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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实我们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实我们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实我们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其实我们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其实我们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其实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其实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其实我们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其实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其实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我们的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我们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我们的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我们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业主委员会可否追讨前债务

在探讨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境进行分析。从通常角度来看,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主管理小区内各种事项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并非直接针对债务追讨的事项。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业主委员会作业主自治团体,也有可能会涉足与债务相关的问题。

首先,若前述债务与小区公共事务存在紧密联系,如拖欠的物业费用、公共维修基金等,在获得业主大会的授权之后,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所有业主进行追讨。在此种情况下,业主委员会采取行动的初衷在于保护和促进整个小区的共同利益。

其次,如果前述债务属于业主间的私人借贷纠纷,与小区公共事务并无直接关联,那么业主委员会原则上并没有权利直接插手此类债务的追讨工作。对于这类债务纠纷,其实我们应当遵循法律程序加以解决,债权人可自行或者通过法律程序委托律师进行追讨。

另外,值得强调的是,业主委员会在进行债务追讨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其行为的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其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其实我们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物业管理。小区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且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成立筹备小组。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是什么?

1、提出申请

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2、成立筹备小组

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1)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2)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 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3)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

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

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1)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2)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3)业主委员会选票;

(4)业主代表选票;

(5)业主授权委托书;

(6)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7)业主委员会章程;

(8)业主公约;

(9)其他相关资料。

6、核准批复

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二、业主委员会产生方式是怎样的?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由此可见,只要是物业交付面积找过建筑面积的50%以上,就其实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往往是业主自发组织成立的。业主代表向街道办提出申请后,会成立筹备小组,召开业主大会,选择业主委员会成员,经审批通过过,就其实可以挂牌成立了。以上就是小编总结归纳的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能给广大业主朋友带来帮助。


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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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和程序

答: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与程序:1)入住率达到50%以上;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入住率超过30%;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办理流程:建设单位或五个以上业主联名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起草相关规则并公示征求意见;筹备组确认业主身份并告知投票权;筹备......

业委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有什么

答: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程序:1、业主联名向所在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3、审查业主委员会侯选人的资格。4、三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5、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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