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导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确认业主在专属区域(住宅/商业场所)拥有独立所有权,可自行占有、使用,可通过租赁、抵押等方式获取收益。公共区域如走廊、电梯等为共有权,...

导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确认业主在专属区域(住宅/商业场所)拥有独立所有权,可自行占有、使用,可通过租赁、抵押等方式获...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导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确认业主在专属区域(住宅/商业场所)拥有独立所有权,可自行占有、使用,可通过租赁、抵押等方式获取收益。公共区域如走廊、电梯等为共有权,业主享有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包括优先购买停车位。所有者还共享管理权,能参与公共设施的运作、维护,通常通过业主代表大会行使。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理论所诠释的含义在于,它明确了广大业主要在房屋内的住宅区域及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区域内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

同时,对于此类专属区域之外的公共部位,他们则共同享有使用权并承担必要的管理责任。

一、关于专属区域内的所有权。

具体而言,每位业主都有权对其个人所有的住房或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部分直接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实现居住或者商业运营的基本需求;

此外,针对该类专属部分,业主们还其实可以依法灵活地选择租赁或者出借的方式来获得租金收入;

甚至在确实需要时,他们也能够通过抵押贷款的形式取得资金支持,或者将房产出售给他人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二、关于公共区域的共有权。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每名业主均对建筑区间内的公共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外部墙体、水泵、水电燃气管道等共有部分拥有使用权,并且还能对小区内部的道路、绿化带、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的公共活动空间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对于指定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业主们还有着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关于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们同样有权参与到对共同使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运作、收益以及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中去,他们其实可以通过参与和组织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来行使这项权力。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理论所诠释的含义在于,它明确了广大业主要在房屋内的住宅区域及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区域内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

同时,对于此类专属区域之外的公共部位,他们则共同享有使用权并承担必要的管理责任。

一、关于专属区域内的所有权。

具体而言,每位业主都有权对其个人所有的住房或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部分直接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实现居住或者商业运营的基本需求;

此外,针对该类专属部分,业主们还其实可以依法灵活地选择租赁或者出借的方式来获得租金收入;

甚至在确实需要时,他们也能够通过抵押贷款的形式取得资金支持,或者将房产出售给他人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二、关于公共区域的共有权。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每名业主均对建筑区间内的公共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外部墙体、水泵、水电燃气管道等共有部分拥有使用权,并且还能对小区内部的道路、绿化带、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的公共活动空间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对于指定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业主们还有着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关于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们同样有权参与到对共同使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运作、收益以及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中去,他们其实可以通过参与和组织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来行使这项权力。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一理论所诠释的含义在于,它明确了广大业主要在房屋内的住宅区域及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区域内享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

同时,对于此类专属区域之外的公共部位,他们则共同享有使用权并承担必要的管理责任。

一、关于专属区域内的所有权。

具体而言,每位业主都有权对其个人所有的住房或商业运营场所等专属部分直接行使占有、使用的权利,实现居住或者商业运营的基本需求;

此外,针对该类专属部分,业主们还其实可以依法灵活地选择租赁或者出借的方式来获得租金收入;

甚至在确实需要时,他们也能够通过抵押贷款的形式取得资金支持,或者将房产出售给他人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二、关于公共区域的共有权。

在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每名业主均对建筑区间内的公共走廊、楼梯、通道、电梯、外部墙体、水泵、水电燃气管道等共有部分拥有使用权,并且还能对小区内部的道路、绿化带、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的公共活动空间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

对于指定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业主们还有着优先购买的权利。

三、关于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们同样有权参与到对共同使用部位与公共设备设施的运作、收益以及维护等方面的管理中去,他们其实可以通过参与和组织业主代表大会的方式来行使这项权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以及成员权。在我国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过程中,我国的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部分共有权、成员权。

1.专有部分所有权

专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共有权

共有部分的共有权是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依照法律或管理规约的规定,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之共有部分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3.成员权

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业主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一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场合下,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业主共同享有。法律允许建筑物被分割成区分所有的专用部分和共有部分,然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宗地不得分割,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人只能共有整个宗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言之,在一幢区分所有建筑物中,存在数物数所有权,而在其宗地之上,仅有一物一建设用地使用权。如果一个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欲出让房屋,则根据房地一致原则,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所共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应一并转让给受让人。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是: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客体具有整体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建筑在整体的建筑物上面的所有权形式。

2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具有多样性,由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构成;

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本身具有统一性,尽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三个部分,但它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独立的、统一的、整体的权利;

4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专有权具有主导性,只要登记专有权即设立了区分所有权,共有权、成员权随此而发生,不必单独进行登记。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物权,都是我们自己所拥有的物权,此时我们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论是他人侵犯自己的物权还是物权被损害都是要及时的处理的。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相关拓展阅读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 导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确认业主在专属区域(住宅/商业场所)拥有独立所有权,可自行占有、使用,可通过租赁、抵押等方式获取收益。公共区域如走廊、电梯等为共有权,...更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