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的含义(债的保全措施具体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系指法院依照原告或其他利害相关方的申请,亦或是自主行动,于诉讼开始之前或其间,对被告的财产和争议标的实施强制性的保护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日后所...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系指法院依照原告或其他利害相关方的申请,亦或是自主行动,于诉讼开始之前或其间,对被告的财产和争议标的实...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的含义
债务人财产保全措施系指法院依照原告或其他利害相关方的申请,亦或是自主行动,于诉讼开始之前或其间,对被告的财产和争议标的实施强制性的保护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日后所下裁定的可强制执行性。简而言之,该项制度意在维护原告起诉期间的财产安全,防止判决成为“空头支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其实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其实我们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其实我们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其实我们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