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名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导读:无论婚前或婚后,房产如由单方或双方出资购买并落在夫妻名下,均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据共同占有原则进行分割,不论出资多少。若婚前所购房产婚后登记为共有,视...
房产证加名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导读:无论婚前或婚后,房产如由单方或双方出资购买并落在夫妻名下,均视为共有财产。离婚时,依据共同占有原则进行分割,不论出资多少。若婚前所购房产婚后登记为共有,视为单方赠予另一方,夫妻共享所有权。使用共同资金购买并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明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中,平等对待各方权益。一、房产证加名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关于房产位于双方名下的现象,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单一一方全资购买的,那么这栋房子将被视为夫妻的公共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我们不会过分关注出资者的身份和金额,而是会采取一视同仁的平等原则来分配合法权益。
其次,若在婚前双方均有出资购房,且房产落在了夫妻两人的名下,这种情况同样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的财产。
当涉及到离婚的场合,我们也会依据共同占有,一概而论地进行分割处理,不分彼此。
再者,婚后购买房产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
如果有一方是用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支付购款,然而房产却登记在了双方名下的话,那这栋房子依然被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上,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单方面的赠予行为(虽然没有经过公证),自此之后,夫妻二人即共享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
最后,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后使用他们共同的资金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的所有权也落在了双方名下,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定义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房产证加名字是过户吗?
房产证上增添姓名的过程需根据不同情形加以区分:
首先,若为婚前增名,则通常须按照赠与或买卖的形式,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办理;
其次,若选择赠与方式进行增名,则夫妻双方必须先行至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当中的其中一方将自己的一部分产权赠予另一方,随后,双方便可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以及办理好的赠与公证书,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增名手续;
再者,如选择买卖方式进行增名,则双方需签署买卖合约,并随带房产证、身份证及不动产的完税凭证,前往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进行申请办理;
最后,若是婚后增名,此举即视为变更登记,因此请参照当地政府的政策规定执行,通常来说,市民需要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房屋登记申请书》等文书资料,共同至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当面签约,然后就其实可以开始办理相关的房屋权属变更手续了。在此过程中无需缴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仅需支付房屋登记费用和印花税等税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首先,关于房产位于双方名下的现象,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单一一方全资购买的,那么这栋房子将被视为夫妻的公共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我们不会过分关注出资者的身份和金额,而是会采取一视同仁的平等原则来分配合法权益。
其次,若在婚前双方均有出资购房,且房产落在了夫妻两人的名下,这种情况同样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的财产。
当涉及到离婚的场合,我们也会依据共同占有,一概而论地进行分割处理,不分彼此。
再者,婚后购买房产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
如果有一方是用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支付购款,然而房产却登记在了双方名下的话,那这栋房子依然被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实际上,这其实可以理解为一种单方面的赠予行为(虽然没有经过公证),自此之后,夫妻二人即共享了这套房产的所有权。
最后,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后使用他们共同的资金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的所有权也落在了双方名下,毫无疑问,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那种定义明确的夫妻共同财产了。
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况下,即便房产加上对方的名字,也是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夫妻婚后的财产,即便不加对方的名字,也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双方只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是个人财产的情况下,进行加名字也是属于个人财产。新的《民法典》,《物权法》、《婚姻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民法典》.1.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其实我们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其实我们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其实我们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其实我们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双方结婚之后,双方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双方都有支配该财产的权利,但是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比如说是房产的情况下,需要夫妻双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其实可以进行处置,否则无法办理买卖和抵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