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导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

导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

导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积收取。

一、不动产登记部门其实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积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二、不动产登记,指什么

动产登记在学术上被誉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它所指的是在权力方以及与权益相关者提出申请后,由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记录到不动产登记薄中的行为。这种记录的过程是依据持有该财产的相关人员的申请而进行的。登记行为属于国家特定部门的职责范围之内。登记内容涵盖了不动产物权的性质及其变动事项,并且需以客观准确和完整的方式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中。不动产登记的实质,即是指不动产登记行为所具有的法律特征。针对这个问题,学术界存在着多种不同观点,比如公法行为说、证明行为说以及司法行为说等等。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不动产登记其实并不是登记机构行使行政管理的手段,它的本质其实我们应当更像是一种能够产生司法效力的事实行为。在所有的不动产权利中,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各种类型的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涵盖耕地、林地、草地等在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岸线使用权限;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登记的其他各类不动产权利。推动设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初衷主要缘自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求。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一个严密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之一,必然密切关系到每个国民的切实利益。这就是制度自身应有的价值,也是其最基本的功能性定位。严谨的说,实际上是制度对于市场经济的特殊贡献,也即其服务于市场经济的主要目的。建立全国统一的不动产交易市场,需要有清晰明确的产权基础作为支撑。此外,我们还能通过适当挖掘不动产登记的附带价值来提高整个制度的综合效能。大量实践表明,许多制度之间往往存在着密切关联,我们其实可以借助它们之间的互补主要优势,取长补短,共同推动社会进步。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积收取。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股权质押的登记机构是当地的工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以股权质押的,必须要到工商局办理登记,质押权是从登记后才设立的,在股权质押以后,质押期间股权是不能转让的,除非经过了质押权人的同意。

一、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其实我们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哪些权利其实可以质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其实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其实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其实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三、股权质押合同应该怎么写?

股权质押合同范本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___,贷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标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帐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的保证。

第三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 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 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优先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__________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由此可见,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到工商局办理质押登记时,双方需要先签订股权质押合同。除了股权之外,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当中的财产权,汇票,本票,支票等都其实可以出质。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相关拓展阅读

股权质押登记部门是哪个部门

... 导读: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因此,不动产登记部门只能按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不能按不动产的面...更多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按面积收取登记费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