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么(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但是违约一方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么
导读: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但是违约一方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其实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么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但是违约一方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其实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判定
关于合约纷争情形之处理,当事人可采取如下措施向专业律师寻求援助与我们的建议:
首先,协商处理法。协商及和解模式是以争议各方依据合约所规定的违约责任以及各自实际状况为基础,自行协商解决争议而无需通过司法程序的方式实现的。
其次,调解处理法。调解往往是在各方相互理解并愿意妥协的原则下展开的。
再者,仲裁处理法。若当事人不希望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问题,或者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其实可以根据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诉讼处理法。倘若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拒绝接受仲裁,那么仲裁这一方式便无法实施,此时只能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因此,诉讼乃是解决合约纷争的终极手段。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若房屋买卖合同无法持续执行,则该项协议其实可以依法终止;然而,对于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一方来说,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之规定,当某一方当事人以明确声明或自身行为展示出其将不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在合同到期日前,向其提出承担违约责任的要求。
继续履行合同能附期限吗
继续履行合同是其实可以附期限的,比如要求债务人继续还款,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偿还能力,其实可以约定延展期,在延展期内债务人需要履行还款义务。此外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还有修理、更换等。一、继续履行合同能附期限吗?
继续履行合同能附期限,继续履行合同的表现形态有:
1、限期履行应履行的债务
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诸情况下,守约方其实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即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2、修理、重作、更换。
如果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合格,而债权人仍需要的,则其实可以适用修理、更换或者重作。
二、继续履行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存在违约行为
如果没有违约行为发生,那么此时仅为债务履行问题,债权人有履行请求权,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尚属第一次义务阶段,谈不上作为第二次义务的强制履行问题。就违约形态而言,通常是延迟履行、不完全履行以及拒绝履行,如果将债权人迟延作为一种债务不履行看待,尚包括债权人迟延;而履行不能场合,则不会发生强制履行责任。
2、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
如果守约方不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而是将合同解除,便不可能成立强制履行责任。另外,强制履行责任要求须守约方选择,取决于其意思,而法院不能以职权代当事人作出此种选择。
3、须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履行,则无论是事实上的不能,还是法律上的不能,都不应再有强制履行责任的发生。否则,无异于强债务人所难,于理于法,均有不合。
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起诉书怎么写?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其实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其实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总的来说,法律制度没有规定过继续履行合同不能附带履行期限,不过继续履行本身也有法定构成要件,比如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等,关于继续履行能否附期限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合同的性质才能准确分析。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能解除合同么相关拓展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的终止与解除有什么区别
答: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力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1、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2、卖方明示违约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否解除合同?
答:买卖合同逾期付款的情况下是其实可以直接解除合同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 买卖合同在签订后,必须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来执行,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则属于违约行为,其实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一、买卖合同逾期付款可否解除合同?逾期付款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解除合同,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之后,任一方不得随便终止......相关推荐
-
公司过户后债权债务纠纷怎么办 过户公司如何回避债务纠纷
导读 :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但企业的转让,如果该企业拥有债务的,应该先通知债权人,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
2025-04-16 161 -
建筑公司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转让是什么公司转让有哪些注意事项
导读 : 1、债务情况,所有公司的转让债务问题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同样的建筑公司转让的话,其所背负的债务,也就一起转给了收购方,所以转让之前一定要注意原公司拟是否存在债务问题。2、资质种类,建筑公司想要开展业务,就得拥有相应的资质,而在收购公司的过程中,那些拥有资质的无疑更加值得青睐,价格也会高一些。在此提醒...
2025-04-16 316 -
公司被合并后账应怎么处理 被并购的公司怎么处理原账务
导读 : 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企业接受购并方案,被吸收合并企业即限期转入解散清算,不论合并性质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或者属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都应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编制财产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溢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对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
2025-04-16 238 -
物业费纠纷法院判决后多久会执行? 深圳法院物业纠纷多久判决?
导读 : 在物业费纠纷法院判决以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期满,视同判决书送达,生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同时,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
2025-04-16 515 -
租赁合同纠纷,专用管辖权还是就是共同管辖权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否专属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
导读 : 房屋租赁合同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合同,也是纠纷较多的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属于专属管辖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不属于专属管辖。虽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与房地产有关,但诉讼法律关系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然是债权债务纠纷,不是房地产物权纠纷,不应适用专属管辖,而应适用合同纠纷的特殊地区...
2025-04-16 203 -
夫妻间借贷纠纷与婚姻纠纷有什么区别 相邻纠纷与土地纠纷什么区别
导读 : 原告李-红与被告陈-明因夫妻性格不合,长期分居,各自生活。2008年11月,陈-明在温州经营的皮鞋做坊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资金紧张,便向李-红寻求帮助,并承诺资金回收后,就立即归还,李-红提取了现金50000元给陈-明,陈-明出具了欠条。三个月后李-红要求陈-明还款,陈-明以借款系夫妻共同财产及经营亏...
2025-04-16 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