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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体系有哪些内容(什么是行政机关的体制?)

法律分析:行政体系,即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行政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等有机构成的管理系统。一般地说,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设...

下面,我将用我自己的方式来解释行政体制是什么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让我们开始讨论一下行政体制是什么的话题。

行政体系有哪些内容(什么是行政机关的体制?)

行政体系有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行政体系,即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行政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等有机构成的管理系统。

一般地说,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设置,行政职权划分及为保证行政管理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总称。所以,从本质上说,行政管理体制就是一个国家的政体及其管理制度的集中反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九条 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可以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什么是行政机关的体制?

国家行政机关的体制就是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行政机关结构中各层次、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机关的体制是保证国家行政管理整体效能的一个中心环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形式: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根据行政主体这个定义,结合我国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主要有:

(一)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作为中国国家最高行政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享有管理全国的行政事务的职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因此,国务院是行政主体。

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以及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国务院作为行政主体行使的行政职权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制定行政法规权;

2.领导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权;

3.领导和管理全国各项行政工作权;

4.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国务院行使行政职权的方式是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如制定行政法规,必须经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二)国务院的组成部门

国务院由各部、委和行、署、厅组成。各部、委和行、署、厅作为国务院的工作部门或职能机关,依法对于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全国范围内的管理权限。国务院组成部门一方面接受国务院的领导和监督,执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另一方面,又可以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就自己所管辖的事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因此,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各部、委和行、署、厅)是行政主体。

国务院各部、委和行、署、厅在行政法上的职权主要有:

1.制定规章权;

2.本部门所辖事务的管理权。

(三)国务院的直属机构

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国务院直接领导下主办各项专门业务的机构,地位低于各部、委和行、署、厅。直属机构具有独立职权和专门职责,可以在主管事项的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因此,直属机构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国务院直属机构的职权主要包括:

1.制定规章权;

2.行政事项处理权;

3.裁决争议权。

(四)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是管理某些专门事项的行政职能部门,由于其管理的行政事务与一些部、委的职能有联系,因而就由相应的部委对其进行管理。这些国家局在其成立时就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依法行使某项专门事务的行政职权。因此,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国务院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具有专项行政事务管理权和裁决争议权。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地方各级所辖范围内的行政事务。

中国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自治州、直辖市的区)、县、乡四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地位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另一方面,它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管辖的地域范围内,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事务,并依法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责任。因此。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是行政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行政职权主要是:

1.制定地方规章权或发布决定、命令权;

2.本区域内行政事务的管理权;

3.领导和监督本级政府的职能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行政工作权。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是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的承担某一方面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职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独立享有并行使行政职权,以自己名义作出决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地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法定职权主要有:

1.决定和命令的发布权;

2.主管行政事项处理权。

(七)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是指由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代表该级人民政府组织与管理该区域内所有行政事务的行政机关。根据有关组织法的规定,派出机关能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并对行政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履行了—级人民政府的职能。因此,派出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派出机关有四种: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

派出机关的职权归纳起来主要是以下两项:

1.就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发布决定和命令;

2.就本区域内的行政事务依法进行行政管理。

行政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体系,即行政管理体制,是一种行政管理机构、管理权限、管理制度、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等有机构成的管理系统。

一般地说,行政管理体制是指一个国家行政机构设置,行政职权划分及为保证行政管理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切规章制度的总称。所以,从本质上说,行政管理体制就是一个国家的政体及其管理制度的集中反映。

扩展资料

特点:

1、行政管理体制产生的先导性。

2、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永久性。

3、行政管理体制对行政效率影响的全局性。

4、行政管理体制各构成要素的可变性。

行政管理体制的功能可分为积极功能和消极功能。

1、积极功能

积极功能的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对政府行政组织的框定、调控和制约作用;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经济的促进、保证和保护作用。

2、消极功能

消极功能的作用常在行政体制功能失调的情况下产生。行政体制功能失调的原因极其复杂,主要有:行政体制的惰性;行政体制缺乏合理性、科学性,引起行政管理的混乱和无序。

百度百科-行政管理体制

行政体系有哪些内容(什么是行政机关的体制?)

好了,今天关于“行政体制是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行政体制是什么”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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