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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是不是明年准备一夫2妻(老公想要一夫二妻,我该怎么办)

韩国法律也是规定一夫一妻制.只是结婚年龄偏小(与中国相比)韩国法务部2006年11月16日称,民法规定的女子满16岁、男子满18岁的订婚及婚姻年龄将统一改为满1...

现在,请允许我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中国法律允许一夫二妻的相关信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关于中国法律允许一夫二妻的讨论,我们开始吧。

国家是不是明年准备一夫2妻(老公想要一夫二妻,我该怎么办)

国家是不是明年准备一夫2妻

韩国法律也是规定一夫一妻制.只是结婚年龄偏小(与中国相比)

韩国法务部2006年11月16日称,民法规定的女子满16岁、男子满18岁的订婚及婚姻年龄将统一改为满18岁,相关法律条款也将同时进行修改。新修改的法令在通过国务会议表决,今年提交国会之后,预期可以从明年开始施行。

老公想要一夫二妻,我该怎么办

如果你不想离婚的话,可以用法律约束,他要一夫二妻嘛,他能使两个妻子都合法吗?不可以,因为你才是合法的,如果他想要两个妻子,你要他两个必须合法,他能办到你就接受,这样他就不会有想法了,因为中国的婚姻法是一夫一妻制他知道的,犯法了。

中国什么时候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

在大多数的国家,一夫一妻制为法定的婚姻制度。在这些地区,有仍维持婚姻关系之配偶而再度与第三者结婚,或同时与二人以上结婚者,将触犯刑法上的重婚罪。

此外,有些国家可能会基于道德或优生学的观点,为避免直系或三亲等内旁系血亲结婚,导致其婚生子女增加遗传性疾病机率,或产下畸形儿,而于法律明定禁止其性行为。

一夫一妻制家庭是指由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结合而组成的家庭。它是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形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

扩展资料

“一夫一妻制度”是单配偶制。如果已经结婚的男人,进行嫖妓,这也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女人进行婚外情,也是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

古代的中国是“一夫一妻制度”。小妾和情妇违属于“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所以古代中国也不是“一夫多妻制度”,绝大多数平民阶层均为严格的一夫一妻制。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但是因为各种历史原因,一些少数民族实行一夫多妻制甚至一妻多夫等制度,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我国真正彻底确立一夫一妻制。

参考资料:

一夫一妻制-百度百科

有没有人知道古代女子的七出之条是哪七条啊?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为首”。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即刻休弃)。唐律令把“*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家族在对犯*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妇女犯*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宫廷惩罚*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他认为犯*、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现在可以一夫二妻好吗?

那要看结婚是为了什么了,如果是寻求真爱,我相信没一个男人会这样的,如果只是为了传宗接代,或者说为了身体,或者说为了钱,或者很多很多,我想好多男人都会再出去找。不过我觉的人到这世上一回不容易,什么都要做到让自己满意的地步。如果你喜欢一夫两妻,没什么,但是如果你是要寻求真爱,那就别这样的好,我们每个人的心底里都是一个好人,都不愿意去伤害别人,好好的替别人想一想,

现代的女人可以容忍一夫二妻么?

当然,中国的法律是一夫一妻制,一夫两妻是违法的,大家说说也就只是戏说而已。

其实在中国古代,一夫两妻或多妻是非常普遍的,只要你有钱能供应米米,那没有多大问题。“共享齐人之福”就是一例,说的是有个齐国人,像普通人一样没有多大本事,家里却有一妻一妾,形容他艳福不浅。而实际上,那些有大本事的人,尤其是那些很有钱的人,三妻四妾的很普遍,如红顶商人胡雪岩,就娶了十几个老婆。这很符合中国命理从生活中所发现、总结出的规律:财多妻多。如当代中国,虽是一夫一妻制,但你看那些很有钱的富人,哪一个没经历过很多女人呢?所以,“一夫一妻制”只是一种表面现象、一种说法而已,不及事物的本质。

再如现在的一些贪官,最大特征已不是“官贵,而是“富贵”,为官只是为了捞钱,同时在生活中,没有一个不在外沾女人的,都有所谓“情妇”;成千上万的贪官里,你能找出一个在外不沾女人的吗?一个也找不出来。这是为什么?因为,“财多妻多”,这是注定的,没法改的。

