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土地纠纷的案子为什么法院不受理)
导读:如果遇到法院拒绝受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情况,我们需要先搞清楚原因。可能是因为文件不全、不符合起诉标准,或者这个案件不归这个法院管辖。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
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导读:如果遇到法院拒绝受理土地纠纷案件的情况,我们需要先搞清楚原因。可能是因为文件不全、不符合起诉标准,或者这个案件不归这个法院管辖。收到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书后,我们要仔细阅读裁定书上的理由。如果我们有异议,觉得裁定书的理由不成立,我们其实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更上一级的法院提交申诉,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一、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案件怎么办
若您的土地纠纷遭到法院的拒绝处理,您应该首先弄清楚法院为何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可能是由于您提交的相关文件信息尚未完备,或者无法满足原告方提起诉讼的标准要求;
亦或是所涉及到的纠纷问题并不属于法院的管辖权限范围内。
当遇到此类情况时,我们的建议您向法院索取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文书,仔细阅读其中阐述的理由和依据。
假如您对法院的这一决定持有异议,觉得其并不合理,您有权在法律限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其实我们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其实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土地纠纷法律程序如何走
1、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引发的争议,其实我们应当首先由相关当事人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通常在产生纠纷之际,首要且最为常见的方式便是通过协商来达成共识。
在此过程之中,当事人需保持冷静与理智。
2、若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有权介入进行调解,并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权属地界协议书。
若争议双方仍未能就协商结果达成一致,则应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有调解之责,同时也应秉持公正、平等之原则,对双方进行妥善处理。《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
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
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之间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由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处理决定。
三、土地纠纷法院不按事实判怎么办
若您认为关于土地纠纷方面所引发的法院裁决未能准确地根据客观事实,那么您可深入研究以下几种途径,它们都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并可对此类问题予以有效处理:首要之举是,在法院裁判文书送出之后,您有权享受法定的期限内对该份裁决提出上诉。在进行上诉过程中,务必准备充足的证据资料,并以简洁明了的方式阐述原审裁决在事实认定上出现错误的具体原因及相关依据。其次,倘若裁决已经正式生效,您仍然拥有申请再审的权利。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再审申请有着严格的条件与期限规定,通常情况下,您需要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这些证据必须具备足够的力度去推翻原先的裁决结果。此外,您还其实可以向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但是同样需要有明确的法定事由以及充足的证据作为支撑。总而言之,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务必遵循合法、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若土地纠纷遭法院拒理,应先明原因:或文件不全、不符诉标,或不在其管辖。获不予受理裁定后,详阅其理据。若有异议,认为不当,可于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请申诉,维护自身权益。
法院受理土地纠纷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写出书面起诉状并交纳诉讼费用,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2.案件送到审判庭后,由主审法官审查,告知当事人审理法官和审判纪律、回避程序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规定一定的举证期限;1.当事人写出书面起诉状并交纳诉讼费用,在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案件送到审判庭后,由主审法官审查,告知当事人审理法官和审判纪律、回避程序并送达相关诉讼文书,规定一定的举证期限;
3.开庭审理并查清事实;
4.依法判决并制作裁判文书;
5.二审,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
6.执行,对于生效裁判文书,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纠纷的特点
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③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④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其实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3、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