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赔偿不满意会强拆吗(不同意拆迁政府能拆吗)
导读:在一般情况下,拆迁赔偿不满并不直接引发强拆。拆迁必须合法合规,要确保被拆迁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是不能擅自进行强拆的。但是,如果是为了公...
拆迁赔偿不满意会强拆吗
导读:在一般情况下,拆迁赔偿不满并不直接引发强拆。拆迁必须合法合规,要确保被拆迁者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是不能擅自进行强拆的。但是,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并且已经完成了法定程序,比如经过法院裁定,那么就可能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一、拆迁赔偿不满意会强拆吗
在多数情况下,仅仅是由于对拆迁赔偿结果感到不满而引发的争议,并不会导致房屋遭到强行拆除。拆迁过程其实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秉持着合法、公平以及公正的原则,以确保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若拆迁方未能与被拆迁者就相关事宜达成共识,则不得擅自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然而,若拆迁行为符合公共利益需求,并且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如经由法院作出裁定等,那么在此种情形下,依法进行强制拆除也是有可能发生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其实我们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拆迁赔偿不合理能打官司吗
对于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员之间或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员以及他们各自所聘请的房屋租赁人未能在协商后达成安置协议,进而对其产生的补偿安置争议,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审理,而会告知相关各方有权依照《拆迁条例》的规定,向指定的主管部门提交裁决请求。
若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员及房屋租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无法达成共识,经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后,该事件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定。
负责执行这一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为州、市一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设立的。
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本身就是被拆迁方,那么裁决责任则归属同一级别的政府机构。
裁断的具体内容将包含赔偿方法与金额、安置用房的大小和位置、迁移的时间限制、迁移过程中过度的方式和长度等等。
裁决的决定必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其实我们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拆迁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在遭遇拆迁补偿行为不合理的情况下,您有权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手段来保障自身权益。首先,您可选择向作出拆迁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其对赔偿决定进行重新审视与评估。其次,若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其实可以考虑提起行政诉讼,将争议提交至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拆迁通知、评估报告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以便于证明您的合法权益确实遭受了损害。此外,请密切关注与拆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动,确保您的申诉理由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最后,我们强烈我们的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共同制定详尽的维权策略,从而提升维权行动的成功几率。
大多数情况下,拆迁赔偿不满争议不直接导致强拆。拆迁须依法进行,保障被拆迁者权益,未达成共识不得擅自强拆。但符合公共利益且完成法定程序,如法院裁定,则可能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首先想到的就是更换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自己另行委托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或者针对评估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这种方式并不是法定的解决争议的途径,实践中并不许可。拆迁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而在具体赔偿之前,需要先对被拆迁的土地、房屋等进行一个价格评估。但要是当事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律图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1、拆迁评估指的是什么?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2、评估价不高,自己找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其实可以吗?
不其实可以,因为这样是不会被拆迁人认可的。
3、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其实我们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其实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其实我们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其实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其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其实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复核的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从上文其实可以看出,被拆迁人肯定是先自己的房屋能够评估一个好价格,最好是价格越高越好,但往往评估机构认定出来的价格会差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其实可以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详细的解释,申请复核评估。更多具体相关知识您其实可以咨询律图日照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