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罪没收财产包括名下的经营主体吗(刑事犯罪的非法所得应当怎么处理)
导读:掩饰犯罪所得罪的没收财产一般涵盖名下的经营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应被追缴,包括投资于经营主体的部分。但具体追缴范围与程序因案情而异。我们的建...
掩饰罪没收财产包括名下的经营主体吗
导读:掩饰犯罪所得罪的没收财产一般涵盖名下的经营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应被追缴,包括投资于经营主体的部分。但具体追缴范围与程序因案情而异。我们的建议面临类似问题的人寻求专业律师帮助,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我们的建议。一、掩饰罪没收财产包括名下的经营主体吗
在我国,倘若公民因触犯法律而被判定有期徒刑或是缴纳罚金,则负责监督其执行的相关部门将有权力对其罪犯所获赃款及其衍生出来的合法收入进行追查并予以没收。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个人因为涉及刑事责任被判刑或者处以罚款,很有可能会遭遇其财富被追缴的局面,这其中也包含有当事人所注册的各类经济实体单位。
至于具体的追查范围以及程序,无疑将会依据各个情形的实际情形而有所差异,然而一般的原则是,如果个人透过非法途径所获得的财产被投资到其所注册的经济实体组织之中,那么这些资产同样有可能被列入到追查范围内。除此之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相关律法的规定,对于隐藏、隐瞒、转移、变卖犯罪所得的人士,必须依法予以追踪和追回。
值得一提的是,以上论述仅作为一般性指南,详细的法律适用规则以及操作规程还需参考案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若您正面临着相似的法律难题,我们强烈推荐您寻求专业的律士或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得到更为具体详尽的法律我们的建议和援助。
《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其实我们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罪批捕后取保候审流程需要多久
关于掩饰犯罪事实的行为人被逮捕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以及相关手续办理所需的时间范围和流程阶段,这完全依赖于案情的具体特征,其中包括了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性质、对社会造成的潜在风险以及他们对于所犯罪行的忏悔心态等多方面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从提出申请取保候审至审核过程成功完成,可能需要经历数周乃至数个月的时间跨度。而最终的决定权则掌握在法院或者检察院手中,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其实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掩饰隐瞒犯罪是什么罪名
掩饰隐瞒犯罪是什么罪名,需要结合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般情况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妨害司法秩序的犯罪,也就是说,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具体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要件其实可以参考下文。一、掩饰隐瞒犯罪是什么罪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妨害司法秩序的犯罪,从一般客体来说,其犯罪客体为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观方面
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应该是明知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收益,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其实我们应当认定其主观上是明知,而不要求行为人必须明知该物品是什么具体的犯罪所得,是如何所得,该物品具体是什么物品,有何价值等。二是明知的程度。行为人明知的程度必须达到知道是他人的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而不能是一般违法所得。因而如果行为人只是知道该物品是他人违法所得,那么侵犯的将不再是司法秩序而是行政秩序,自然不其实我们应当构成本罪。
对“明知”的理解。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中,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前提条件。是否“明知”是行为人的一种主观心态,证明“明知”最有力最直接的证据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口供,然而犯罪嫌疑人口供却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其证明力随着口供内容的变化而变化。
因为犯罪嫌疑人受趋利避害思维的影响,往往拒不供认其对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明知”。有的即使在侦查阶段作了“明知”的供述,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犯罪嫌疑人在知道自己的供述将直接影响到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直接影响到司法机关是否对自己的行为定罪量刑时,为了逃避刑罚,犯罪嫌疑人往往会推翻原来所作的“明知”供述。特别是在一对一交易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会矢口否认,极力否认自己是“明知”的,给认定犯罪造成很大困难。因此,正确界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成为打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犯罪的关键。
在司法实践中,在犯罪嫌疑人拒不作“明知”供述,而又没有其他证据其实可以证明其“明知”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对其是否“明知”采取推定的办法。由于这种推定是办案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形成的一种内心确信,在司法实践中应严格掌握,外延不宜过大。第一,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明知”的案件不适用推定。推定必须是在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心态的前提下进行,如果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矢口否认,但有其他证据证实“明知”,则不必采用推定的方法。比如卖赃者不少于2人供述已告知犯罪嫌疑人赃物来源,或者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亲眼目睹了盗窃或抢劫赃物的过程。第二,在犯罪嫌疑人否认“明知”,但是其上游犯罪的卖赃者只有1人称已告知赃物的不法来源,也就是在证明“明知”的问题上,证据出现一对一的情况下,应该结合其他客观事实加以佐证。
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但是从理论上讲,本罪主体不包括上游犯罪实施人,即产生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实施人,而是帮助犯罪分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其他人。如果是上游犯罪行为人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则属于在犯罪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在刑法理论上叫后续行为,为此前上游犯罪行为所吸收,不另行处罚。法人能够成为本罪的主体。
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是什么罪名这个问题,需要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属于侵害司法秩序的犯罪,需要被予以处罚。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