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工伤认定程序)
导读: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是:(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
导读: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是:(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一、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
工伤认定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其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三)劳动行政部门受理后,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
(四)当事人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不服的,其实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
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赔偿案件中,时常发现未经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的情形,对于未经工伤认定,且当事人对是否构成工伤有争议的案件,仲裁委员会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裁决,法院也不能作出工伤赔偿的判决。对这些案件的审理,在仲裁前置程序中,应中止审理,并告知当事人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在诉讼中,应以当事人未经工伤认定程序,且认定是否构成工伤是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职权为由,驳回当事人的起诉。
劳动者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或者用人单位其实我们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给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用人单位或个人对该鉴定结论不服的,在15日内其实可以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劳动者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其实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于工伤待遇的项目与数额有着重要影响。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其实我们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二、工伤认定的申请机构是是什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办法》之相关规定,若在职员工在其工作期间以及该范围之内遇到意外事故,则可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通常所提到的就是地方性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此情况下,若是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工伤认定的话,那就必须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的30个自然日内提交申请;然而,如若受伤员工希望亲自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那么这名员工其实我们应当在事故发生且能够知道具体事实后的一年以内向上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的合法流程如下:首先第一步,必须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一方提出申请;其次,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需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医疗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书(或鉴定证书)等相关资料;再次,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其实我们应当从正式收到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的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程序
(一)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二)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三)认定工伤后其实我们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四)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其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一般而言,发生工伤后,受伤劳动者需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已获得赔偿。那么在获得工伤赔偿之前,如果劳动者工伤用了医保还能工伤认定吗?如果在认定工伤之前已经使用医疗保险支付了医疗费用,还能获得工伤赔偿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程序
(一)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二)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你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你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三)认定工伤后其实我们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四)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其实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其实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五)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其实我们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其实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其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其实我们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事故费用的承担
1、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要求单位按照工伤条例赔偿损失。如果单位不认定工伤的,我们的建议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具体的赔偿标准其实可以委托律师计算。
2、如果工伤保险中医疗费用已经全额赔付了,并且医疗费用的收据已经收走了,那就不能再报了。否则其实可以用复印件补报差额。
3、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是个不同的范畴,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4、工伤赔偿和医疗保险不能同时使用。否则违反医保办法报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出,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以上,相信大家对工伤用了医保还能工伤认定吗有所了解。根据前文内容,尽管对工伤用了医保后不会影响工伤的认定,但工伤赔偿款的领取会受到影响。一旦医疗保险费用足额支付了医疗费用,工伤赔偿款将得不到支持。 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