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工伤怎么报销工伤保险)
导读:(一)由劳务承包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二)至于工伤的报销问题主要在于医疗费方面,...
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导读:(一)由劳务承包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二)至于工伤的报销问题主要在于医疗费方面,医疗费的报销关键在于需凭票报销,看到有效的票据,社保局才会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其实可以联系劳务承包单位处理报销事宜。一、工地工伤保险怎么报销
(一)由劳务承包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
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二)至于工伤的报销问题主要在于医疗费方面,医疗费的报销关键在于需凭票报销,看到有效的票据,社保局才会进行报销。
一般情况下,其实可以联系劳务承包单位处理报销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二、工地工伤保险缴给谁
在建筑业企业内,那些具备相对稳定雇员身份的员工将按照机构组织形式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然而,对于无法按照机构组织形式来实施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中的员工,它们则需要通过项目参与的方式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至于参保的缴费标准,是根据新的项目(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一次性的缴纳)设定的:施工商需要缴纳共计相当于工程总造价(在利润之前)的百分之零点八作为工伤保险费用。请注意:若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有所改变,施工承包商需在三十天之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让该机构根据规定对新计费因素进行审核和重新计算需要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若工程造价增加了,那么施工承包商就必须补充足额的工伤保险费用差额;反之,若是工程造价有所下降,那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于收到申请后,将不足部分退还给施工承包商。而对于在建项目(适用于已经获得施工许可然而还未完成竣工的建设项目),所需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其实可以用以下公式计算得出:应缴工伤保险费=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一)由劳务承包单位在事故后30天内向劳动局申报工伤,有工伤认定书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由工伤保险机构赔偿。
如果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报:
工伤职工个人应在事故后一年内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拿到工伤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鉴定结果后按伤残等级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赔偿。
(二)至于工伤的报销问题主要在于医疗费方面,医疗费的报销关键在于需凭票报销,看到有效的票据,社保局才会进行报销。
一般情况下,其实可以联系劳务承包单位处理报销事宜。
工伤怎么报销工伤保险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至10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被保险人因工负伤留有残疾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到县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其申请鉴定伤残等级。
被保险人因工负伤未致残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持有关申报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被保险人因工负伤医疗终结后被鉴定为1-10级残疾的,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在收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其实我们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其实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