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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区别(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多指***对于自身的追责,其因自身过失给工作产生某种不利影响或严重危害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道歉也难以弥补其...

希望我能够为您提供一些关于责令辞职与辞职的区别的信息和知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区别(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区别

法律分析:引咎辞职多指***对于自身的追责,其因自身过失给工作产生某种不利影响或严重危害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道歉也难以弥补其所犯的错误,大都用于政治官员身上。责令辞职不受自身控制,多指上级因其成员不适合某项工作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变相的组织处理。责令辞职有两种适用情形:领导成员应该自己引咎辞职的,但其本人不愿提出辞职的;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四条 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十九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委(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

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责令辞职是因犯较小责任的错误而给予的一种较体面的终止工作方式。\x0d\撤职是因不能满足本职工作能力和要求而给予的终止该职位的行为。\x0d\解聘是因不能满足已聘岗位要求而终止聘用的行为。\x0d\开除是因犯有严重错误而给予的处分行为。

责令辞职和免职什么区别?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引咎辞职是什么意思

引咎辞职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的行为。

咎不是一般的过失,而是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这种咎未达到违法的程度或虽违法但依法不追究法律责任时,领导干部应该引咎辞职。

在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环境中,引咎辞职是政治官员,指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而非一般文职人员的一种自责行为。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

扩展资料: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因公辞职就是因为要担任的新职务和老职务之间有法律冲突,所以需要辞职。有因公辞职,也就会有因私辞职,但是通常称为“自愿辞职”,主要是因为个人原因。

责令辞职就是任免机关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则是主动辞去领导职务,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但如果要求其引咎辞职却不答应的话,也一样可以责令其辞职。

其中,责令辞职为被动接受组织处理,而引咎辞职则是督促其主动承担责任的行为。一句话,除了自愿辞职是主动选择离开官场,其他几种情形依然会留在党政干部序列中,除非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不会影响级别和待遇。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对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根据该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并在第十五条中具体列举了应当引咎辞职的九种情形。

第十九条则规定,“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可以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党政领导干部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应当引咎辞职而不提出辞职申请的,党委(党组)应当责令其辞职。”

百度百科-引咎辞职

公务员免职、责令辞职和引咎辞职到底有什么区别

公务员免职、辞职、责令辞职.....这些词虽然长得像,但其实差别很大。下面就来具体看看吧。

免职

指依法免去某人所担任的职务,是相对于任职而言。大致分两种情况:

一是因职务调动而免职,在任命新的职务之前,先免除其原有职务,这是正常的任命程序需要,除此还因一些非过错性原因,比如退休、任期届满也可启动免职程序。

二是因过错被免职。这种情况下的免职区别于撤职,因其暂时不适于继续担任本职而先行免职,接受调查或审查,严格讲不属处分形式之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一)达到任职年龄界限或者退休年龄界限的。

(二)受到责任追究应当免职的。

(三)辞职或者调出的。

(四)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

(五)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的。”

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

撤职

相对免职,撤职属于惩罚性的撤销职务,分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两类。公务员因违纪违法或失职渎职等原因均可能被撤职。

《公务员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受撤职处分的,按照规定降低级别”,也就是说,与免职不同,被行政撤职处分者要降低级别,且工资待遇也要受到影响;党内撤职和行政撤职的禁止晋升时长均为两年。两年后,他们也还有恢复级别乃至继续晋升的机会。

降职

降职在《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的表述为“降级”。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因工作能力较弱、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现职务层次的,应当降职使用。降职使用的干部,其待遇按照新任职务的标准执行。”

《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则将“降级”作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六大种类之一,排在警告、记过、记大过和撤职、开除之间,其严重程度仅次于撤职。对于因何种情形应当予以降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章“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也有详细规定。

与撤职一样,降级处分的有效期也是两年,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与撤职不同的是,降级有可能只降一级,也有可能连降好几级。对于“断崖式”降级的官员,基本上已没有可能官复原职;而对于降级幅度不大者,依然有恢复原先级别甚至晋升的可能性。

辞职

根据不同的辞职原因,可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

领导干部因严重失误、失职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应当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责令辞职,仍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或提请罢免。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改任非领导职务

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我们常听说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都属于非领导职务,也被称为“虚职”。

如果说一个领导干部从领导职务调整为非领导职务,他的职级没有发生变化,但是他的工作任务和手中的权利会“缩水”。

对于这些“转非”的干部来讲,如果在影响期内表现出色,他们也有再“转正”的机会。

开除

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公务员因刑事犯罪,或有违法违纪情节严重的,其被开除公职之后,不再享有公职人员任何身份待遇。

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几年内不得担任高于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二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一、责令辞职的领导干部几年内不得担任高于

1、两年,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

2、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二、责令辞职和开除有什么区别

1、责令辞职是让你自己辞职的。

2、职和开除是政务处分的种类的,是对公职人员的处分的,解聘是事业单位对于聘任制的人员因不符合聘任的条件而解除聘任合同的。

三、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法律依据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五十九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的区别?

区别如下:

引咎辞职:引咎辞职一般指***因自身过失而给工作造成了一定损失或产生了某种不利影响从而主动辞去领导职务的行为,是***自我追究过失责任的一种形式。

自责的方式通常有道歉和引咎辞职两种。道歉是政治官员就自己的不良的履职情况或言行公开地向公众道歉,争取公众的宽恕;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政治官员的不称职行为或严重违背民意的行为,通过道歉也难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只有提出辞职。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二是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免职,指依法享有任免权的机关按照法律或制度规定免去公职人员所担任的职务。

需要注意的是:免职只是意味被免职人不再担任原职务,一般不具有惩罚性,所以公职人员正常的职务调动会用到此词;触犯法规的公职人员往往也用到此词,他们因为当时不适任原职所以或是职务调动或是事后再担任原职,故“免职”并非一般人所认为的“撤职”。

责令辞职属于组织处理吗

属于组织处理。

责令辞职是一种组织处理方式,是组织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严重失误、违规行为或不胜任等问题进行处理的手段之一。这种处理方式意味着组织要求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一种对员工责任的追究和组织管理的手段。责令辞职旨在通过员工的自愿辞职来解决问题

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区别(责令辞职、撤职、解聘、开除的区别是什么?)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责令辞职与辞职的区别”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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