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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么办(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吗)

导读:工伤认定证书应由劳动者签收,若单位未发,劳动者可找劳动部门。无果可申诉、投诉或起诉,若单位不配合,可自行申请,若拒绝,可起诉。一、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

导读:工伤认定证书应由劳动者签收,若单位未发,劳动者可找劳动部门。无果可申诉、投诉或起诉,若单位不配合,可自行申请,若拒...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么办(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吗)

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么办

导读:工伤认定证书应由劳动者签收,若单位未发,劳动者可找劳动部门。无果可申诉、投诉或起诉,若单位不配合,可自行申请,若拒绝,可起诉。

一、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么办

正常来讲,工伤认定证书应发放至劳动者手中以便其进行妥善的签收事宜;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择委托相关单位代为转交证书,但单位却未按时提供,我们的建议劳动者前往所在地区劳动部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若是此方法依然行不通,劳动者可向其主管负责人提出申诉或直接向更高等级的省劳动厅递交投诉信函,当然,更直接的方式是直接向所在地域的人民法院提起不作为诉讼,请求劳动部门按照程序及规定履行其应尽之责。

此外,若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配合劳动者申请伤残鉴定,当伤势趋于稳定后,当事人完全有权自行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亦称伤残鉴定)。遇到用人单位以未加盖公章为理由拒绝接受申请的情况,当事人同样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按规定受理并依程序给予处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二、工伤认定书没下来能做伤残鉴定吗

关于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内容如下:

首先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格;

其次,必须具备与用人单位存续有效的劳动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合同,均可视为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的充分证明;

此外,还需提交针对患者健康状况所进行医疗检查或职业病医学诊断结果的相关文件(如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在工作期间因各类意外事故导致伤害或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须由其所属工作单位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者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特别情形下,若经向社保部门申报并获得许可后,申请时限可适当予以延长,以保证相关权益得到落实和保障。《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工伤认定书下来怎么判

经过长时间的等待与努力,工伤认定书终于颁发,然而我们需要明白这仅仅是漫长维权道路上的第一步。接下来的工作重点在于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将会对伤者的伤残程度进行评估,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关键依据。在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绝大多数的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但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的赔偿责任都将由用人单位独自承担。赔偿范围通常涵盖了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至于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数额,则会根据伤者的伤残等级、个人工资收入、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予以确定。

工伤认定证书应发至劳动者手中签收,若单位未按时提供,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求助。如无果,可向主管负责人申诉或向省劳动厅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不作为诉讼。若用人单位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当事人可自行申请。若单位以未盖章为由拒绝,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按规定处理。

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给本人怎么办(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吗)

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吗

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当事人在提出工伤认定后,工伤认定部门会根据实际的工伤情况来形成工伤认定书,后期需要由公司来执行有关赔偿的具体事项,具体情况下其实可以根据实际来认定。

一、 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吗?

工伤认定书要给公司,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带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其实我们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其实我们应当回避。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机构分为两级:

第一级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其实我们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确有必要,鉴定委员会其实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其实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其实我们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其实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不能再要求重新鉴定。

需要明确的是,工伤认定决定书出来之后会有相关的部门来通知经办人领取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个人申请的,那么就其实我们应当是劳动者个人去领取,后期的赔偿情况,以及有关伤残鉴定结果都是基于工伤认定的情况而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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