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什么(婚姻关系包括哪些关系)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主要内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人...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谈谈我对“夫妻人身关系的概念是什么呢”的一些看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按其性质可以分为人身关系和什么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人身关系的规定 夫妻人身关系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身份、地位、人格等多个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夫妻关系的主要内容,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人身关系主要有下列内容: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婚姻法第2条第3款对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内容做了明确规定。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其核心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家庭中活中的各个方面都平等地享有权利,负担义务,互不隶属、支配。夫妻双方地位平等贯穿于整个婚姻法,表现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子女抚养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总的规定。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婚姻法第14条规定,作为人身权的姓名权由夫妻双方完整、独立地享有,不受职业、收入、生活环境变化的影响,并排除他人(包括其配偶在内)的干涉。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一方可合法、自愿地行使、处分其姓名权。这还体现在子女姓名的确定上,对子女姓名的决定权,由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即子女既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还可姓其他姓。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婚姻法第3条第3款、第4条对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做了规定。忠实义务主要是指保守贞操的义务、专一的夫妻性生活义务、不为婚外性行为。其具体有:不重婚;不与配偶以外的第三人非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包括通奸与姘居;不从事性交易等。法律对夫妻间同居的权利和义务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权利的行使与义务履行以正当、合理为限,并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性,而不能被强制执行。违反忠实义务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还不利于一夫一妻制度的维护。法律对忠实义务的规定为追究各种侵犯婚姻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或他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这是夫妻双方各自充分、自由发展的必要和先决条件。夫妻一方行使人身自由权以合法、合理为限,并应互相尊重,反对各种干涉行为。 5.夫妻住所选定权。 婚姻法第.9条对此做了规定:夫妻一方可以成为另一方家庭的成员,夫妻应有权协商决定家庭住所,可选择男方或女方原来住所或另外的住所。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7.计划生育义务。 夫妻双方负有公法上的计划生育义务。禁止计划外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所要求的,是夫妻的法定义务。义务的主体是夫妻双方,而非仅仅是女方。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7条明确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孕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即妇女有生育权。对于男性生育权,学界意见不一,法律对此也未做明确规定。不过,作为夫妻生活重大事项之一的生育应由夫妻双方协商,共同决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
婚姻关系包括哪些关系
我们知道美好的婚姻都是由两个人共同去创造的,建立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去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那么婚姻关系包括哪些关系呢?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婚姻关系包括哪些关系
夫妻关系是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夫妻关系是家庭产生的前提,是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夫妻人身关系:夫妻人身关系是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夫妻在身份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具体包括: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和干涉;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子女和管教、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关系是指夫妻之间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它是夫妻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直接体现一定的经济内容。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是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的,但是也有婚姻无效的情况,这个在国家法律上都是有相关的规定的,希望大家可以明白。夫妻人身关系包括什么内容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有什么影响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的内容如下:
1、夫妻双方地位平等、独立;
2、夫妻双方都享有姓名权;
3、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4、夫妻双方的人身自由权;
5、夫妻住所选定权;
6、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7、计划生育义务。
离婚对夫妻人身关系的影响如下:
1、结婚自由权恢复;
2、扶养关系终止;
3、法定继承人资格丧失;
4、代理权的消灭;
5、同居义务消灭;
6、姻亲关系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夫妻关系包含哪些内容
夫妻是在存续中的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的称呼,又称为配偶。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关系。从法律上讲,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和夫妻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男女结合后即成夫妻,夫妻是一个整体,不分你我,这个关系并不称为亲属关系,而是私人整体关系;准确的说就是阴阳平衡关系,她和他也包含着性爱的关系,有着生儿育女,善养老人义务。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1、夫妻之间地位平等; 2、夫妻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 3、夫妻可以自行参见工作学习; 4、夫妻对子女共同抚养教育保护; 5、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关系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法律主观: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1、夫妻之间地位平等; 2、夫妻可以使用自己的名字; 3、夫妻可以自行参见工作学习; 4、夫妻对子女共同抚养教育保护; 5、夫妻之间相互扶养。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一千零五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好了,关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概念是什么呢”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概念是什么呢”,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