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算的作用有哪些(试论述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以“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为主题,可以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意义作为主线,展开论述,正文:政府采购预算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
现在,请允许我来为大家详细解释一下政府采购的作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大家。关于政府采购的作用的讨论,我们正式开始。
政府采购预算的作用有哪些
写作思路:根据题目要求,以“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为主题,可以以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意义作为主线,展开论述,正文:
政府采购预算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事业行政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加强事业行政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仅对保证事业计划和行政任务的完成,而且对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主体是事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在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农业等领域从事公益性的业务活动;行政单位则从事着组织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二是有利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国家财政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支出,政府采购活动实质上是财政资金运动的一种形式。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如何,既影响着单位预算的平衡,也影响着财政预算的平衡。
因此,要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就需要各事业行政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资金,为财政预算的平衡奠定好基础。
三是有利于提高事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各单位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共同配合。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为单位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
第二,可以使单位财务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第三,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促使单位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四,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可以实现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的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是有利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有别于以往的财政工作,它除了要结合现有财政政策之外,还与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招投标法、合同法等关系密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使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试论述我国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意义
政府采购的意义在于:有利于节省财政支出 节省财政支出是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目的。当前我国财政管理中的3大症结是财政资金短缺、使用效率低下和运作不透明。这3个问题与分散采购制度不无联系。政府采购有利于消除腐败 消除腐败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难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否将反腐倡廉坚持到底,是对政府领导市场经济能力的严峻考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利于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障。政府采购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经济向市场化推进,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也越来越明显。在这种情况下,要保持国民经济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作用。而政府采购就是这样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因为政府是市场经济中惟一的买主。在我国,全社会每年生产的商品和劳务中约有25%是由政府购买的,因而政府采购的数额和内容会对市场供求产生重大的影响。当经济过热时,压缩政府采购可以把过热的需求降下来;在经济萧条时,加大政府采购,可以刺激市场需求。
政府采购vs招标投标,不再傻傻分不清楚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者调整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严格的区别。政府采购是政府改革财政支出管理、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其着重点是要解决政府内部财政资金如何支出的问题,属于政府内部事务;而招标投标是业主率先提出工程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在不熟悉的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的情况下,我们经常将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混为一谈,下面谈谈它们之间的区别和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它从内涵上明确了三个关键问题:采购实体、资金来源和采购方式的转变,即由财政供给经费、各预算管理单位分散购买改为在财政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下,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统一购买。实现了政府采购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由价值形态延伸到实物形态,有利于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和节约财政资金。
从特点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纳税人的税收和政府公共服务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政府采购部门充当了管理人的职能。
二是非营利性。政府采购是非商业性、非营利性的购买行为,采购目的是通过购买物资等为政府部门提供消费品和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三是规范性。现代国家都制定了一整套较完善的政府采购法规和条例,政府的任何采购活动都必须按规定的形式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政策性。政府采购是政府施政行为的体现,也是政府落实方针政策的关键环节,政府的多项方针政策都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来实现。政府采购制度已形成财政、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各方位参与的机制。这些与招标投标有着本质的区别,政府采购具有相对独立的运行和管理制度,以上特点是招标投标所不具备的。
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在法律规范上有着本质的不同,因为政府采购与招标投标活动分别属于两部不同的法律规范,其立法宗旨、目标、性质、实施主体、组织形式等方面是完全不同的。
《招标投标法》是199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制定的用于指导招标投标活动的程序法,《政府采购法》是2003年全国人大专门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制定的一部实体法。为何在《招标投标法》出台3年后,还要颁布实施《政府采购法》,其根本在于两部法律的主要内容、调整范围不同。
《招标投标法》主要是对招标的程序、内容进行规范,尽管该法也涉及政府采购,但仅限于通过招标投标方式所进行的采购,对于其他采购方式无法解决。因此,《招标投标法》只是有关招标方面的一部基本性法律,而非一部全面的政府采购法律。
《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者调整的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有严格的区别。政府采购是政府改革财政支出管理、调节经济运行的一种基本制度,其着重点是要解决政府内部财政资金如何支出的问题,属于政府内部事务;而招标投标是业主率先提出工程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格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法律界定的范围不同:政府采购涵盖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所有采购活动,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其中服务项目的采购又属政府采购独有,如会议定点、加油、保险、印刷等。招标投标范围只有建设工程和相关货物,不包含服务。
2、实施的主体不同:遵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各级政府依法成立一个政府采购中心管理政府内部的采购事务,该中心是一个纯服务性机构,承担实施本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根据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大多数的省从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伊始就设立了独立的采购中心。对招标投标而言,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设立的各类建设工程招投标机构,其性质属于营利性企业,不是政府的内设机构,没有行政职能。
3、组织形式有区别:政府采购是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监察、审计机关等多方共同参与采购工作,实行'采、管”分离,并接受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在程序、方式、人员等方面具有很强的规范性,以便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原则和避免暗箱操作的制度。而招标投标是由业主单位加招标机构和投标企业,有时甚至是两方组织完成的采购活动。
4、资金保障不同:政府采购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并有坚实的预算资金作为保障,由国库统一集中支付,减少了拨款环节,避免了资金流失占用和拖欠资金等弊端,维护了政府形象。而招投标不具有上述特点。
5、服务结果不同: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政府内部的服务机构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对政府采购资金的节余部分全部归财政,充分体现了反腐倡廉目的,这是招标投标企业所无法做到的。
