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不赔(一般情况下怎么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导读:工伤保险不涵盖以下三项理赔责任:一是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二是五级和六级残疾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应支付的一次性伤...
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不赔
导读:工伤保险不涵盖以下三项理赔责任:一是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二是五级和六级残疾员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雇主应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用和责任不由工伤保险承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由雇主或其他相关方负责。一、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不赔
工伤保险并不承担理赔责任的项目包括:
(一)在治疗工伤期间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对于五级和六级残疾员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三)当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应由雇主提供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工伤保险并不承担理赔责任的项目包括:
(一)在治疗工伤期间所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二)对于五级和六级残疾员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以及(三)当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际,应由雇主提供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般情况下怎么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才能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下怎么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申请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的医疗机构就医的,申请单位须填报《清远市职工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
工伤职工申请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等工伤康复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康复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并加盖公章交申办人。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需继续治疗含旧伤复发的,申办人须提供医疗机构签署意见、单位盖章、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盖章确认的《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符合规定的,经社保经办人员在表上加盖公章后交申办人。
工伤待遇申报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在医疗终结后,单位为其或其供养亲属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资格时,应填写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一《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工伤事故申报表》;
三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申报供养亲属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供养关系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书原件;已评定伤残等级的需提供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结论原件;如有解除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如属交通事故的应提供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医疗单据、费用清单;
六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者需要提供出院小结;工亡职工应提供死亡证明材料;
七经同意的《工伤职工转院诊治申请表》、《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等申请表格;
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维护自己的利益肯定会牵涉到保险,所以对于具体的情况要进行一定的法律分析,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想要领取工伤保险的话,那么必须要进行工伤认定,而且一般来说由用人单位替自己进行工伤认定的,这个需要在一个月之内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