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法律综合

双开是指什么(被双开是什么意思)

在一些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双开这个词,某某某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了组织纪律被依法双开了,对于双开很多人其实是不太了解的,而且也容易与双规混淆,那...

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的今日更新是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它涉及到许多方面。今天,我将与大家分享关于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的最新动态,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帮助。

双开是指什么(被双开是什么意思)

双开是指什么

在一些新闻报道中,我们常常会看到双开这个词,某某某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了组织纪律被依法双开了,对于双开很多人其实是不太了解的,而且也容易与双规混淆,那么,双开是指什么?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双开是指什么

是指开除公职和党籍,是纪律、行政处分,一般在工作中出现严重性的问题给予的一种处理结果,可能涉及刑事犯罪,也可能不涉及。双开和双规不同,双规是相关人员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对涉及案件的事项作出说明,是调查清楚案件事实的一个手段,是党内处分,一般涉及刑事犯罪,所以双规比双开严重。

二、什么是双规

“双规”,又可称为两规,两指。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1994年5月1日施行的《中国***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调查组有权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1997年5月9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简言之,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至于双规的具体对象,2002年1月中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纪检机关使用“双规”措施的办法(试行)》曾专门明确指出双规的对象是党员。

三、双规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央纪委的“7号文件”规定,适用双规的条件是:

1、凡“双规”对象必须是党员,

2、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2)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3)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

3、主体是县处级及以上才能实施双规。

被双开是什么意思

1、双开是指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是对党员的纪律处分。

2、被开除公职是指在国家机关或者公共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被开除公职。开除公职不包括开除。开除公职通常是针对干部的。普通单位不应该被开除,而应该被开除。

3、开除党籍是党纪最严重的形式。党员被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再次入党。另有禁止重新入党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双开在政治领域是一个缩略语,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双开是根据规定的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其中规定的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

(1)警告

(2)严重警告

(3)撤销党内职务

(4)留党察看

(5)开除党籍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哪些情况被双开后不会坐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证据不足不起诉的。

法律依据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

第十三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双开是指什么(被双开是什么意思)

好了,关于“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双开处分是什么意思?”,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