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时(工伤赔偿工资没有固定工资怎么算?)
导读:工伤赔偿中的"工资"依据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约定或地区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的60%确定,不足一个月以合同月薪为准;未签合同或无明确工资的,参照60%的社会平...
工伤赔偿时
导读:工伤赔偿中的"工资"依据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约定或地区上年度社会月均工资的60%确定,不足一个月以合同月薪为准;未签合同或无明确工资的,参照60%的社会平均工资。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工资计算;满十二个月的,取最近十二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值为原工资标准。一、工伤赔偿时,工资如何计算
对于工伤赔偿项目中规定的“工资”,具体是指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全体员工支付的劳动力报酬总金额。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准确测算:
若事故发生前,被伤害者在本企业的工龄不足一个月,那么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月薪作为其原工资标准;
如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则要参照本地区劳动者在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其原工资的参考标准;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前,被伤害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尚不足十二个月,则需按照受伤前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原工资水平;
然而,若是事故发生前被伤害者已经在本企业工作长达十二个月,那么便需要采用受伤前十二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值来衡量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工伤赔偿时限是多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伤赔偿请求权的时效性仅有一年。在此期间,若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事故伤害或被确诊患有职业病后的一年内,受伤员工或他们的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均有权自行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其实我们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对于工伤赔偿项目中规定的“工资”,具体是指由用人单位直接向全体员工支付的劳动力报酬总金额。
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准确测算:
若事故发生前,被伤害者在本企业的工龄不足一个月,那么其实我们应当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月薪作为其原工资标准;
如尚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是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则要参照本地区劳动者在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其原工资的参考标准;
如果发生工伤事故前,被伤害者在本企业工作时间尚不足十二个月,则需按照受伤前实际工作月数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其原工资水平;
然而,若是事故发生前被伤害者已经在本企业工作长达十二个月,那么便需要采用受伤前十二个月工资的月平均值来衡量其原工资标准。
工伤赔偿本人工资如何计算
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规定其实可以知道,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一、工伤赔偿本人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工伤期间的工资如何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有着如下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其实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必然会涉及到对受伤劳动者作出赔偿,其中就需要参考其工资情况来计算赔偿数额。然而,这里的本人工资就是指其在工伤事故发生之前的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不过要注意,若是工伤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00%,那么就按照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若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那也按照当地平均工资的60%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