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赔偿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一个合法拆迁流程的完整过程)
导读:工伤理赔流程如下: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工伤,15日内提交报告,若雇主已确认工伤且未参保则可省略;其次,社保机构调查并认定工伤;接着,由相关方申请劳动能...
工伤事故赔偿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导读:工伤理赔流程如下:首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工伤,15日内提交报告,若雇主已确认工伤且未参保则可省略;其次,社保机构调查并认定工伤;接着,由相关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提供工伤认定和医疗信息;最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参保则由工伤保险机构支付,未参保则与雇主协商解决。一、工伤事故赔偿的完整流程是怎样的
关于工伤理赔处理的详细流程:
首先,我们需要报告工伤相关事项。
只有相关的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机构上为雇员购买了工伤保险,才会有这样的程序。
根据规定,有关单位应从事故或被确认为职业病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上方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接下来,我们要进入到工伤认定的环节。
这一环节主要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因工受伤(死亡)事件展开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这通常是所有工伤事故必须经历的首要步骤。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明确书面表示此事故属于工伤,并且尚未投资于工伤保险,那么就无需遵循这一程序。
其次,我们来说说工伤鉴定的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工伤认定结果及相关的职工工伤医疗信息作为支持。
最后,进入赔偿协议的磋商阶段。
工伤鉴定结束后,便可依据鉴定的等级来确定赔偿金额。
假如用人单位已经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了保险,那就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若是没有购买保险(特别是指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那么就要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赔偿协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在工伤事故中,赔付款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医疗支出与康复费用;
其次是对于丧失部分或全部生活自理能力的劳动者,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权威认证所确定的生活护理费用;此外还涉及到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以及针对一至四级伤残员工按月发放的伤残津贴等项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理赔处理的详细流程:
首先,我们需要报告工伤相关事项。
只有相关的用人单位在工伤保险机构上为雇员购买了工伤保险,才会有这样的程序。
根据规定,有关单位应从事故或被确认为职业病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上方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接下来,我们要进入到工伤认定的环节。
这一环节主要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因工受伤(死亡)事件展开调查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这通常是所有工伤事故必须经历的首要步骤。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明确书面表示此事故属于工伤,并且尚未投资于工伤保险,那么就无需遵循这一程序。
其次,我们来说说工伤鉴定的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工伤认定结果及相关的职工工伤医疗信息作为支持。
最后,进入赔偿协议的磋商阶段。
工伤鉴定结束后,便可依据鉴定的等级来确定赔偿金额。
假如用人单位已经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了保险,那就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照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若是没有购买保险(特别是指在工伤保险机构购买),那么就要按照标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来解决问题。
一个合法拆迁流程的完整过程
第一阶段主要是拆迁人从行政机关那里取得拆迁资格。具体来说包括:委托进行拆迁工作,办理拆迁申请,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要经历许多阶段,从社区间开始风传各种拆迁安置的谣言到最后完成搬迁尘埃落定往往会历时一年或者更久。
在拆迁过程中,许多被拆迁人面对纷至沓来的各种“通知书”“公告”“计划方案”往往不知所措,无从下手,无法有效掌握拆迁项目到底进行到哪一步了。
社区里有关拆迁的各种动员会讨论会更是让被拆迁人晕头转向,常常不小心就迷迷糊糊签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却还蒙在鼓里。
但实际上,从国务院规章到地方性法规,从行政部门的内部通知到司法机关的已有裁判,从上到下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及补偿的合理进行和有效救济。
具体来说,房屋拆迁其实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大的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拆迁人从行政机关那里取得拆迁资格。具体来说包括:委托进行拆迁工作,办理拆迁申请,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对于被拆迁人来说,这一阶段寻求救济主要的切入口是审查拆迁人资格及资格取得的程序是否合法。
一个项目如果要取得合法的批准文件,通常需要取得立项、规划、国土等部门的多份文件,仅一个规划部门出具的就包括了控制性详细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用地规划批准文件、工程规划批准文件。
如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需要的审批文件就包括: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实施方案、安置补偿资金证明。
如果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则需要审查的文件包括:征收项目的使用目的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是否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征收补偿方案确定之前,是否进行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其征求意见的期限是否少于30日?
是否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征收补偿费用是否足额到位?
只有在一个项目的各项审批程序合法走完,才能实际进入之后动迁的阶段,也即包括: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和城市土地房屋征收一样,拆迁也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更是严格禁止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
而只有当以上这些程序完毕,并经过最长拆迁的限期,才能有拆迁方申请法院启动司法强制拆迁。
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出台后,法律上其实已经否认了行政强制拆迁的方式,取而代之的只有司法强制拆迁。
即被征收人不复议不诉讼又拒不搬迁的,政府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自己组织强制拆迁。
因此,这里的强制拆迁只是司法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