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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客体方面是什么(盗窃罪构成要件)

导读:研究盗窃罪需重视其客体,即受剥夺或损毁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客体包括公开、个人财产及非物质财富如知识产权。被盗物品价值是犯罪行为严...

导读:研究盗窃罪需重视其客体,即受剥夺或损毁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客体包括公开、个人财产及非物质...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盗窃罪客体方面是什么(盗窃罪构成要件)

盗窃罪客体方面是什么

导读:研究盗窃罪需重视其客体,即受剥夺或损毁的公共或私人财产。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客体包括公开、个人财产及非物质财富如知识产权。被盗物品价值是犯罪行为严重性的关键指标之一。

一、盗窃罪客体方面是什么

在研究和理解盗窃罪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关注其客体层面的内容。这触及到犯罪行为所涉及的那个受剥夺或损毁的对象,也就是法定的公共或者私人财产。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指出了盗窃罪的客体范围,其中不仅包含我们所熟悉的传统意义上的公开财产与个人财产,同时也包括那些不易被肉眼察觉的非物质财富,比如知识产权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被盗窃的物品的价值大小,往往会成为衡量该犯罪行为严重性的关键性指标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客体要件包括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一基本法益。对于盗窃犯罪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并处或单独适用罚金;如果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相应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研究盗窃罪时需着重关注其所侵犯的客体,这就是公共或私有财产遭到剥夺或者毁坏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侵犯的客体既包括公众可见的财产也包含个体所属的财产以及非物质形态的无形资产比如知识产权等。被盗取物品的价值乃是衡量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关键性参数之一。

盗窃罪客体方面是什么(盗窃罪构成要件)

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判断有什么

盗窃罪的客观判断为盗窃者窃取了较大金额价值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成立需要满足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关于多次盗窃的判断为盗窃者在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即被认为多次盗窃。

一、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判断有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注意:

第一、行为人的“自认为”是属于主观内容,不属于客观要件;

第二、完全有可能有行为人非常大胆地到案发地“光明正大”地拿东西,但是没有任何人出来阻止的情况,按照通说很难定罪;

第三、仅凭行为人“自认为”秘密或公开决定犯罪性质,也难以定罪。

第四、在现实生活中“公然”盗窃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窃取不需要“秘密”进行。

⑵窃取行为是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的过程,如果只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则不是盗窃。窃取的手段与方法没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骗方法,但是没有到达让被害人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财产的程度,也是盗窃。

⑶窃取是一种通过平和方式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第三人占有的过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盗窃。

⑷要成立盗窃,需要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需要根据各地的经济不同而定。多次盗窃根据司法解释:“对于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但是这太绝对化,需要综合多方面得因素认定“多次盗窃”。

二、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其实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以上就是对盗窃罪的客观方面判断的相关解释。一般来说,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别为是否在于事实上占用财物。在法律上,不管是盗窃罪还是侵占罪都有相应的量刑准则。所以,我们还是要遵守法律,做一个积极守法的好公民,否则,法律还是会做出它应有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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