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签购房意向书要注意什么(交了购房定金违约怎么办)
导读:签购房意向书付定金时,要把房屋情况、价格、交易方式、交房时间说清楚,还要把定金的性质(是立约定金还是订约定金)说清楚。违约责任也要写明白,别嫌麻烦,最好用...
交了定金签购房意向书要注意什么
导读:签购房意向书付定金时,要把房屋情况、价格、交易方式、交房时间说清楚,还要把定金的性质(是立约定金还是订约定金)说清楚。违约责任也要写明白,别嫌麻烦,最好用书面形式把所有协议都记下来。要是不放心,还其实可以找个律师咨询一下,让他们看看条款合不合法,这样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一、交了定金签购房意向书要注意什么
当购房者选择签署购房意向书并支付定金的时候,有几个重要的事项需要引起重视:
首先,务必详细明确购房意向书中的内容,其中包括房屋的基础信息、价格、交易方式以及交房时间等关键性的要素。
这些都应该是经过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后达成共识的结果;
其次,要对定金的性质有所了解,确定其究竟属于“立约定金”还是“订约定金”。
前者是指为了确保正式购房合同能够顺利签订而支付的保证金,后者则更侧重于保障双方在购房事宜上能有更多的协商空间;
再者,购房意向书中必须明确双方在违约情况下所承担的责任,包括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或者计算方法。
这将有助于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最后,所有的协议和文件都其实我们应当以书面形式呈现,这样在出现争议的时候,我们才能有确凿的书面证据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签署购房相关的文件前,我们的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所有的条款都符合法律法规,从而更好地保护您的个人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交了定金签了合同又后悔了如何办
倘若交订金的购房者因种种原因产生悔意,而这个问题主要源于开发商的不当行为,例如开发商尚未满足五证齐全的条件,抑或是未能按照事先制定的订金协议履行承诺等,在此种情形之下,购房者确实拥有合法的权利向开发商提出索回双倍订金的请求。其次,若购房者出于主观因素选择放弃购买房屋,同时开发商本身并无任何过失之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便没有资格向开发商请求退还订金。最后,若因法律定义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无法继续履行商品房销售合同,然而这并非是开发商或购房者任何一方的过错所致,那开发商就需要将购房者支付的订金全数奉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
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其实我们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其实我们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其实我们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其实我们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交了定金签了预售合同能退吗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作出支付定金以及签署预售合同的决定之后,对于定金能否被退还的问题,其答案往往需要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倘若开发商在此过程中违反了相应规定,例如未能依照合同所承诺的条款去履行自身义务,从而使得合同原本设定的目标无法得以实现,那么作为买方的您便拥有向法院请求解除该合同并要求退回定金的权力。然而,若是因为您个人的想法改变或者其他因素影响,导致您不愿意再继续履行这份合同,那么从法律上来讲,定金通常将不会予以退还。除非,这种情况符合该份合同中所制定的特定的退还条件,且此等条件已经得到满足,这样的话,定金便有可能会得到返还。此外,倘若买卖双方能够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之上达成一致意见,选择解除这一合同,那么也存在着定金得到退还的可能性。总的来讲,判断定金是否能够被退还,我们需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到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表现情况。
签署购房意向书并付定金时,需明确房屋信息、价格、交易方式、交房时间及定金性质(立约或订约)。明确违约责任,书面记录所有协议。我们的建议咨询律师,确保条款合法,保护个人利益。
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其一季产值的1/3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在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前,买方一般先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认购书虽然是临时的,但也具有法律效力,其实可以对当事人利益提供保障的。不过需要在签订购房认购书的时候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才行。那到底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签购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般来说要注意下面两点:
一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条款内容的约定要合法有效。尽管预订书的条款比较简单,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并不简单,这也是为何房屋预订纠纷比较多的原因。因此,购房者和开发商在预订书中约定的条款要合法有效,如定金或订金的处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等,这些约定如违反有关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范围,则都是无效的。
二、签商品房认购书要注意什么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正式的房地产买卖、租赁等合同前,又订立《意向书》、《预订书》等的,如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权利义务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该《意向书》、《预订书》等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可见,临时认购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随便签订,否则将会严重影响你的利益。签署购房临时认购书之前应注意: 要对开发商有个基本了解,做到“一看、二问、三查”。
“一看”是看发展商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及补充协议、该块土地的房地产证、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
“二问”是在看的过程中,其实可以对自己不甚清楚或有疑问的地方及时向发展商、代理商的销售人员进行询问。其次,还其实我们应当多问问同一楼盘的其他业主,包括不同时间购房的业主,以期核对别人所获得的信息及看法与自己有何不同。在对某些购房所涉及的专业问题或法律问题不能肯定时,还可向律师等专业人士咨询。
“三查”是尽可能多地调查了解发展商及该楼盘的相关信息,包括发展商经营业绩、资金状况、商业信誉、以往售楼纠纷情况等。
要细审《认购书》条款。《认购书》中至少应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否则《认购书》没有产生效力的事实基础。实际上,只要《认购书》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并生效后,在与正式合同没有冲突的情况下,他其实可以做主合同的补充。
实践中,签订购房认购书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须程序。因此,有的人在购房的时候就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但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协议,对于购房者来讲,想要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利益,就必须要在签字之前,尽可能的注意其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