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条原文(正当防卫的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正当防卫是刑法第几条”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刑法第20条原文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这条规定是刑法中关于正当防卫的明文条款,它明确了在特定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防卫行为是合法的,并且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一种特殊权利,旨在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在理解刑法第20条时,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首先,正当防卫必须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即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非法侵害行为。其次,防卫行为必须是在必要的限度内,即防卫手段必须合理、适当,不能超出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最后,正当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必须是被侵害行为所必要的,不能过分或过分严重。
刑法第20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鼓励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公民在行使防卫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得滥用防卫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综上所述:
刑法第20条原文规定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条件,旨在保护公民在紧急情况下的合法权益。在理解和适用该条款时,需要注意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限度性,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定义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在民法典第几条
正当防卫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正当防卫的基本特征具体如下:
1、正当防卫是目的正当性和行为的防卫性的统一。目的正当性是指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防卫性是指正当防卫是在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时候,同不法侵害做斗争的行为。他既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又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义务,是一种正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保护。目的正当性与行为的防卫性具有密切的联系。首先,目的的正当性制约着行为的防卫性。其次,行为的防卫性体现着目的的正当性,是目的正当性的客观表现;
2.正当防卫是主观的防卫意图和客观上的防卫行为的统一。防卫意图,是指防卫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而决意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心理状态。正当防卫在客观上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一定的人身或者财产的损害,因此具有犯罪的外观。但是,正当防卫与犯罪具有本质的区别,我们只有看到正当防卫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国家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本质,才能真正把握住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依据;
3.正当防卫是社会政治评价和法律评价的统一。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且客观上具有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的性质。因此,正当防卫没有法益侵害性,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社会政治评价;正当防卫不具备犯罪构成,没有刑事违法性,因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肯定的法律评价。在这个意义上说,正当防卫是排除社会危害性和阻止刑事违法性的统一。
综上所述,正当防卫就是防卫人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当事人采取的制止其不法侵害的行为。如果该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损害,是不需要负民事和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二十条刑法改变了什么
这一条款的修改更加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一、第二十条刑法的修改内容
第二十条刑法主要对正当防卫行为进行了规定。根据新的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一修改明确了正当防卫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为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自卫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正当防卫行为的界定
根据第二十条刑法的规定,正当防卫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防卫行为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次,防卫行为必须是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最后,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限度内进行,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防卫行为才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三、正当防卫行为的意义
第二十条刑法的修改对正当防卫行为的认定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鼓励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积极采取自卫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其次,它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通过允许公民在必要时采取防卫行为来制止不法侵害;最后,它体现了刑法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障,为公民提供了更加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第二十条刑法的修改明确了正当防卫行为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为公民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采取必要的自卫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这一修改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刑法对公民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分为哪几种
法律主观:
一、正当防卫: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事责任 。 它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特别防卫: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斗争,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 抢劫 、强奸、 绑架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刑法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指在必要的限度内为了抵御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防卫行为。正当防卫不属于违法行为,但是也要符合法定程度和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中,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法律定义:“在必要的限度内,为了抵御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行为。”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但是,正当防卫也有一定的限制和条件,必须符合法定程度和条件。在实践中,针对不同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法律也做出了规定和解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被害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有权要求查明是否存在正当防卫,并对其适用情况提出意见。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依法认定正当防卫过错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也为正当防卫的适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指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正当防卫只是一种防卫行为,并不包括任意伤害、杀人的行为。如果正当防卫的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害,也会被视为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确定正当防卫?首先,需要判断是否存在非法侵害。然后,需要判断是否采取了必要限度内的行为,是否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在实践中,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判断。
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的行为,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度。判断是否存在非法侵害以及是否采取了必要限度内的防卫行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在必要的限度内,为了抵御正在非法侵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而采取的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法律分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一)起因条件
正当防卫面临的侵害具有不法性、客观性、现实性。
1、不法性
侵害行为具有不法性,表明侵害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犯罪行为等侵害合法法益的行为。
(1)防卫主体不限于被害人本人。只要是面临不法侵害,不管是被害人本人,还是无关第三人,都可以正当防卫,予以制止。
(2)不法侵害一般仅限于针对个人法益的侵害。对侵害国家法益、社会法益的犯罪行为,原则上不能擅自进行正当防卫。
(3)侵害行为仅限于人的行为,因为只能针对人的行为进行合法和不法的评价。面对山洪爆发、地震灾害、野狗咬人,只能视为单纯的危险,只能进行紧急避险。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行为不属于不法侵害,所以对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本身不能进行正当防卫。对正当防卫的反击行为属于故意侵害行为,对紧急避险的反击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2、客观性
根据两个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犯罪由客观阶层和主观阶层构成。一个行为符合客观阶层,就表明该行为在客观上具有法益侵害性。至于行为人在主观阶层是否具有故意、过时,是否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等,只是影响责任的承担。
3、现实性
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如果不存在现实的步伐侵害,行为人误以为存在不法侵害,并进行所谓的防卫,就是假想防卫。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应正在进行(具有紧迫性),防卫应具有适时性。
(1)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着手时。
判断着手标准:行为对法益是否造成现实而又紧迫的危险。
(2)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法益不再处于紧迫、现实的侵害、威胁之中。
(三)意思条件
意思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识。防卫意识由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构成。即防卫人认识到某项权利正在受到不法侵害,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利的决意,防卫人具有明确的保护合法权利的正当目的和动机。
(四)对象条件
必须针对不法侵害本人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
指防卫手段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害。
(六)特殊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第2款:“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正当防卫在刑法的第几章第几条
刑法第20条第1款。正当防卫是在紧急关头为了保护合法的权利,而给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损害的必要手段。行使正当防卫权利的诸条件的统一,就是正当防卫的构成,其包括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从客观上看,正当防卫行为是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正当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而且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一、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1、不法侵害现实存在。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
4、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5、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二、正当防卫的意义
1、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的主要意义在于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鼓励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轻举妄动。
2、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民和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3、特别是现行刑法中对正当防卫规定作了重大的修改补充,主要立法精神是适当地放宽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除原则性地规定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以外,还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作了特别规定,这就有利于公民大胆地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斗争。
三、正当防卫注意情形
(1)财产性违法犯罪的特例:被当场发现并同时受到追捕的财产性违法犯罪的侵害行为,一直延续到不法侵害人将其所取得的财物藏匿到安全场所为止;在这期间,追捕者可以使用强力将财力追回,其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例如,抢劫犯使用暴力强取财物后,抢劫罪虽已既遂,但在当场对抢劫犯予以暴力反击夺回财物的,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2)在自然意义的行为已经结束,但法益存在紧迫危险的场合,可以正当防卫。例如,对于已经安装了定时炸弹的人,为了迫使其说出炸弹的准确位置或者解除炸弹装置,可以对其进行正当防卫。
(3)在持续的不法侵害过程中,即使表面上某段时间停止了不法侵害,但从整体上看侵害行为正在进行时,仍然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例如,甲、乙、丙欲轮奸妇女丁,甲奸*后,因为担心被他人发现,三人强行将丁带往另一地点,欲继续实施侵害行为。在甲等人将丁带往另一地点期间,丁与第三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案例中,强奸的目的行为“奸*行为”虽然暂时中止,但手段行为“暴力行为”一直在持续,因此,丁或第三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4)只要是客观上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管行为人事先是否已经预见,事先是否做好防卫准备,都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5)防卫装置:设立防卫装置后,遇到了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时,就应认为是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好了,关于“正当防卫是刑法第几条”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正当防卫是刑法第几条”,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