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法院怎么认定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并且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
最近有些忙碌,今天终于有时间和大家聊一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比较陌生,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而写的,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构成条件包括取得和利益没有法律依据、取得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并且取得的利益与他人损失有因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纠纷的解决途径
1、协商
如果发生不当得利行为,本着和平的原则,如果案件涉及的金额不大,案情不复杂。双方当事人可以自己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2、调解
产生不当得利纠纷可以申请调解,调解之后,如果能达成协议,签订调解书,双方遵照调解书执行。
3、诉讼
不当得利纠纷可以通过法院上诉解决,诉讼时效是两年。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由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只有对涉及不动产的案件才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它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管辖地的确定是相同的。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怎么认定不当得利
法律分析: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1、一方获得利益,指因一定的事实使总财产有所增加或避免减少。
2、他人利益受到损失,即因一定的事实发生,使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减少,恰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即受损失是取得利益所致,两者之间有因果关系,取得利益是因,受损失是果。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不当得利没有法律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应返还不当利益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为得利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为受损失的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不当得利引起的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因此,它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_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构成要件入如下:
1、一方获得利益:这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特定事实结果而获得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可以是积极的增加,如财产或权利的增强,也可以是消极的增加,即当事人的利益本应减少而未减少。
2、他方受到损失:这意味着因特定事实结果使得财产利益总额减少,包括现有利益的直接或积极减少,或是本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利益。
3、获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表明他方的损失是由一方受益造成的,受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变动的关联性。
4、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意味着取得利益不是基于法律或民事法律行为,即没有法律上的原因。
不当得利的四个构成要件
法律解析: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 不当得利 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二)他方受有损失。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985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 债务 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 债务清偿 。
好了,关于“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更深入的了解,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