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三孩政策(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生育奖励假待遇支付主体不统一 企业和基金各“叫难” 专家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近日,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北京...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专家解读三孩政策”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了解,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看看吧。
专家解读三孩政策
生育奖励假待遇支付主体不统一
企业和基金各“叫难”
专家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近日,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入法。北京等地方提出,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的女职工可享受生育奖励假。
产假延长,意味着女职工能享受更多亲密的亲子时光,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女职工而言,无疑是好消息。三孩生育政策出台后,一些女职工对延长产假政策有了新期待。
然而一个尴尬的现实不容回避。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各地推出了延长产假(也可称生育奖励假)政策,但在“谁支付多出来的产假待遇”上,国家并未明确,导致各地做法不一,女职工生育就业权利的落地面临不确定性。
如今,三孩生育政策已出台,生育奖励假待遇“由谁支付”这个难题的解决显得更为迫切。有专家指出,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待遇。
生育奖励假待遇支付主体不统一
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我国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对生育二孩的夫妻,各地陆续推出延长生育假的奖励。这为不少女职工照护子女提供了更为充足的时间。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生育津贴是在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时,获得的工资性补偿。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不过,对于生育奖励假待遇的支付主体,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均没有统一标准。
2018年3月,人社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当前生育保险工作的意见》,提出 探索 多渠道解决生育奖励假待遇问题。
一年后,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在国新办解读相关政策时表示,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后,确保待遇不变,“包括各地推出的奖励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同样,在地方层面,各地支付情况不一。
以广东为例,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而北京市则明确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对于生育奖励假待遇由谁支付,中国劳动和 社会 保障科学研究院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各地的政策规定有三种情形: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由企业支付,及未明确规定支付主体。
企业和基金各“叫难”
“在没有统一标准的情况下,一些女职工可能无法领到生育延长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劳动经济与 社会 保障学系主任孙守纪说。
一些企业并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陕西一家外贸公司的负责人李云峰质疑:公司已经为女职工缴纳了生育保险,为何还要支付延长产假的工资?他所在的外贸公司,女职工占比40%,2020年,公司支付女职工延长产假工资达20万元左右。
“女职工产假延长期间,用人单位面临代替用工成本增加的问题,如由用人单位支付延长产假的工资,将加重企业负担。”孙守纪担心,这可能导致对女性的就业歧视,使得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可能不招或少招女职工,不利于女职工就业。
事实上,早在2018年广东省“两会”上,就有代表建议将80天奖励生育假纳入生育津贴补贴范围,保护女职工的就业权。
随后广东省人社厅回复称,从2015年10月起将生育保险平均缴费率从0.77%下调至0.59%后,每年减少企业缴费约23亿元。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生育人数增加,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加。广东省各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当期收不抵支,需动用历年结余才能保障当期待遇发放。
《2020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2月 7月,受疫情影响,全国多地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累计减征约1649亿元,职工医保基金(含生育保险)收入比上年减少0.7%。
“虽然剔除疫情影响后医保基金总收入有增长,但基金支出压力仍然存在。”孙守纪说。
专家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社会 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张冰子曾发表文章《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议将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
孙守纪也建议将生育延长假的生育津贴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他认为,一方面可以为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提供保障,减少因生育造成的收入损失,提高生育意愿,另一方面有助于解决企业负担不均衡的问题,为企业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考虑到医保基金支出压力仍然存在,孙守纪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继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增加参保人数,实现生育费用成本共担,2020年共2.36亿人参加生育保险,虽比去年增长10%,但相较于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68亿人,还有较大增长空间。二是将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适当向生育津贴倾斜,适当增加生育保险支出。
此外,人社部日前对全国政协相关提案答复道,目前多地延长产假期间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在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支付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国家规定产假98天,地方会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根据各省情况增加假期。目前全国大多数的省份基本产假是98天,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地增加生育奖励假60天。
1、北京生育假增至60天
11月2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取消了限制生育的措施,明确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女方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三十天增加至六十天。同时,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2、上海生育假增至60天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上海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其中之一就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同时,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专家解读说,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3、湖北产假再增60天
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新修改的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延长婚假,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4、浙江生育假延长60天
为适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新修改的《条例》延长了妇女产假,增设了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为了更好地保障生育妇女的身心康复,《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生育一孩延长产假60天,总计158天;生育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总计188天。
宝妈们休产假,宝爸们可以休15天护理假。同时,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产假的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女职工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以上内容参考?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 增加产假60天
以上内容参考?澎湃新闻-刚刚,浙江宣布:产假延长,增设育儿假,还有更多福利……即日起享受!
