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办事处不开分公司(法人分支机构与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有什么)
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为什么开办事处不开分公司
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分公司可以从事经营活动,而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办事处税收待遇不同,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上。
从企业所得税看,办事处由于不能从事经营活动,没有业务收入,不存在利润,也就没有应纳税所得额,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分公司而言,企业所得税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也可以汇总后由总公司集中缴纳。对于由总公司汇总缴纳的,由总公司所在地国税局开具企业所得税已在总机构汇总缴纳的证明,分公司凭此证明到所在地国税局办理相关手续。一般来说,汇总纳税优于独立纳税,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的盈、亏可以相互弥补。
从增值税上看,办事处由于不从事经营活动,所以在当地无需缴纳增值税;而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必须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一般有两种理解:
指政府处理事务的一个部门或行政单位,前者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办事处,联合国欧洲办事处等,后者如中国各地的街道办事处等。
办理某种业务或提供服务的地方,例如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驻京办事处,国泰航空上海办事处等。指在某地的一个组织团体,并不需要取得工商部门等的行政许可手续。办事项目和场所并不做固定要求,可灵活变化。
办事处是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所以,办事处是不可以有购销行为的,也就不用报税/交税。办事处是没有公司性质的,所有的一切都得从总公司走,包括开票、收款。因此,办事处只是协调角色。
法人分支机构与子公司、分公司的区别有什么
分公司 、办事处、代表处都是分支机构的一种,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 子公司 的区别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法律地位不专同。分公司、代表处、办属事处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要求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无需注册资本;子公司需要一定的注册资本。 三、公司登记名称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名称为总 公司名称 +分公司、总公司名称+代表处、总公司名称+办事处;子公司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公司类型。 四、业务范围不同。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业务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子公司业务范围与总公司没有必然联系, 五、税收不同。子公司单独缴纳税收;分公司可以独立纳税,也可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代表处、办事处不开展经营活动,无需纳税。 根据《 公司法 》第十四条: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 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设立条件各有什么区别?
成立分公司、子公司或办事处设立条件各有以下区别:
一、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设立分公司应向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其设立条件本该和其他独立法人一样,但是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的关系和联系,使得子公司的设立条件必然和一般的法人组织有所不一样。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子公司,母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其次,应当由母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母公司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三、办事处一般只能从事总公司营业范围内的业务联络活动。办事处、代表处是不能申请领取营业执照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
分公司、代表处、办事处和子公司有哪些区别
1、人事不同,分公司、子公司:可以独立招人;代表处:不可以独立招聘人员,必须要通过有资格的HR公司来招聘人员;办事处:已取消。
2、成立条件不同,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自行办理注册手续,而且注册地址只要是办公楼就可以;代表处:注册的时候必须要委托有资格的代理公司办理,而且注册地址必须要是涉外的办公楼;办事处:已取消。
3、发票及合同不同,分公司、子公司:可以购买分公司所在地发票及签合同,交税也可以在当地交;代表处:不能购买发票及签合同,所有的费用必须要有母公司汇款;办事处:已取消。
4、存在时限不同,分公司、子公司:和总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致,不得超越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代表处:最长的期限为三年,超过3年需要办理延期,延期次数无限制;办事处:已取消。
扩展资料:
注册办事处所需材料:
外国企业或经济组织在重庆市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应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该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3、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正本)。
4、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报表》。
6、 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中文或外文附中译本。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名称、派驻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办公地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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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今天关于“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办事处与分公司的区别”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