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三要素是)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1、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2、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与义务。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
接下来,我将为大家解答有关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现在,我们就开始探讨一下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的话题吧。
法律关系三要素
法律关系三要素: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客体。
1、法律关系主体,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国家。
2、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与义务。
3、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
合同法律关系包括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合同法律关系主体是参加合同法律关系,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合同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属性:
法律关系的属性是调整性社会关系。如前所述,在法律关系的属性上存在着较大的分歧和争论。我国法学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法律关系究竟是思想意志关系”还是“思想意志关系与物质社会关系的统一”这一对问题上。
只有本源性社会关系和调整性社会关系的分野,才是划分社会关系的恰当方式。按照这一基本分类,则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是调整性社会关系。调整性既是法律关系的基本属性,又是法律关系的社会本质。在调整性一词中,已经充分包含了法律关系之主体意志性。
法律关系三要素是
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1、法律关系主体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在每一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主体的多少各不相同,在大体上都属于相对应的双方:一方是权利的享有者,成为权利人;另一方是义务的承担者,成为义务人。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2、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在每一复杂的法律关系客体不是简单的物,而是一定的行为或精神、物质等利益。
3、法律关系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它是法律关系的核心。权利是指一定的主体依照其在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法律资格,而有权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以及可以要求其他主体做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
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依照其在法律关系中担负的法定职责或约定的义务,所必须做出或不得做出一定行为的能力。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中有着相辅相承的关系,权利以义务的存在为条件,义务以权利的存在为条件,每一项权利都有相应的义务,每一项义务都有相应的权利。
法律关系三要素的作用:
1、确定法律关系的性质:通过法律关系三要素,可以将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区分开来。不同的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如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继承关系等,这些关系的性质由其三要素的特征所决定。
2、确定权利义务关系:法律关系三要素确定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决定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行为方式和利益分配。因此,了解法律关系三要素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更好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3、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法律关系三要素的确定可以维护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如果法律关系的客体或内容发生变化,法律关系也会随之变化。因此,明确法律关系三要素,可以确保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避免因客体或内容的变化而导致的法律关系的变化。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法律分析: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律上权利义务形式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有三项:(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内容;(3)法律关系客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考点2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一般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等构成。
(一)法律关系主体
1.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种类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根据各种法律的规定,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2.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就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即具有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1)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行为能力。&考&试大$行为能力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参加者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
法律关系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法律关系客体是一个历史的概念,随着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其范围和形式、类型也在不断地变化着。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类:(1)物。法律意义上的物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人类认识和控制、有用的财富。它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生产物;可以是活动物,也可以是不活动物。(2)行为。在很多法律关系中,其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是行为。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行为是特定的,即义务人完成其行为所产生的能够满足权利人利益要求的结果。(3)精神产品(非物质财富)。西方学者称之为“无体(形)物”。&考&试大$我国法学界常称为“智力成果”或“无体财产”。(4)人身利益。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它是人的物质形态,也是人的精神利益的体现,包括公民、法人的姓名权、名称权;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等。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它是法律规范的指示内容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落实,是法律规范在社会关系中实现的一种状态。法律权利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作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是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法律义务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主体的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是法律关系主体为一定行为的必要性。
2.权利义务的分类
(1)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2)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根据权利义务主体的性质,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法人)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3)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
3.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
第一,从结构上看,权利义务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第二,从价值上看,权利和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
第三,从产生和发展看,权利义务经历了一个从混然一体到分裂对立再到相对一致的过程。
第四,从数量上看,权利义务的总量是相等的。
4.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由法律的一般规定转化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实有权利和义务以后,也还存在着一个实现问题,权利不能实现就歪曲了它的本质,而义务不能实现就造成了对权利人利益的损害。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国家来保障。
例解
下列有关法律关系客体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2005/1/92,不定项)
A.所有的法律关系客体均包含着某种利益
B.无法律关系客体就无法律关系
c.多向(多边)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有主次之分
D.在确定法律关系客体的标准时,不涉及法的价值评价
[答案及解析]D。
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包括
法律关系构成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和客体。
法律关系,指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人们根据法律规定而结成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任何一个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有生命并具有法律人格的个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概念,指具有法律人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组织。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又称权利客体、义务客体或权利客体。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法律依据
《法律关系的种类》
第四条 按照法律关系主体的具体化程度不同可以划分为一般的法律关系和具体的法律关系。其中,具体法律关系依据主体单方具体化还是双方具体化又可划分为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最典型的是所有权关系,即物权关系,物的所有权人是具体的,而义务人则是不具体的一切人,他们都有义务不得侵犯权利人对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相对法律关系最典型的形式是债权关系,即特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在债权关系中,债权人与债务人都是具体的,而且债权人享受自己的权利依赖于债务人承担自己的义务,否则债权人的权利也不可能得到享受。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法律关系由三要素构成,即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这一命题至少说明三个问题: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存在,就不可能产生法律关系。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或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社会关系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中有些领域是法律所调整的(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行政管理关系等),也有些是不属于法律调整或法律不宜调整的(如友谊关系、爱情关系、政党社团的内部关系),还有些是法律所保护的对象,这些被保护的社会关系不属于法律关系本身(如刑法所保护的关系不等于刑事法律关系)。即使那些受法律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并不能完全视为法律关系。例如,民事关系(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也只有经过民法的调整(即立法、执法和守法的运行机制)之后,才具有了法律的性质,成为一类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的贯彻。换言之,人们按照法律规范的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由此而发生特定的法律上的联系,这既是一种法律关系,也是法律规范的实现状态。在此意义上,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合法(符合法律规范的)关系。这是它与其他社会关系的根本区别。
从实质上看,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正在于它体现国家的意志。这是因为,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有目的、有意识的建立的。所以,法律关系像法律规范一样必然体现国家的意志。在这个意义上,破坏了法律关系,其实也违背了国家意志。
但法律关系毕竟又不同于法律规范,它是现实的、特定的法律主体所参与的具体社会关系。因此,特定法律主体的意志对于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实现也有一定的作用。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表示一致(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产生。总之,每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是否要通过它的参加者的意志表示,呈现出复杂的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关系,它是法律规范(规则)“指示”(行为模式,法律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在事实社会关系中的体现。没有特定法律关系主体的实际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就不可能有法律关系的存在。在此,法律权利和义务的内容是法律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社团组织内部的关系)的重要标志。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哪些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和法律关系的内容。
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1、公民。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2、机构和组织;
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以我国有关法律以及我国与有关国家签证的条约为依据,也可以成为我国某些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好了,今天关于“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法律关系的要素有哪些 ”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