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吗)
导读: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3、退休的;...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导读: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3、退休的;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一、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3、退休的;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还能提取吗?
若你已运用住宅公积金进行贷款且具备某些特定的条件规范,仍可进行账户余额的提取。具体细则如下:
首先,如果你在购房时已经成功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然而却未能将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提现出来,那么通常在贷款接连满一周年之后,你便有资格拿着相关的购房合同、购房支付款项的发票或者收据等资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每月的房贷本息;其次,若你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并希望以其余额提前偿还所有剩余的贷款债务,则其实可以在偿还贷款前先行取用一次公积金。
请注意,每次提现的数量不得超出应偿还之债额。关于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我们为你提供以下步骤指南:首先由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提现证明文件;然后,借款人需携带好个人的身份证件、已经开好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应证明材料前往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现请求;
最后,我们承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会在收到您提交的申请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审查,并对是否批准您的提取申请做出答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其实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3、退休的;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