毫,不吃当事人一餐一汤,不沾当事人一丝一发。
2 6、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制定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也应该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2 7、咱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咱们不得不为自我编织一个笼子,然后把自我关在里面。
2 8、不论哪个时代,如果在法庭上和在教室里进行的各种阐释理论所产生的意见分歧太大,那么法律就会失去力量。
经典法制格言21、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2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3、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
4 、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5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6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7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8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9、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1 0 、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
1 1、凡是解释越简单的法律,也就是也公正的法律。
1 2、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1 3、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1 4、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
1 5、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
1 6、自由是一种务必有其自我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1 7、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
1 8、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
1 9、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2 0、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
2 1、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
2 2、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
2 3、在企业立法中,全民抑或群众,工业抑或农业等所有制和行业的概念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2 4、自由人得名于自由一词。自由是每个人,除了受到物质力量或法律阻碍外,可以任意作为的自然力量。
2 5、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
2 6、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正因,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2 7、在忽视正义的地方,在作为正义核心的平等在成文法条款中不断遭否定的地方,那里的法律就不仅仅是不公正的法律,而是完全失去了法律的本性。
经典法制格言31、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孟德斯鸠
3、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法)孟德斯鸠
4、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
5、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日)日莲《立正安国论》
6、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晋)傅玄《傅子·法刑》
7、那不知道自己缺乏自由之意志的人才是真正的贫穷者。--尼采
8、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9、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0、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11、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柯南·道尔爵士
12、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意)拉布里奥拉
13、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14、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申斯通
15、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16、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索福克勒斯
17、如果说就某特定国度的特定时期而言法律是命令,那么把它放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考察,法治社会的法律又是一种永恒的理性对话过程。它是一种“对话”(discourse),乃是指法律是在各种不同的观点及利益的交锋与辩论中不断获得产生变更与发展;它是一种“理性”(retional)对话,乃是指这种对话在本质上是一种平和而非暴力的说理过程。--张千帆
18、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马克·吐温
19、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棚濑孝雄
20、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菲力普斯
21、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马克·吐温
2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23、守一而制万物者,法也。--(战国)冠子《冠子·度一》
24、私有财产的真正基础即有占有,是一种事实。一个不可解释的事实,而不是权利。只是由于社会赋予实际占有以法律的规定,实际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质。--马克思
25、所谓人的法律,我是指生活的一种方策,使生命与国家皆得安全。--(荷)斯宾诺莎
26、我不同意你说的观点,但我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27、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扞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28、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美])L·亨金
29、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祸害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法)摩莱里
30、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亚里士多德
31、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英)培根《论司法》
32、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边沁
33、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丁尼生
34、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马克·吐温
35、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
36、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民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马丁
37、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英)洛克《政府论》
38、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着君主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孟德斯鸠
39、只要不违反公正的法律,那么人人都有完全的自由以自己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亚当·斯密
40、自然法即神灵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一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定地拒绝遵守。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忽视神灵法的规章制度,因为规章制度赋予我们和平比较好的政府和稳定,因而对我们来说,规章制度比神灵法更好,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灵法的话,他会将我们陷入迷惑无序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41、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瓦谢尔
42、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孟德斯鸠
43、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卡尔·马克思
44、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唐)吴兢《贞观政要·公平》
45、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恶果,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经典法制格言4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做文明的中学生。
2、知法懂法才能用法,遵法敬法才能倚法。
3、尊重法律,尊重自己。
4、法律是支撑世界的天平。
5、法网如天网,无形之中,束缚阴霾于股掌之间。
6、以学习为重,以纪律为中,则成功为终。
7、依着法律走,跨过内心的污浊,笑对人身。
8、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就是维护法律最好的方法。
9、如果人们不遵守法律,那么社会秩序就会变得一团糟。
10、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
11、法律是一架天平,我们在这头,正义在那头。
12、纪律,对于一个学生来说是成功与否的关键。
13、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律,社会的秩序就会崩塌。
14、法犹水,国如鱼,鱼缺水则死,国无法则亡。
15、学习的种子在这里播种,纪律的幼苗在这里生长。
16、法律像母亲温暖的双手,使我们的世界,春暖花开。
17、法律是约束我们的条框,也是保护我们的条框。
18、法律是迷航中的指航灯,为我们照亮正确的人生道路。
19、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20、有力不在个子高,有理不在声音高,学法明理天下事,法律知识不能少。
21、法是你我他,你我他是家,家是国,无法不成国。
22、我们触犯了法律,那么法律就是悬在我们头顶的正义之剑,我们遵守和维护法律,那么法律就是我们生活的保障。
23、法中寄情,法中寓情,惟加之自省自律,方成法律之威,法律之效。
24、遵规守纪,是我们作为中学生的基本要求;文明礼仪,是我们作为城中人的基本素质。
2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26、校风就像一面旗,竖立在每一个城关学子的心中,迎风飘扬,扬起了光明,扬起了胜利。
27、法律有时是慈祥的母亲,守护着我们;有时是冰冷的警钟,警示我们。实际上,主权在我们手上。
28、选择了克制,就选择了忍让:选择了约束,就选择了自由;选择了纪律,就选择了成功。
29、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
有没有人知道 自由人 的日文 英文 ....等各种外文写法
首先我想问问你这个“自由人”是什么意思?是法律中的“自由人”还是“自由业者”的意思?
“自由业者”日文是“フリーター”,
[附]日本语国语词典:
フリーター:フリー-アルバイターの略,定职につかずに、アルバイトの形でいろいろな仕事を続ける人。フリーター。
[翻译]フリーター是フリー-アルバイター的略称,指没有固定职业,从事兼职等各种工作的人。
英文说法很多:Free-part-timer,permanent part‐timer,free woker什么的。我就曾经无业做过很长时间自由业者,别人问我工作的时候我就是这样回答的。
法律中的“自由人”(法律中“自由人”是指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有行为能力的人。)
法律上的自由人(liberi),原自古罗马法律,所以我觉得词源应该不是英文。日文怎么说我不知道。
好了,今天关于“法律上自由人指什么 ”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法律上自由人指什么 ”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