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导读: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导读: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一、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
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
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二、租地建厂房到期后厂房归什么
在租赁使用的土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尽管已经办理了产权证明文件,然而它仍然不属于租户所有。
这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规定,地面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均归土地所有权人所有,并且在建筑房屋时,需要获得土地所有权人的明确同意。
因此,我们其实可以在租赁协议中进行清晰明确的文字表述,设定当租赁关系终结之后,应为新添建的地上物体及相关附属设施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其实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地建厂房被征收怎么赔偿
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租赁的厂房如果是正常营业中遇到拆迁,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如果厂房有自建的部分,补偿除了停产停业的补偿外,还有被征收的房屋价值的补偿。如果厂房没有自建的部分,补偿只有停产停业的补偿。赔偿款按照法律规定来计算。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签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需与拆迁的单位签合同。
2、赔偿的款项需清楚注明,以及赔偿款给付的方式及时间也需一一列明。
3、赔偿争议的处理办法也需注明。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其实我们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