如何看待四川攀枝花出台新政:生育二、三孩家庭每月每孩发 500 元补贴?
鼓励生育二胎,三胎家庭并每月发补贴,个人觉得的话,这只是一个激励政策,希望大家的话能够多生孩子,但是一个月500块钱的补助的话,连奶粉钱都不够,我觉得,想吃的人还是会生,如果不想生的人,仅仅只是为了500块钱的话,肯定也不会生的,毕竟这个孩子的话,只能补贴三岁,因为孩子后期的教育费啊,吃喝啊,这个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一般经济条件差的人都不会选择生。现在这个社会,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你是不敢生的,教育,彩礼,房子等,一个孩子养大需要父母一辈子辛苦,而我们看到父母的辛苦,所以也不敢生。
三孩被提上议程?专家“建议”:生一个孩子奖励100万。
“中国人口发展已进入关键转折期,从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虽然人口出生率在短时间内有一定回升,但整体仍呈现下降态势。”
在一次采访中,复旦大学人口研究院教授任远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除了对我国人口表示担忧之外,还提出生育率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1、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生育意愿度普遍不强,再加上经济增长带来的就业率提高,也间接拉低了生育率;2、结婚生子除了要面临育儿、生活等成本之外,住房成本也是让很多适龄夫妻不敢生的重要原因。
可能有人会说,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我国总人口已经达到了14.12亿,同比十年增加7200多万,这意味着我国人口一直呈现上涨态势,怎么会出现人口问题呢?说到底,这只是宏观数据,如果想了解人口问题,新生儿数量和老龄化率至关重要,例如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考虑到“一老一小”问题的重要性,我们需要优化生育政策,完善养育等人口服务体系。
其实笔者认为判断人口是否存在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新生儿数量的变化,据统计,从2016年实行“二孩措施”以来,我国新生儿数量虽然始终保持在千万以上,但是却出现了“4连跌”,例如2016年全国新生儿数量达到了过去二十年的峰值,为1786万,到了2020年就只有1200万,同比减少586万。难怪很多专家表示,二胎不够,我国人口已进入转折期。
无独有偶,按照中科院的预测,再过5年时间,我国人口将会进入“负增长阶段”。事实证明,我国很多省份的新生儿数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例如江苏如东为35.23%、云南瑞丽为31.15%、湖北兴山为23.71%、安徽金寨为22.94%等。结合以上数据,我们基本能够得出结论:二胎效果已经很明显,三胎被提上议程,并且国家为了改善生育概念,还提出了相应的配套措施。
二孩不够,三孩被提上议程?专家“建议”:生一个孩子奖励100万。
目前国家已经通过了放开三孩的决定,而对于这项新规的解读,很多专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例如梁建章认为虽然三孩措施相比二孩是一个进步,但是更应该全面鼓励生育,而不是仅仅放开三孩。
不过,从实际情况来看,相比较二孩措施,三孩的变化也是很明显的,例如从之前的限制生育向鼓励生育的逆转,并且在相关文件中,也提到在几个方面做出调整:“住房支持”、“税收支持”、“提高育儿服务水平”、“延长生育假期”、“降低教育压力”等。笔者认为特别是在教育和住房方面,毕竟这是育儿成本中的2个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目前全国房价破万的城市达到了80个,这意味着想在城市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宅,不仅需要承担几十万的首付之外,此后的20年、30年还要背负还贷生涯。更为关键的是随着家庭内孩子数量增加,住房面积也要增加,例如100平以内的小三房无法满足需求,就需要换成大房子,而这势必会增加购房压力。
而在教育方面,除了要让更多的适龄儿童接受教育之外,提高教育质量也是重要方面,毕竟教育不是“百米冲刺”,而是马拉松式的长跑。此外,为了提高国人的生育意愿度,也有专家提出现金奖励,例如梁建章建议:生一个孩子奖励100万。他要列举了几个例子,例如欧洲国家在育儿方面有比较好的奖励措施,甚至有专门的财政支出。
而按照每年有1000万新生儿计算,如果每个孩子奖励100万,那么平均每年就需要10万亿的财政支出。对此,笔者认为相比较之下,与其选择专门给予现金奖励,不过调整楼市措施,例如对于生育二孩和三孩的家庭,可以适当打折卖房,如果生育两个孩子,可以按照原价的8折出售;如果生育三个孩子,将折扣进一步降到7折。
