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全家迁出农村的(现在变成非农户口了,我原来土地还能办土地确权证吗)
导读: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户口仍在农村的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农户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家庭承包户,所以,其家庭承包地要据实进行...
农户全家迁出农村的
导读: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户口仍在农村的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农户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家庭承包户,所以,其家庭承包地要据实进行确权登记。如今的社会,不是以前,农村里的年青人,甚至老年人都频繁地往返于城市和乡间,农忙时种点地,农闲时就去城里挣钱。其中有干得好的,干脆将全家迁入了城镇,或更大的城市甚至去国外居住。那么就有个问题,农户全家迁出农村的,其原有的家庭承包地还其实可以登记确权吗?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这里面的问题。
一、农户全家迁入小城镇居住,户口仍在农村的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农户户口未迁出,仍然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属于村集体内部的家庭承包户,所以,其家庭承包地要据实进行确权登记。而对于在小城镇落户的,按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也其实我们应当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按承包方的意愿进行确权登记。
二、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 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承包户已经不属于村集体成员了,所以其承包期内的耕地和草地要交回发包方,发包方也要依法收回其承包地,不予确权登记 。
三、农户全家迁入国外的 这种情况虽然少,但在发达地区是有的,按我国法律,其承包地要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已经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流入方只能登记确认经营权。
现在,国家对于进城居住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的,也有一定的相关政策,迁入城镇买房的视情况还会有补贴。所以,是否要迁出农村到城市居住,还应适个人的情况而定。
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离婚登记不是必须在原登记机关的。在我国的离婚登记的程序性规定中,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其实我们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其实我们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一、离婚登记必须在原登记机关吗?
办理离婚不是必须要到原登记地点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可以去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带上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及身份证即可,如果都在异地,也其实可以在常住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经过工作人员询问后,符合条件的颁发离婚证。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其实我们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手续是怎样的?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哪些情况下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如果走协议离婚,则需要去婚姻登记机构办手续。办离婚,不需要去原来登记的地点处理。双方其实可以去任何一方常住地或者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提交身份证、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