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导读:共同海损须满足四要素:风险显在且真实,涉及船舶和货物运营商双方利益,支出为额外负担的专项费用,且救援行动主动、合理且独特。非实际风险或预期事故不计入。一、...
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导读:共同海损须满足四要素:风险显在且真实,涉及船舶和货物运营商双方利益,支出为额外负担的专项费用,且救援行动主动、合理且独特。非实际风险或预期事故不计入。一、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以下为构成共同海损所需具备的四项要件:
其一,共同海损的风险必须显而易见且真实存在,仅凭臆测主观而来的潜藏隐患或可预知的典型事故所酿成的损失均不可归入共同海损范畴;
其二,共同海损的危机必须关乎两方利益,即船舶及货物的运营商们,如船舶航行过程中的触礁事件,将涉及到双方的共盈;
其三,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必须是额外附加的,换言之,需支付的款项其实我们应当是船舶运营一般开支之外的专项费用,用以排除潜在风险带来的危害;
其四,救援行为必须是主动实施、合情合理、极具个性特征的。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二、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在认定是否构成共同海损时,需满足如下几个必备条件:首先,共同海损的威胁须为真实且不容忽视;其次,此等威胁必须影响到船舶及货物的各方利益,是双方共同面临的风险;再者,支付的任何相关款项均其实我们应当是额外的支出,即超出了船舶正常营运所需的范围,旨在消除或减轻威胁的影响;最后,所采用的相应救助手段须为明智理性,牺牲亦应有其独特之处。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的界定,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应具备以下四个关键要素:首先,存在明确且真实的风险;其次,该风险其实我们应当同时涉及船舶及货物运营的各方当事人的权益;接着,相关的支出应是明显超出正常范围的特殊费用,且仅限于对于已发生的损失进行救助所产生的费用;最后,必须是由当事人主动采取的、合理且具有唯一性的救援行为。对于那些并非实际发生或者预见得到的风险或意外事故,不应被视为共同海损的范畴。
共同海损的条件有哪些
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一、共同海损的条件
①船舶在航行中行将受到危险或已遭遇海难,情况急迫,船长为维护船货安全而必须采取措施。
②海难与危险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推测的。
③共同海损行为一定是人为的、故意的。
④损失和开支必须是特殊的。例如船舶顶强风开船,机器因超过负荷受损,不属于共同海损;而若船已搁浅,为脱浅而使机器超过负荷受损,则属于共同海损。
⑤所采取的共同海损行为必须合理。
⑥为了共同的而不是船方或某一货主货物单独的安全。
⑦属于共同海损后果直接造成的损失。例如引海水灭火,凡有烧痕等的货物再被海水浸坏不算共同海损,原来完好而被海水浸坏的货物的损失应计入共同海损。
⑧共同海损行为原则上应由船长指挥,但在意外情况下,例如船长病重、被俘,由其他人甚至敌国船长指挥,符合上述7个条件,也算共同海损。
二、共同海损的相关规定
共同海损的牺牲由船舶、货物与未收运费三方按比例分摊。
一船舶共同海损的金额的确定
1、 按照实际支付的修理费减去合理的以新换旧的扣减额计算;
2、 船舶尚未修理,按牺牲造成的合理贬值计算,但不得超过估计的修理费;
3、 船舶发生实际全损或者修理费用超过修复后的船舶价值的,共同海损牺牲金额按照该船在完好状态下的估计价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估计的修理费和该船舶受损后的价值的余额计算。
二货物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1、 货物灭失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加运费、减去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
2、 货物损坏的,在损坏程度尚未达成协议前出售的,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
三运费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的确定
按照货物遭受牺牲造成的运费的损失金额,减去为取得这笔运费应支付但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营运费用计算。共同海损其实我们应当由受益人按照各方的比例合理分摊。
1、船舶因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值,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2、货物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减去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已出售的,按照出售净得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旅客的行李、私人物品不计算分摊共同海损;
3、运费共同海损的分摊,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回的运费,减去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事故发生后,为完成本次航程所支付的营运费用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共同海损的条件有七个,比如共同海损的危险是真实的,其行为是人为的、合理的等等。而且政府对共同海损金额的估计也有相关规则,其中如何扣减,如何计算差额都有具体的规定。共同海损经常发生在海上,工作人员在面临航海风险的同时,还要保持头脑冷静。如果你想继续了解共同海损的其它知识,其实可以登录律图网站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