总的来说,从二孩措施至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新生儿数量并未出现显而易见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开始实施三孩措施,并且也提出了相应配套措施,其中包括育儿、住房、医疗等方面,与此同时,专家梁建章建议:生一个孩子奖励100万。
谈谈把生育权利还给人民的正确性
二孩政策全面落实,再说三孩,全面放开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一对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这看似很明白的了;但我国每年有近1000万人离婚,他们可能生育过孩子,再婚时怎么办?
大多省份在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注意到再婚现象并制定了相关条款。近日,有权威法学专家表示,相关条款并未涵盖再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二孩”条例存在较大漏洞!
这是真的吗?各省份《条例》制定的相关条款是否维护了再婚主体的二孩生育权?法律专家随机选取重庆、福建、贵州、云南、浙江、甘肃、山东、湖北、吉林等的《条例》进行解读。
第一种: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过两个子女。不用废话,他们已实现了二孩生育权。
第二种: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重庆、甘肃、山东、湖北等的《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然而,福建、贵州、云南、浙江、吉林等省没有列出这种生育情形,即排除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权利。如福建省在《条例》解读中认为:“一对夫妻双方均为再婚,一方再婚前已有一孩子,另一方再婚前已有两个孩子,但一个判给了对方,在计算子女数时就是双方合计已有3个孩子,不属于再生育的申请对象。”再婚夫妻再婚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一方,再婚后不得再生育,未能享有生育二孩的权利!
第三种: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重庆、福建、贵州、云南、浙江、甘肃、山东、湖北、吉林等的《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可见,未生育过的一方有生育一个子女的权利,但生育二孩的权利受到了限制!
第四种:再婚夫妻再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重庆、福建、贵州、云南、浙江、甘肃、山东、湖北、吉林的《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维护了双方生育二孩的权利。
第五种: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重庆、福建、贵州、云南、浙江、甘肃、山东、湖北、吉林的《条例》都规定,“再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还可再申请生育一个子女。就是说,再婚后双方都享有生育二孩的权利。
第六种: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都未生育。这种情况视如初婚。
上述第一种、第四种、第五种及第六种情形的再婚夫妻都有生育二孩的法律依据,法律维护他们的二孩生育权。而在第二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情形中,在福建、贵州、云南、浙江、吉林等省份,生育过一个子女的一方其二孩生育权受到限制。在第三种“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情形中,大多数省份的《条例》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即未生育过的一方只能“生育一个子女”,而未能享有生育二孩的权利!
第二种和第三种存在着共同点:再婚的一方生育过两个子女。问题在于:为何与再婚前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一方结婚,另一方就丧失了生育二孩的权利?
生育权包含着生育自决权、生育保障权以及生育平等权,它是公民平等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在实施“全面二孩”的政策背景下,法律理应充分保障每个公民的二孩生育权!
如何看待上海宣布生育假从 30 天增加到 60 天?