贪官注定会东窗事发,而那些既贪了却又还未东窗事发的人,都是“清官”。贪官为什么会东窗事发?那在命理上叫住贪财坏印。印,是保护自己的(印生日主),命上财多,又行财运,财就太多了,五行不平衡了,而财是克印的,所以保护自己的印被破坏了,自己受不到保护,就东窗事发吃官司了,那时,不仅家里的钱被抄,女人们也跑了,“财”又吐出来了。所以,太贪,就会出事,所以佛教劝人切莫“贪”。

而一些官,虽是有钱,在外也有女人,但生性谨慎,深谙激流勇退的道理,故贪而有道,不至于贪得无餍,所以一直都是“清官”。这样的人,在命理上也有说道,即一般都不身弱,不需印来保护,反需财来破印,以达到五行平衡。而身旺的人,财就不会很多,财轻钱就少一些,钱少跟你的女人就不多了,所以在财方面犯事的几率会比前者少得多。

可能大家都知道人口学家马寅初,当年就是他尖锐地指出,控制人口刻不容缓,否则中国人口日后的问题非常棘手,愈难解决,故后来我国开始实行了计划生育。可是你们知道吗,马寅初以前就同时娶了两个老婆。他是1882年生人,1901年,在外读书的马寅初回家乡度假时,父母作主,让他与家乡一位叫张团妹的姑娘结了婚。到了1917年,马寅初又与嵊县一位叫王仲贞的13岁女孩结了婚。王仲贞比马寅初小22岁,年少漂亮,有小学文化程度。此后,马寅初将王仲贞、张团妹先后接到北平,从此过上“共享齐人之福”的日子。张团妹和王仲贞之间也相处得非常融洽,彼此互相关心、体贴照顾。张团妹与马寅初除了一个儿子夭折外,共有三个女儿。而王仲贞和马寅初婚后,生有两个女儿、两个儿子。马寅初和他的两位妻子共有五个女儿、两个儿子,是拥有七个孩子的多子家庭……所以,最该实行计划生育的,恰恰是马寅初本人。

从以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女人能否容忍除自己之外的女人,除性格不同的原因外,还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生活习俗有关。就是说,人的心理因素,是受社会文化、生活习俗制约的,随着文化习俗的变化而悄然变化着。就如人的观念,并非是一成不变的。

另外有个故事一个男人爱上了一个离过婚,并比他大八岁的女人。 这个女人有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 在结婚时,虽然父母都极力反对,因为他们总想让自己的孩子能找到一个完美地女人,并能有完美地生活。但尤其他很爱她,而她在父母没有知道“真相”时也十分地喜欢她,可以说她是一个好女人。为了能不让父母有更多的忧虑,也为了两人的结合能更加顺畅,选择告诉父母“真相”时,做了一定的修饰,比如只说是在北京打工时认识的(其实是网恋),只说她比他大三岁,只说了她有一个小女孩,为此连结婚证都是假办了一张,当然她有真得离婚证,做这些都是不想让事情变得更复杂,当然我们也想到了之后的事情的复杂性。 不久,因她思念两个孩子,不忍让两个孩子从小失去母爱,所以又一起编织了一个谎言。她是一名教师,借父母也都想他们能有一个稳定的收入稳定的生活来源的想法,说是学校不再允许“停薪留职”,故需要回学校报到,否则就要被开除,其实从她与他一同离开那里时就没有再想着回去,更不会看重那份工作,因为凭借她的能力已经有一份很不错的工作了,但这一招还是管用了,使她顺利的回到了孩子们的身边。而他也在一年之后,放弃经营的小店来到了西安。虽然她在咸阳,他在西安,仍是不能天天相见,但总算是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但最让其放心不下的事情也就慢慢地浮现出来了,父母年龄也大了,身边的战友也都相继抱上了孙子孙女,他们当然也很渴望,但他在娶她时,告诉她:“不会再要孩子,只会与她相守,将两个孩子视为已出”,这样的承诺:一是因她年龄大,怕再生有危险;二是本身她就已经很牵挂那两个孩子了,如果再有了一个孩子,她固然可能会留在这个孩子身边,但她永远都不会安心,因为同样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只是在轻重之间进行一种残忍的选择。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的渴求越来越强烈,甚至在家里耐不住寂寞专门照看了一个母亲不在身边由父亲带着的小女孩,他和她都能感受到这一点。对于她来讲,是一种内心的折磨,她不忍看着他的父母如此着急,她也不愿让他真得一生无后,所以她总是在规劝他放弃现有的,再去找一个更合适于他的女人,生一个属于他的孩子,与父母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而他却始终认为爱一个人如果真得没有办法遵守承诺,爱一个人如果真得无法与她同甘苦,那么爱有何意义?虽然很天真,但相信这儿是最本真的生活,也是最有意义的生活--他不愿意离开她,不愿意让她一个人承受痛苦,不愿意让她再一次受到抛弃,爱她是唯一的信念。 想好,告诉父母说自己没有了生育能力,所以当时在选择对象时觉得有了孩子的她最合适。 她总是会对他说:“你再去找一个女人吧,生一个你们的孩子,我不会生气的,只要能看到你幸福快乐,我也就满足了。如果你不嫌弃我,我还会在你身边的”。 她反复地这样说着!如果他真得再找到一个女人,他并不爱她,只是为了满足父母的一个期待,生育一个子女,那么对于那个女人来说公平吗?那么当她真得看到他重新开始“生活”时,真得能轻松快乐吗?真得能如她所说,可以一直留在他的身边吗?另外,如果他很诚实地在找新对象时,告诉对方他的处境与想法,告诉对方:她必须接受他心里甚至在生活中还会有一个女人,那么会有一个女人愿意接受这个男人,并与那个他爱着的女人和这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吗? 女人能包容另外一个女人吗?并与之在当今社会中共同和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吗? 如果不能,那么他便只能选择是放弃她还是放弃重新开始生活。我想他会选择放弃新生活的。因为他始终不渝地爱着她,虽然代价很大,但爱是无法用代价可以衡量地,这种对她爱的信念是人生最值得珍惜地。 如果能,那么在他的心中能同时包容两个女人吗?这两个女人的心会在与这个男人生活中得到平衡与满足吗?虽然看起来这样的结果应该算是最好地,但实现起来却是让人不可思意地,这儿需要女人多么大地包容与理解,也需要男人多么大地精力与平衡。虽然他爱着她,但却也不能冷落孤独了那个女人,两个人的生活都会有许多问题,更何况三角之间的关系 呢?而且,这样地爱情,彼此之间算是忠贞吗?还是爱的宽容与延伸呢? 爱,也许可以创造奇迹。

