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工伤认定书的作用是什么)
导读:这是劳动者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是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
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
导读:这是劳动者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是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一、工伤认定书有什么用
这是劳动者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是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二、工伤认定书去哪里拿
工伤认定申请书其实可以向进行鉴定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部门或劳动及人力资源保障局领取。相关机构在做出裁决后,应在二十个自然日内,将裁定说明书发送给受到损害的雇员(或是其近亲家属)以及雇主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伤认定结束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保存50年。
这是劳动者受到工伤,享受工伤待遇的依据。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是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有什么用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工伤认定决定书一般是用以受理工伤业务赔偿时的文件。在决定书出来之前应提交相关的资料,交由有关部门审查通过即可。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工伤有什么用?
认定工伤决定书有哪些作用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书,其实可以证明该劳动者之伤为工伤,其实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工伤认定决定其实我们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工伤认定中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诉讼,有关部门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报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否构成故意犯罪的刑事判决等,工伤认定时效其实我们应当中止,待上述结论明确后恢复工伤认定时间的计算。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用主要适用于职工因工受伤后其实可以以此申请一些报销和福利帮助的资格,所以我们的建议大家在入职时其实可以了解下自己的单位是否已经办了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的话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表明这一点意愿,确保日后万一因工受伤的话其实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