上观新闻消息,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记者从中获悉,本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2021年5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6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决定》,明确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说,本次修订《条例》的总体考虑是:遵循法制统一原则, 既与上位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相衔接,又充分结合上海实际。
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一是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是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难产等情况适当延长。这也就意味着,上海女职工的产假与生育假相加,生育期间,可有158天假期。
三是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
优生优育直接关系到广大家庭的幸福和人口整体素质提升, 当前在生育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不孕不育人群比重高;二是高龄、高风险孕产妇比例增加;三是出生缺陷仍有一定比例;四是意外妊娠现象仍较多。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此次修订增加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规范开展不孕不育诊疗等内容,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纳入与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检查同等范畴。同时,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公共场所、用人单位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等要求,以及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职责。
目前,托育服务供给总量整体仍显不足,家长普遍反映家门口公办托育服务相对稀缺。因此,迫切需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办园托额比重,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为进一步扩大托育服务供给, 条例明确规定: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方面措施,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同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 提供托育服务。”
目前,本市约有380万个独生子女家庭,涉及约760万独生子女父母。为了做好政策衔接,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在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扶助关怀。条例明确: 一是延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明确在政策调整后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二是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在原有一次性补助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此类人群的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会就《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的解答如下:
1.三孩生育政策从什么时候起正式实施?
答: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上海市三孩生育政策从2021年5月31日(包括5月31日)起正式实施。
2.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是如何计算的?
答:按照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
3.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
4.一对夫妻已经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在什么情况下还可以再生育子女?
答:根据《条例》规定:一对夫妻共同生育了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区或者市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5.一对夫妻生育三个以内子女,是否需要办理再生育手续?
答:不需要。
6.符
我国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主要基于哪些考虑?
国家卫健委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重大战略机遇期,立足国情,遵循规律,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动作用,牢牢把握战略主动权,积极应对生育水平持续走低的风险,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所社会政策室主任张本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国家提出要把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化考虑,就是希望能够把家庭的养育负担和生育负担降低下来。
比如在婚嫁方面是不是能够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和婚嫁观,改变一些不良的(陋习),比如说天价彩礼或者是一些婚嫁的这些陋习,在这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的影响
国家卫健委负责人表示,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20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十四五”末期将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阶段(占比超过20%),在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阶段(占比超过30%)。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 每日经济新闻—群众生育意愿为何降低?国家卫健委分析三大主因!“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如何跟上?专家最新解读
