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如何书写(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诉状如何书写)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首先确认管辖权:有明确约定则依约,否则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起诉需提供详细原告及被告信息(个人/企业),明确诉讼请求并附事...
商品房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如何书写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首先确认管辖权:有明确约定则依约,否则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起诉需提供详细原告及被告信息(个人/企业),明确诉讼请求并附事实依据和证据;重要的是证明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关系。诉状中需阐述具体民事权利及其支持理由。一、商品房合同纠纷的起诉状如何书写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诉讼程序,您应该首先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法律适用的法院管辖权。
1.若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了特定的司法管辖法院,则应向该指定法院提起诉讼;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这种管辖约定必须是选择被告居住地、合同执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居住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事项具有直接关联性的地点的相关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否则将视为无效管辖约定。
2.当合同并未对管辖法院进行明确约定时,应由被告之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负责管辖此案。
其次,您需要了解起诉所需具备的条件。
首先,在诉状中需列举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
若被告为个人,其实我们应当详细列出其姓名、籍贯、性别、家庭住址及电话号码等相关情况。
而针对企业主体作为被告的情况,需要准确写出单位的完整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单位的法人代表等关键信息。
接下来,您需提出明确的诉讼要求。
(1)其中至关重要的部分便是在诉状中明确阐述您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的具体民事权利,同时要提供有力的事实依据和理由进行支持;
(2)另外,您还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帮助法官理解和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最后,原告需要证明自己与本案存在重大利益牵扯。
这意味着,原告欲提起诉讼的案件务必与其自身或单位有着直接关系,也就是说原告须为该案件承担直接且实质性的影响。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其实我们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合同欺诈赔偿几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需履行三倍的赔偿责任,在赔偿金额未达五百元时,应以五百元作为赔偿标准。对于经营者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应对消费者给予最低三倍的赔偿,若赔偿金额低于五百元,则应以五百元为准。若经营者曾明确承诺赔偿金额将超过三倍,则应按照其向消费者作出的承诺进行赔偿。合同欺诈是指以签订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方式,从而达到骗取公私财产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诉状如何书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诉状的书写,是其实我们应当包括起诉人与被起诉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等。在司法实践中,针对购房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诉状如何书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
被告
诉讼请求
1、确认原告与被告公司济阳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的合同无效。
2、要求被告返还购房款元及利息以购房款元为基数,自付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与诉讼有关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公司。年月日,原告与被告山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公司将要建设的商品房房屋面积共约平方米,车库约平方米,房屋总价款为元,被告应于月日将房屋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方依据合同履行了付款义务,但是被告方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济阳分公司却迟迟不履行合同,并以各种理由推辞。
后经原告调查得知:被告公司所预售给两原告的商品房至今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至今也未建成。被告山公司的欺诈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贵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判如所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二、买卖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怎么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其实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在日常生活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此时也是会想要解除购房合同的,一般情况下来说的话,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开发商和购房者就应该按照一定的约定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如果是想要解除合同的,法律也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