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事故(上班途中发生车祸能认定为工伤吗)
导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乘坐轨道交通、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伤,通常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
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事故
导读: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乘坐轨道交通、轮渡、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受伤,通常其实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不过,这需要根据具体的事故责任和是否在合理路线、时间内来判断。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那么就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了。只有在非个人主责的情况下,同时满足其他条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一、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事故
在上下班途中,若遭受并非由个人主要责任所引发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应被视为工伤。
然而,若该事故系由您个人主要责任所致,则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因此,我们需要依据事故责任的具体判定结果进行分析。通常而言,若该车祸发生于正常的工作路线以及合理的时间区间之内,且在事故责任划分明确之后,若非由个人主要责任所引发,那么便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班途中出车祸是否属于工伤
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交通意外的情况下,其是否能被认可为工伤并非绝对,具体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假如该意外不是因劳动者本人的主要责任所引发,那么从工作岗位前往目的地的途中遭遇该类不幸事件便有可能得到工伤的认证;
反之,若是由劳动者本人的主要责任导致了此次车祸,则无法获得工伤的认可。
在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所遭受的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诸如地铁、公交船只、铁路等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及客运轮渡相关的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均可被认定为工伤范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实我们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上班途中出车祸怎么判
在您的上班途中不幸遭遇了车祸,这可能牵涉到工伤赔偿以及交通事故赔偿的两个重要环节。对工伤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员工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途中遇到并非自身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时,依法应该被认定为工伤。至于如何判断交通事故的责任,则需要依照事故发生现场的各种情况,例如双方的行车方向、交通标志、车辆状态、驾驶操作等等诸多因素,再由当地的交警部门进行核实并给出权威性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而来确定各方责任的比例。假如在此次事故当中,员工所负的责任仅仅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没有任何责任的话,那么他们不仅其实可以得到交通事故的赔偿,同时也能享受到工伤待遇。然而,如果员工在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或者全责,那就无法被认定为工伤了。关于工伤赔偿,它包含了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多个方面;而交通事故赔偿则涵盖了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具体项目上,这两种赔偿方式是不能够重复主张的。
上下班途中,非个人主责的交通事故或乘用轨道交通、轮渡、火车时受伤属工伤。个人主责则不符认定标准。判断需基于事故责任及是否在合理路线、时间内。非个人主责且条件符合,或可认定为工伤。
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
这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才能确定是否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车祸的,如果职工并不需要对此次车祸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那么被认定为交通事故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很大。一、上班途中出现车祸算不算工伤
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其实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否同时得到赔偿?
其实可以获的双重赔偿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都属于工伤。而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工伤保险赔偿所依据的是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两者分属不同部门法的请求权救济方式,不存在请求权上的竞合。所以,其实可以主张双重赔偿。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其实我们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工伤职工其实可以在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车主及保险公司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不少人认为,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车祸,那么就一定构成工伤。首先要知道,我国对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也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其中就要求满足“本人负非主要责任”这一特定条件的,否则的话也不能认定为工伤。另外,构成交通事故工伤的,其实是其实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