女生都说和闺蜜什么都能分享,那为什么就不能允许和别的女生共享男.

女生都说和闺蜜什么都能分享,那为什么就不能允许和别的女生共享男...

女生都说和闺蜜什么都能分享,这是前一句,后面还有一句:唯独男友除外。

那为什么就不能允许和别的女生共享男朋友或老公

希望和别的人能共享男朋友或老公说明她并不在乎你,或者你并不在乎他,绝对不是真心喜欢你,这个问题就显现你是比较有贪欲,花心的,三心二意的人,在感情方面特别渣,不认真对待,就随便玩玩的心态,寻求 *** 。 如果你想跟别人共享你的另一半,请不要去祸害别人了,别让人家因为你遭罪

女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老公。

因为你错了地方生活,听说有个地方叫女人村,男人是共享的

女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和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老公?

因为中国婚姻是“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人只可以拥有一个女人作为配偶。

如果有另一个女人介入自己男人的生活,万一产生火热的感情,有可能自己会被抛弃成为“第三者”。第三者的身份,这是任何女人都接受不了的,因为女人都会渴望有个家。

所以,女人接受不了其他女人分享自己的老公。

男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和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老婆

女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别的女人分享自己的老公?

请先回答:

男人为什么不能允许别的男人分享自己的老婆?

为什么说有男闺蜜的女生不能要

瞎说,谁没几个关系好的异性朋友啊。再说她要是和她男闺蜜有个啥,还有你什么事。

为什么别的女生都能遇到渣男我遇不到

太保守,无从下手,或者太丑,没人下手

为什么中国就不能允许一夫二妻制

法律制度,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关系的反映。

有什么样的经济、政治和传统文化,决定了一定的制度。一夫二妻制,违背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制度,违背了传统思想文化,违背了现代伦理道德规范,现代法律制度。

为什么都是男生送给女生娃娃,女生就不能送吗?

可以的呀。如果是女生送女生要选对方钟爱的;女生送男生的话,尽量选一些中性的。至于都是男生送给女生娃娃,主要还是因为思想上的习惯

国家是不是明年准备一夫2妻(老公想要一夫二妻,我该怎么办)

好了,今天关于“中国法律允许一夫二妻”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中国法律允许一夫二妻”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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