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转第三方业务外包需补偿吗(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务外包工被解雇有赔偿吗)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用工形式,其中就包括劳务派遣。而劳务派遣本身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工伤,比如辞退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员工...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劳务派遣转劳务外包合法吗,有没有赔偿”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劳务派遣转第三方业务外包需补偿吗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用工形式,其中就包括劳务派遣。而劳务派遣本身也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工伤,比如辞退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本文,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疑惑。
一、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员工辞职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公司不续签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如何预防劳务派遣公司随意克扣工资
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一来影响企业的声誉,二来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如何预防和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可从以下二方面进行规范和完善。
1、规范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发放流程。
根据《劳务派遣合同》约定,企业按月管理和考核派遣员工情况,确定派遣员工应发工资总额、社保经费、加班费等,每月底划拨到派遣机构财务帐上,派遣机构代发全部派遣员工的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会保险金。公司按月按时划到对方帐户上。如果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公司可协助解决和处理,应确保员工月工作的辛苦费用及时足额的到手。
具体流程可这样做:企业核算工资总额,派遣单位扣除五险一金、个税,结算出应发工资,交给企业审核后,企业转账汇款,派遣单位开出发票,打印工资明细表及其他相关表单与发票一起,交与企业做账并留存备案。企业同步提供考勤及考核奖惩明细,派遣单位据此核算派遣员工薪资,交与企业审核通过,双方确认后操作执行。这样做的目的是企业与派遣单位双方都知晓员工工资,任何一方都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双方有案备查。
2、员工需了解劳务派遣合同内容。
派遣合同内容必须责权清晰,主要内容包括:派遣公司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定、依法缴纳社保的法律责任、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派遣员工退回劳务公司的方式、工伤事故、劳动纠纷的处理及费用的分摊、约定违约责任,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的损失和用工企业的解约权限。签定合同时三方都要做到严谨认真。当发生问题,员工知道到时哪找,找谁处理,不至于冤情无处申诉。
与其事后协商,不如提前规范。预防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企业在与派遣公司签劳务定协议时,要明确告知员工薪资结算的流程和发放方式。员工工资中涉及的每一项都要仔细核对,做到准确无误。真正发现派遣员工被劳务公司克扣工资时,我们要做好事后理性的协商处理工作。
3.克扣工资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以上就是小编总结的关于"劳务派遣转为外包之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的全部内容了,从上诉内容可以知道,如果公司不续期,则可以主张补偿金,如果是自己辞职则没有办法主张的。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解答您的疑问。
劳务派遣工转为劳务外包工被解雇有赔偿吗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工 不属于劳务外包。《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 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最低工资标准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劳务派遣工是与劳务派遣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的,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而劳务外包是指用人单位将本单位的某些事项外包给其他机构来做,是受《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调整的,劳务派遣工和劳务外包不是同一个事情。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劳务派遣转外包有什么赔偿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与联系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其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主体责任设置大有不同。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劳动派遣等,即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需要,派遣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者到用工单位工作。它将本为一体的雇佣、使用环节分离,形成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受派劳动者三方关系。 劳务外包,也称业务外包、劳务外包等,它是用人单位整合其外部优秀的专业化资源,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一种管理模式。劳务外包一般由用工单位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发包给相关外包单位,由该外包单位自行安排劳动者按照用工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形成用工单位、外包单位、劳动者三方关系。劳务外包特点是以“委托合同”之名完成“ 劳动合同 ”之实,用工单位无需承担用工责任,而由外包单位承担用工管理责任。因此鉴别劳务外包关系应主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之间存在委托合同;二是外包单位负责管理劳动者;三是由外包单位向劳动者支付报酬。 由上分析可以看出,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共同之处是,用工单位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它们的之间主要区别是: 1.法律适用不同 劳务派遣则适用《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带有一定的公法性质,更多体现对劳动者这一弱势群体的关照,比如用工单位在具备法定退回条件时方可向劳务派遣单位退回劳动者,不得随意退回;劳务外包适用《 合同法 》,更多崇尚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法无禁止即自由; 2.对劳动者的管理权限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者,主要由用工单位直接管理,用工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劳务外包中,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由承包人直接管理,发包人不得直接对其进行管理,发包人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并不适用于从事外包劳务的劳动者,否则就相当于一只脚迈入了劳务派遣的门槛。对劳动者管理权限的不同,是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最核心的区别,要想做到“真外包”,发包人必须切断对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直接管理,发包人的要求、指令最好直接下达给承包人在外包劳务现场指派的管理人员。 3.劳动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派遣中的核心要素是劳动过程,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结果不负责任,被派遣劳动者有可能“成事”,也可能“败事”,成败的风险由用工单位承担;劳务外包中的核心要素是工作成果,发包人关注的是承包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至于承包人如何完成工作,发包人并不关心,承包人只有在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时才能获得相应的外包费用,从事外包劳务劳动者的劳动风险与发包人无关; 4.用工风险的承担不同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劳动用工方式,用工单位系劳务派遣三方法律关系中的一方主体,需承担一定的用工风险,比如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劳务外包中,承包人招用劳动者的用工风险与发包人无关,发包人与承包人自行承担各自的用工风险,各自的用工风险完全隔离。 5.经营资质要求不同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设立的、获得劳务派遣 行政许可 的法人实体;劳务外包中的承包人一般都没有特别的经营资质要求,除非有特别法的规定。 6.会计处理不同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纳入用工单位工资总额的统计范围,具体包括用工单位负担的基本工资、 加班工资 、 绩效 工资以及各种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因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在劳务外包活动中,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的外包费用中向从事劳务外包工作的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外包费用不纳入发包人的工资总额。 如果您还有相关的疑惑,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务派遣转外包合法吗
首先,单位对其一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有选择劳务外包或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权力,
第二,中石化存在劳务派遣用工,那么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单位两者属于民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才是劳动关系。因此,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终止或协商解除双方的合作关系,注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中石化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劳动者回到原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安排后续派遣用工事项。
第三,中石化只要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的合作关系后,将之前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业务或职能对外发包,是合法没有问题的。
所提问题在理解上有歧义,什么是把劳务派遣工转成劳务外包?中石化安排劳务派遣单位派来的劳动者做什么工作?是做中石化自己的工作还是使用派来的劳动者集中起来处理外界单位发包给中石化的工作?还是中石化把原来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业务或职能不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了而外包出去?
上海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变更甲方变成外包派遣合法吗?
不违法。劳务派遣员工变成项目外包员工了。但是你的劳动合同从派遣合同变成了劳动合同。这个你可以去研究相关待遇的变化。
同时你拒绝续签会因为你主动提出所以得不到赔偿。
如果派遣去其他公司,也不违法,因为你本来就是派遣公司的员工,派遣去别的公司是正确的。
总的说来。如果待遇下降,或者被迫要你承受不匹配的工作岗位,对方才会涉嫌违约,才会要支付你某方面赔偿,不然都是合法的
好了,关于“劳务派遣转劳务外包合法吗,有没有赔偿”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劳务派遣转劳务外包合法吗,有没有赔偿”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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