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上班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导读:每天就坐在办公室工作的这些工作岗位毕竟是少数的,现在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有可能会为了完成公司的业绩来回奔波于城市当中,所以上班的整个状态不一定就是全部在公司的...
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导读:每天就坐在办公室工作的这些工作岗位毕竟是少数的,现在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有可能会为了完成公司的业绩来回奔波于城市当中,所以上班的整个状态不一定就是全部在公司的。因此,只要是为了工作,工伤并不是局限于只在公司当中的意外状况的。例如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这也是有明确规定的。每天就坐在办公室工作的这些工作岗位毕竟是少数的,现在绝大多数的员工都有可能会为了完成公司的业绩来回奔波于城市当中,所以上班的整个状态不一定就是全部在公司的。因此,只要是为了工作,工伤并不是局限于只在公司当中的意外状况的。例如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这也是有明确规定的。
一、上下班交通事故工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 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
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其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二)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提供材料:
1、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资卡明细单、工资条、胸卡、考勤卡等复印件,原件需同时带好);
3、受伤者身份证复印件;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复印件或出院记录复印件,死亡的还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需提交由用人单位开具的派工单或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
6、属于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家中正常路线图;个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本人机动车复印件。属于暂住本市人员,还应提供租房协议或房东出具的租房证明、房东联系电话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7、需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属于单方交通事故的,也应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
8、属于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逃逸证明》。
9、受伤职工的劳动保障卡复印件,若为非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交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工伤认定申请表》备注一栏中注明劳动保障卡号和暂住证编号,未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员工请先到本局结算中心大厅或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劳动保障卡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10、证人证言2份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如果在上下班过程当中是为了完成自己的私事发生了意外,那当然不能够算作为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上下班的交通事故能够被视作为工伤的,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在驾车的过程当中走的就是合理的上下班的路线,具体也要经过工伤认定以后才能确定的。
上班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班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其实可以算工伤的,但前提也是要主要的责任是在第三方,如果主责任方在于自己的话那么是不会得到工伤保险的赔偿,这就要看实际的情况才能进行处理。一、上班下班路上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算工伤。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在认定职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时其实我们应当考虑下列4个必备要素:
1上下班的规定时间;
2上下班的必经路线;
3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责任;
4机动车事故。
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
二、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其实我们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
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其实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其实我们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存在工伤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对于两者都是其实可以得到的,但在申请的时候也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于交通费用赔偿足够的话,那么是其实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补足差额部分的,因此,对于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