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遗失后能否继续办理过户手续(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导读:遗失或损坏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用担心。作为所有权人,您有权申请补办,随后可办理过户。我国法律支持证书污损、破损时更换。符合条件,专业机构会迅速为您换...
房产证遗失后能否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导读:遗失或损坏房产证/不动产权属证书?不用担心。作为所有权人,您有权申请补办,随后可办理过户。我国法律支持证书污损、破损时更换。符合条件,专业机构会迅速为您换发,并妥善保管旧证。遗失需尽快补发。只需在官网发布遗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续手续由我们全权协助处理。一、房产证遗失后能否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假如您的房产证不幸遗失,作为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您当然有权利先行补办房产证,之后再向相关部门提交房屋过户登记的申请。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手中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有所污损、破损,您大可放心地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更换请求。
只要达到换发要求,我们这些专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会立刻为您进行换发,同时也会妥善保管好原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和灭失,如果有需要,请及时申请补发。
在此过程中,您只需在我们的门户网站上发布有关您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即可,后续过程我们将全力协助处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其实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权其实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遗失了怎么补
若不慎遗失了房产证,您只需按以下步骤进行便可顺利完成房产证申请补办手续:
首先,请您提交一份详尽的遗失登记申请表。须注意的是,此项操作适用于商品房性质的房产证,若逾期未办理,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因此,我们的建议您尽快联系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寻求他们的协助并取得相应的遗失证明文件。至于以房改房为形式的房产证遗失,您则需要前往房改单位开具相关的遗失登记申请表。这个申请表应包含详细的地址、房屋面积、房产证号码及房屋产权人的其他相关个人信息等诸如此类的重要信息。
然后,您需要携带这份遗失申请表,亲自前往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档案查询(在此过程中可能需支付一定的查档费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的专业人员将依据您所提供的房屋信息为您开具书面的公告。
接下来,请您拿着遗失证明和房管部门开具的公告,前往当地有影响力的日报或公开媒体刊登遗失证明。最终,在经过一段时间等待(此时间段因各个城市规定而异,具体情况请您向当地相关机构咨询了解)之后,您需要
再次手持已经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专业测量师绘制的楼层平面图,亲自前往房屋产权管理局办理遗失登记手续,以便顺利拿到补发的新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其实我们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其实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其实我们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假如您的房产证不幸遗失,作为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人,您当然有权利先行补办房产证,之后再向相关部门提交房屋过户登记的申请。
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手中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有所污损、破损,您大可放心地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更换请求。
只要达到换发要求,我们这些专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会立刻为您进行换发,同时也会妥善保管好原有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对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遗失和灭失,如果有需要,请及时申请补发。
在此过程中,您只需在我们的门户网站上发布有关您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即可,后续过程我们将全力协助处理。
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首先需要到继承房产的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然后进行申请免税,如果到达纳税条件的话那么必须进行缴纳税务,否则是不能够进行继承房产,最后就其实可以进行办理过户的程序了。一、遗嘱继承怎么过户手续?
一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其实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三登记过户
到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在办理遗嘱继承的时候,首先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来进行登记过户,然后再根据自己所继承的相关财产看看自己是否需要进行缴纳税务,如果需要缴纳税务那么缴纳完税务之后才能够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