北京一企业鼓励员工生三胎,专家对这一现象是如何解读的?
这些年,我国的人口出生率越来越低,相关部门为了能够提高我国人口出生率,更是出台了多项政策,在国家的响应之下,很多企业也纷纷出台一些政策支持员工生二胎和三胎,北京就有一家企业出台一些政策鼓励员工生三胎,这个政策随后就在网上引起了很多人的热议,还有专家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解读。
北京一企业出台政策鼓励员工生三胎
北京大北农集团推出了鼓励员工生育的方案,未生育的员工不仅在资金上给予极大的支持,而且在生育险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的奖励。一胎奖励三万,二胎奖励六万,三胎奖励九万,这笔奖励金可不少,有企业的支持,相信很多人看到这笔奖励金都会心动。除了能够获得奖励金之外,企业在产假这方面也给予了额外的待遇,生育一胎的在国家的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一个月,生育二胎的可以增加三个月生育三胎的,才可以享受一年的产假。这家公司的这条政策已在网上流传出来,很多人都非常支持。
专家对这现象的解读
一些专家看到了之后,也是非常认同北京大北农集团推出的这一项,鼓励生育三胎的政策。专家认为,如果企业不是为了炒作,这样的政策是非常值得支持,而且也可以从中看出这家企业很有实力,不仅对员工非常好,而且对国家也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提高妇女的生育欲望,其实单靠国家仅仅不够,还需要社会以及企业的支持,尤其是企业,更应该,按照国家相关的规定鼓励和支持员工生育,为女性员工解决后顾之忧。而国家也需要出台一些保障企业福利的政策,而不是全部都让企业来承担这个损失,这样双管齐下,才能够让更多的女性敢生育,放心生育。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国家卫健委负责人表示,老龄化是全球性人口发展大趋势,也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20世纪末,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0%,进入老龄社会,预计“十四五”末期将由轻度老龄化转入中度阶段(占比超过20%),在2035年前后进入重度阶段(占比超过30%)。
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长期看有利于改善人口年龄结构,扩大新增劳动力供给,减轻老年人口抚养比,缓和代际之间矛盾,增加社会整体活力,降低老龄化峰值水平。
生育政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完善相关制度和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为促进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和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包括:
1、要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加强适婚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
2、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降低家庭教育开支。
3、要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4、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5、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6、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以上内容参考 每日经济-群众生育意愿为何降低?国家卫健委分析三大主因!“三孩”政策配套措施如何跟上?专家最新解读
回应三胎等新需求北京共有产权住房面积扩容,运营、退出机制仍待完善
近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后简称2021版《导则》)发布,对北京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建设进行修订,包括选址、停车、配套、设计、套型面积、中水系统等11条内容。其中套型面积突破“7090”规定市场关注度最高。
合硕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2021版《导则》切合当下购房家庭的实际居住需要进行调整,要求更细化,体现了因需而变的原则。
合硕机构数据显示,2017年6月至今,北京共新增供应共有产权住房67831套,新增供应面积近599万平方米,覆盖除东城区和西城区外的所有其他区,今年新增供应远低于近年平均水平。全市新增供应的共有产权住房拟销售均价近2.75万元/平方米,较北京平均房价水平低。
北京是较早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并在全市推进建设的城市之一,共有产权住房面世四年半,有助于解决在京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家庭的住房问题。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延期交付,中水系统故障和隐患,部分项目停车费、物业费接近甚至超过商品房小区等问题,退出机制也有待细化完善。
增改面积回应新居住需求
北京住建委发布的通知显示,2021版《导则》依据相关文件将“城六区”统一调整为“中心城区”,并就选址、配套、户型、面积等11条内容进行修订,其中套型面积的修订市场关注度最高。
2021版《导则》在原有规定“套型设计应符合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的基础上,添加了“充分考虑家庭代际及多孩、适老性等新需求,大力倡导多居室精细化套型设计,适度设置紧凑型两居室套型”,回应“三孩政策”及居家养老使现有一部分家庭规模和结构发生变化的社会现实。
在面积方面,2021版《导则》打破“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的要求,在中心城区新建项目执行差别化面积标准,十八层(含)以下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95平方米;十八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
参与此次修订工作的北京市住宅建筑设计研究院院长、北京市保障房政策咨询组专家钱嘉宏解释,受防火、疏散等居住安全性方面的要求影响,19层及以上的住宅楼的楼层公摊面积更大。
因而2021版《导则》在面积标准修订方面,首先按照北京《住宅设计规范》各功能空间面积标准要求,给出适宜的三居室套型套内面积指标,然后再分析不同楼层住宅楼不同组合情况下的楼层公摊面积,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终确定了目前按楼层差别化制定面积标准的方式。
北京某品牌房企市场研究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从北京新房市场来看,受“7090”规定约束的地块减少是大势所趋,在北京第三批次集中供应的12宗地块中,仅3宗设置了“7090”要求,且为套内面积。
