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紧急避险(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公民实施自救的正当合法行为。依据《民法通则》128条规定,因...
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公民实施自救的正当合法行为。依据《民法通则》128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因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的,所以,其必要限度与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不同。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是指因避险所造成的损害应小于保全的利益,如为了保全生命而牺牲财产利益,为保全更大的财产利益而牺牲较小的财产利益等;而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是因防卫给侵害者造成的损害与不法侵害所可能造成的损害大致相当。
什么是紧急避险拓展阅读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有什么区别?
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都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必须是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侵害时才能实施,且二者超过法定的限度造成相应损害后果的,都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二者的区别是:
1、危险的来源不同。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比较广泛,可以是不法侵害,也可以是自然灾害、动物的侵袭。
2、紧急避险必须是出于迫不得已,而正当防卫无此要求。
3、 对主体的要求不同。紧急避险要求主体不能有特定的身份(如警察、军人或消防队员等)。而正当防卫就没有这样的要求。任何人均有正当防卫的权利。
4、避险保护的是合法利益,损害的也是合法的利益(第三者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怎么样选择,两害相全取其轻,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必须要大于避险行为所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如果等于或者小于所损害的利益,避险就没有意义,法律也就没有保护的必要。
5、 实施对象不同。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实施,而紧急避险必须是向第三者实施。
《刑法》第21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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