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能申请行政复议吗(对行政复议结果还不满的怎么办)
导读:初级流程:工伤领域,对人社或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缴费比率、协议执行或保险待遇有异议,须在法定期内向相应政府或上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中级流程:工伤认定行政...
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导读:初级流程:工伤领域,对人社或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缴费比率、协议执行或保险待遇有异议,须在法定期内向相应政府或上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中级流程:工伤认定行政复议需在60天内提交申请,社保机构5个工作日内决定受理,60天内审理。申请人包括员工、直系亲属或单位可就认定结论和待遇异议申请复议。如对复议结果不满,可依法后续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能申请行政复议吗
初级流程一、在工伤领域中涉及到的行政复议行为具体是指,当员工与用人单位、工伤患者及其配偶及家属对于人社部门所做出的工伤认定结果,或是针对未能予受理的工伤认定申请持有异议时;
或者是用人单位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缴费比率存在争议;
或者是协议医疗评估机构以及辅助机构认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未能妥善执行协议;
亦或是工伤患者或者员工近亲对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任何疑虑,以上情况若发生于法定有效期间之内,应向做出决策的政府直属部门或者上级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中级流程二、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
在收到与工伤认定相关的法律文件之日起60天内,通过向上级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或者当地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旨在寻求行政复议的保护。
在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之后,行政复议机关会在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审核,以决定其是否予以受理,而在接下来的60天内,行政复议机构将完成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
(1)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申请的步骤根据法规规定,如果工伤申请者本人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抑或是该工伤申请者所属的工作单位对于工伤认定结论持反对意见;
同时工伤申请者本人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对于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持有异议的话,应该有权依法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2)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步骤如果工伤申请者本人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抑或是该工伤申请者所属的工作单位对于工伤认定结论持有不同意见;
同时工伤申请者本人或者他们的直系亲属对于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持有疑义的话,在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之后,若仍对此结果表示不满,其实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实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不其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若其对工伤判定的决议持有异议,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合法行使上诉权提出行政诉讼。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此项权利得以使用:
首先,职工自身或其近亲属对于工伤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决定表示质疑并无法接受;
其次,针对工伤分辨的结论持不认可意见;
此外,对于工伤管理部门所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存有不满也是可行的上诉理由。
因此,任何对此事项期望维护权益的职工或其近亲人均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对行政复议结果还不满的怎么办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其实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对行政复议结果还不满的怎么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的问题带来帮助。一、对行政复议结果还不满的怎么办
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其实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其实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实我们应当自知道或者其实我们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一)性质不同行政复议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对下一级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的审查,属于行政行为的范畴,所有过程都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
而行政诉讼则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司法监督,是一种司法行为。
(二)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政府或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
例如,对某县烟草局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该县烟草专卖局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即市或者地区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
而行政诉讼的受理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三)受案范围不同人民法院所受理的行政案件,只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而复议机关所受理的既有行政违法的案件,也有行政不当的案件。
也就是说,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其实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其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未必能够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以后,不得再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使某行政争议只能通过行政复议而不能通过行政诉讼得以解决。
(四)审查的力度不同受理复议申请的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而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因此,行政复议的审查力度要大于行政诉讼。
(五)审查依据不同复议机关审理复议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行政规章以及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为依据;
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查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行政和规章只作参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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