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的7个基础条件包括哪些内容(建筑总承包包括地基与基础吗)
导读:工伤认定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任务受伤;在工作前后的相关活动中受伤;履行工作职责时遭遇暴力;患职业病;因公外出期间受损或失踪;在上下班途中,...
工伤认定的7个基础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导读:工伤认定的情况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区域内,因工作任务受伤;在工作前后的相关活动中受伤;履行工作职责时遭遇暴力;患职业病;因公外出期间受损或失踪;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一、工伤认定的7个基础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工伤认定过程中所涵盖的七项基础必备条件具体如下:工作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中,由于工作任务或是生产作业遭受事故伤害;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收尾性活动在工作时间段前后的工作场所范围内进行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范围内,由于履行个人角色职责而遭到的意外暴力伤害;职业疾病所导致的身体病痛;员工因公外出期间,由于特定工作事宜受到损害甚至发生事故后失踪事件;在上班下班的行程过程中,由于非自身主要责任因素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或是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以及火车类运输工具事故伤害;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其实我们应当被定义为工伤范畴的其他特殊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包括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区域因任务受伤,工作前后相关活动受伤,履行职责遭遇暴力,职业病,因公外出受损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二、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员工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负有举证义务。
若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则需提供相关劳动合同以供审查;
如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则需提交证据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事实劳动关系。
由于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直接影响到工伤认定的关键前提条件,因此在这之后,相应的部门才能进一步判断和确认该事件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其实我们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受理。
三、工伤认定的条件包括哪些
进行工伤认定时,一般而言需具备如下条件:当事人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因执行职务而遭受事故伤害;或在工作时间接续至工作结束前,于工作区域内从事与其职业相关的准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过程中遭遇事故伤害;亦或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内,因履行职务职责而遭受暴力或其他意外伤害;以及患有职业病;或者在因公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在事故中失踪;又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因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导致的伤害。值得关注的是,“工作原因”乃是认定工伤的关键要素,同时也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证实上述情形。关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可能会因为不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工伤认定包括工作者在工作时间、区域因任务受伤,工作前后相关活动受伤,履行职责遭遇暴力,职业病,因公外出受损或失踪,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建筑总承包包括地基与基础吗
包括地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里有说明(见下面)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包括地基,《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里有说明(见下面)注: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其实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其实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其实我们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检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