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样式有哪些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含:(1)双方当事人信息,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2)预售商品房地理位置、编号;(3)商品房数量、面积类型及价格;(4)购房价款、支付方...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样式有哪些规定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包含:(1)双方当事人信息,法人需法定代表人签字;(2)预售商品房地理位置、编号;(3)商品房数量、面积类型及价格;(4)购房价款、支付方式及交付时间;(5)房屋用途;(6)产权转移方式及期限;(7)违约责任;(8)可协商的补充条款。一、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样式有哪些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及条款要素:(1)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称谓、地址信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而言,必须同时具备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确认;(2)详细记载预售商品房的准确地理坐标及其对应的编号号码;(3)明确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数量以及其具体面积计量单位——通常情况下,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基础进行计量,并且需要明确该面积数值所指为何种类型的面积,例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特定用途的面积等;(4)清晰注明购房价款亦即房屋的总价值,这包括明确每平方米的价格以及整体房价总额;(5)明确规定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与方式;(6)明确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用房等;(7)明确房屋产权转移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应的期限要求;(8)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9)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协商确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
款。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联机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针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备案流程,我们整理如下几个步骤供您参考:
首先,购房者需进行在线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
其次,开发商应于合同签署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步,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并获得备案编号后,将合同文本打印出来,买卖双方需在上面签字盖章,各自保留相应的份数;
最后,合同签约完成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再次审核,确认无误后返还备案编号,至此,备案工作圆满结束。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其实我们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其实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其实我们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商品房预售合同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及条款要素:(1)明确约定双方当事人的具体称谓、地址信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而言,必须同时具备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字确认;(2)详细记载预售商品房的准确地理坐标及其对应的编号号码;(3)明确约定预售商品房的数量以及其具体面积计量单位——通常情况下,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基础进行计量,并且需要明确该面积数值所指为何种类型的面积,例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或者其他特定用途的面积等;(4)清晰注明购房价款亦即房屋的总价值,这包括明确每平方米的价格以及整体房价总额;(5)明确规定预售款项的支付方式以及房屋实际交付的时间与方式;(6)明确房屋的实际使用性质,例如住宅用房、办公用房、经营性用房或者其他特殊用途的用房等;(7)明确房屋产权转移的具体方式以及相应的期限要求;(8)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9)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协商确定的其他补充条款。
哪些商品房可以预售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一、哪些商品房其实可以预售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已经支付全部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
3、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商品房建设安装工程的总投资已经完成25%以上,或者商品房的建筑基础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6、已经确定商品房的竣工交付日期,并落实了市政、公用和公共建筑设施的配套建设计划;
7、已经与在上海注册登记的银行签订了预售款监管协议;
8、已经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二、怎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1、确认开发商已经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为保护购房人的基本权利,国家对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得不到法律保护。因此,购房人在签订预售合同前,其实我们应当首先查验开发商在售楼现场公示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认自己拟购房屋在预售许可的范围内,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2、认真阅读开发商制定的格式条款
按市场通常做法,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往往会先行订立认购协议。认购协议的主要作用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时候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就商品房预售的通用条件,一般都会制定针对大多数购房人都适用的格式条款,作为将来与购房人签订预售合同的依据。购房人应事前认真阅读了解,不明白的地方需让开发商当即给予解释,不满意的地方需及时与开发商磋商,并将协商一致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固定。实际生活中,许多购房人不重视这个环节,常常导致签订正式合同时的纠纷和矛盾。
3、注意土地使用年限
出让土地的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时开始起算,只有剩余年限才对购房人有实际意义。有的开发项目的开发周期很长,可能导致商品房售出时的实际土地使用年限已经大幅缩水。有的具有居住功能的商品房,其对应的土地用途并不一定是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也大大短于一般住宅。购房人应注意甄别,以免签订合同后才后悔。
商品房预售满足了购房者对商品房的需求,让其提前获得了稳定的房源,可是购房者不能只贪图价格上的便宜而忽略了其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以及程序,购房者自己有必要了解下什么样的商品房其实可以预售,这样才其实可以知道自己买的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