6、工作职能不同:《政府采购法》从机构性质、工作任务等方面对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做了明确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3]74号)文件再次明确了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和作用,指出要“充分发挥集中采购机构在全面推进政府采购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并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行政职能做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集中采购机构要接受委托,认真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订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这既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又是法律授予集中采购机构的重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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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做好“加减乘除”法,政府采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
首先是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从简单的货物采购到工程和服务采购,从传统办公用品采购到政策研究、标准制定等履职服务,以及医疗养老、政府采购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的货物,作为宏观调控和财政政策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培育市场主体方面的政策功能不断提升。
其次对加快推进全流程电子采购改革有重要作用。加快完善电子卖场?全区一网?,全面满足采购商的各种采购需求。除涉密项目外,区内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交易活动均须在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是统一采集和发布各类政府采购信息、连接各类业务管理系统资源和电子商城等的大数据综合性政府采购管理服务网络平台。
再者对提高交易效率有很大用处。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不断升级电子平台功能,形成?一平台、三系统、N要素?的电子平台体系。升级电子化操作平台系统,按照项目验收、文件制作、项目审查、合同签订?四阶段?流程逐项设计,通过计算机固化流程、模板化操作,将多个交易环节统一为一和自动循环。一个平台模块不仅实现了整个交易过程的电子化、标准化、标准化,还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业务互联互通。
然后对推进信息化建设有重大意义。完善平台建设,减少跑路。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全覆盖,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与综合预算管理系统互联互通,实现采购业务全流程一次性办理,全网审批,前来办事的人员可当天完成结算,?跑路?。创新支付机制,减少支付时间。鼓励采购单位预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0%,履约信用较好的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比例。
政府采购法的立法目的是
1、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机制的需要。
2、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购资金主要是指财政性资金,通俗地讲就是预算资金。我国政府采购的潜力非常大,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制,可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积极效应,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政府采购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不同于一般商业采购活动,也不同于企业和个人采购,是政府行为,要体现国家利益和政策要求;同时,一个国家和政府可以通过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4、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本法规定,政府采购的当事人包括各级政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供应商以及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招标代理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在进入采购交易时,政府和供应商都是市场参与者,其行为属于商业性行为,并且各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采购人都是政府采购单位,处于强势,容易出现政府采购人将政府行为和行政权限带到交易活动中,个别采购人甚至受利益的驱动,出现欺诈、钱权交易、不按合同履约等行为,给一方或多方当事人造成损失,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其他当事人因有求于采购机构,处于被动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政府采购为什么可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政府采购定义及作用 政府采购,是指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为了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事业单位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团体为了开展业务活动,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及劳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有效手段,是规范政府支出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政府采购不仅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还具有无可比拟的社会效益。政府采购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它既涉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又涉及各种性质的供应商。在管理上,既包含行政管理,又有经济和法律方面的规范。
二、政府支出绩效定义及其理解 政府支出绩效是指各项政府支出所发生的“成本”与所得“收益”的对比关系。提高政府支出绩效,实际上就是政府通过相应的经济活动,达到“低成本、高收益、高效率”这样一种最优效果。 政府支出的核心问题就是提高政府支出的绩效。政府支出过程,就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将社会资源集中到手中,并根据政府职能需要,进行支配与使用。从绩效角度说,主要看谁支配这些资源后,能更有效地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只有当这些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并通过政府支配能够发挥出比由微观经济主体取得更大的成效时,政府占有并支配资源对社会才算是有益的。
三、推行政府采购对提高政府支出效益的意义 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其多方面的意义,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政府支出效益的角度分析,主要有:
1、推行政府采购,实施源头控制,强化预算约束,从源头上确保达到政府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支出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环节中最关键性的部分。完善管理措施,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源头控制,必将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
2、推行政府采购,规范采购行为,坚持依法采购,从制度上确保达到政府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采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政府采购作为政府参与市场的一种活动形式,必须履行市场准则,使所有能成为供应商的企业都可以平等、公平地参与竞争,防止一些厂商和机构控制、垄断政府采购市场。
3、推行政府采购,完善政府采购工作程序,从操作规程 中确保达到政府支出效益的最大化。
政府采购运行中招投标采购是当前政府集中采购最主要也是最常见的方式之一。完善政府采购的重点就是使招投标的每一个阶段都必须按照法定、公开、透明的原则有序进行,特别是要
借鉴国际招投标经验,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使每一个环节紧密衔接又相互制约,使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采购”。
何谓政府采购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政府采购法》?
(1)政府采购制度:
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公开招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货商(厂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
(2)进一步完善和改革《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是以政府为主体,是政府与市场连接的渠道,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的重要措施。《政府采购法》的实行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财政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功能以及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政府采购法》的实施仍未实现规范与效率的预期目标,出现了豪华采购、高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多种问题。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形势下,为解决政府采购执行中财政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从法制向法治转变,财政部于2014年12月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的出台,主要是为了细化法律规定,充实有关制度规定,完善政府采购程序,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领域新型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从而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提高财政的行政效能以及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财政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宏观调控功能。
好了,今天关于“政府采购的作用”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讲解对“政府采购的作用”有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学习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