该人士指出,作为保障性住房的重要组成部分,共有产权住房价格低于周边商品房,突破“7090”规定适度增加房屋面积,在满足二孩、三孩家庭居住需求的同时,也能将其购房压力维持在相对可负担的范围内。
另外,在中心城区以外的其他区,2021版《导则》在继续执行最大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基础上,删除了“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的要求。
北京全市共有产权住房“严格限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的要求保持不变。
为满足住户在不同时期、不同家庭成员构成对功能空间的不同需求,2021版《导则》倡导主体结构大空间布置,通过轻质隔墙系统、家具设备设施等灵活划分套内功能空间,实现住宅使用的可变性。
另外,在选址方面,2021版《导则》在原有的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首都城市功能分布和区域产业布局进行选址等规定基础上,要求结合各区申购家庭有效需求情况进行选址,更好地满足职住平衡的需要。
郭毅指出,2021版《导则》套型面积有所放宽,地段选址更加灵活,适应北京保障性住房制度多年实践和发展的需求,也回应了中低收入家庭生育二孩、三孩等的住房面积提升需求,是基于当下市场需要所进行的调整。
运营、退出有待细化完善
2017年9月20日,《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后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2017年6月13日,朝阳区锦都家园427套房源启动网上申购,9月30日,锦都家园公开摇号,成为北京第一个公开摇号的共有产权住房项目。
2017年10月16日,北京住建委官网发布共有产权住房政策解读,明确此后5年北京将完成25万套共有产权住房供地。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晨航(化名)深耕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市场,其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共有产权住房是首付能力约100万元的刚需家庭在京购房的主要选择之一。
但在共有产权住房交付和运营过程中,出现了延期交付,中水系统故障和隐患,部分项目停车费、物业费接近甚至超过商品房小区等问题,其中中水系统故障导致房屋渗水、漏水、反水等问题多发。
郭毅指出,项目交付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伤害了共有产权住房的整体口碑。中水系统的设计初衷是希望项目运营更集约、更低能耗,降低购房家庭居住成本,但由于系统搭建不完善导致使用故障和隐患。2021版《导则》对中水系统规定进行纠偏。
针对一些购房家庭质疑共有产权住房停车贵、物业费贵等问题,郭毅认为要讨论共有产权住房是否宜采用市场化方式及市场化收费标准运营,一方面购房家庭经济能力有限,市场化收费会增加其居住压力,另一方面项目运营需要收取市场化费用以保障相对理想的居住环境,双方的价格差和服务差可能需要政府财政补贴来填补。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的退出机制也有待完善。《暂行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可提交申请,由代持机构回购,回购价格按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申请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由代持机构优先购买,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可在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信息,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据近日北京住建委官网数据,2017年9月至今,北京已有三十多个项目约4.6万套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并投入使用。网络服务平台至今仍未上线,部分购房者关于房屋转让、继承等疑惑仍未得到解答。
金隅大成·金成雅苑是顺义区首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也属于北京首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2017年10月27日开始申购登记,单价为1.9万元/平方米,购房者持有的产权份额比例为40%。一位金成雅苑业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项目2019年10月正式交房,今年业主群陆续有人晒不动产权证,但由于其委托中介申请不动产权证,至今仍未拿到。
该业主注意到,金成雅苑的住房品质和小区绿化总体不及周边商品房小区,目前相邻商品房小区的二手房单价超5万元。据该业主了解,目前金成雅苑尚未有房屋出售。由于共有产权住房交易封闭,对购买对象要求严格,且售价和交易细则尚不明确等,该业主担心未来自家房屋出售会很麻烦,也担心共有产权住房占用首套房资格,未来置换改善住房首付比例高,资金可能更加紧张。
郭毅认为,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封闭循环的运营模式是政策设计之初的底层逻辑之一,有助于达到纯粹住房保障的目的。同时,共有产权住房转让平台建设和交易服务机构的确定需尽快提上日程,以更好地帮助购房家庭解决共有产权住房使用的后续问题。
晨航注意到,新增供应共有产权住房正在变少,合硕机构数据显示,北京今年新增共有产权住房项目7个,新增供应套数6201套,新增供应面积55.51万平方米,分别占近5年供应总量的9.1%和9.3%。
晨航认为,这一方面可能受共有产权住房需求较过去有所减少影响,另一方面随着租购并举政策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推进,共有产权住房不是未来保障性住房的供应主力。新增供应减少,客观上也促进了部分在售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去化。
另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在今年北京第一批次集中供地中,海淀区树村棚户区改造的两宗地块备受关注,在其挂牌文件中明确,当土地价格达到合理上限价格后,通过竞报政府持有商品住宅产权份额确定地块归属。很多人将其称为“新型共有产权住房”,实际上该类住房并不属于共有产权住房这一保障性住房范畴。
树村地块挂牌文件明确,“该类住房属于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商品住房”,持有不动产权证满5年方可按市场价转让购房者和政府的产权份额,之后转让与普通商品房无异。
一位TOP房企的市场研究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在部分新供应宅地中推行与政府共同持有房屋产权的政策,一方面意在降低购房门槛,另一方面也增加出售条件,防止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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