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导读: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包括工作前后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伤害,履行职责时遭遇暴力或职业病,因公外出受伤或失踪,以及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导读: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包括工作前后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伤害,履行职责时遭遇暴力或职业病,因公外出受伤或失踪,以及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均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些是常见的工伤情况,但还有更多法律规定需了解。一、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以下情况被承认是工伤:
首先,当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以及工作场所范围内,因为工作方面的缘故而遭受到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损;
其次,当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之前或之后,仍然在工作场所范围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活动或收拾整理工作,并且由此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损伤也是符合工伤认证要求的;
再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场所范围内,由于需要履行其本身的工作职责,却不幸遭遇到了暴力性质或是其他类型的意外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可为工伤;
第四种情况是指,员工身患职业病的情况,这同样是被广泛接纳为工伤的重要条件之一;
另外,倘若员工因为工作需求,必须要前往外地工作,并在此过程中遭受到了伤害或者在事故中失踪不见踪影,这样的情况也会被予以工伤认证;
最后,如果员工在上、下班的路途当中,由于遭遇了非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货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事件,而受到了人身伤害,那么这也是符合工伤标准的。
以上所述只是劳动者成为工伤的常见情况,实际上还有更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等待大家去发现和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职工在哪些情形下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
员工在以下情况被承认是工伤:
首先,当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以及工作场所范围内,因为工作方面的缘故而遭受到意外伤害导致身体受损;
其次,当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段之前或之后,仍然在工作场所范围内进行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活动或收拾整理工作,并且由此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损伤也是符合工伤认证要求的;
再次,如果员工是在工作时间段和工作场所范围内,由于需要履行其本身的工作职责,却不幸遭遇到了暴力性质或是其他类型的意外伤害,那么这种情况也会被认可为工伤;
第四种情况是指,员工身患职业病的情况,这同样是被广泛接纳为工伤的重要条件之一;
另外,倘若员工因为工作需求,必须要前往外地工作,并在此过程中遭受到了伤害或者在事故中失踪不见踪影,这样的情况也会被予以工伤认证;
最后,如果员工在上、下班的路途当中,由于遭遇了非由个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货运轮渡、火车事故等事件,而受到了人身伤害,那么这也是符合工伤标准的。
以上所述只是劳动者成为工伤的常见情况,实际上还有更多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工伤情形等待大家去发现和了解。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其实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劳动者工作期间和工作场地内,因为工作方面的各种缘由而导致身体受伤,其中涵盖了从开始工作到完成最终工作任务期间所涉及的各种活动中所引发的伤害,也包括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遭受的暴力侵害或者职业病的影响,以及由于公务出差过程中的意外伤害或者突然失去联系等情况,甚至还包括在上下班的途中遇到的并非由个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以上所有这些都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这只是众多工伤情况中的一部分,实际上还有许多其他的法律规定需要我们去深入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