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最新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导读:关于河南省工伤九级赔付标准争议的处理策略探讨如果在工伤赔偿方面产生了纠纷和争议,此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方案来予以解决。其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
河南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导读:关于河南省工伤九级赔付标准争议的处理策略探讨如果在工伤赔偿方面产生了纠纷和争议,此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的方案来予以解决。其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争议时,双方其实我们应当首先尝试进行友好沟通与协商,协商不成时则其实可以寻求所属地方政府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帮助,以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一、河南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有异议怎么办
河南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产生异议如何应对
当遇到关于工伤索赔存在争议的问题时,其实可以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方式进行解决:
首先,若争议内容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那么就其实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化解矛盾:
(1)双方当事人其实可以先行友好协商试图达成共识;
(2)如果无法自行协商解决,则可寻求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协助;
(3)最后,如依然陷入瓶颈,还其实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在仲裁结束之后,如对裁决结果仍有异议,可依据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如争议对象为劳动者与工伤保险基金,则可参照上述方式分别于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和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寻求帮助。按照规定,其实可以选择向这两个职能部门提交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请求以期待得到合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其实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其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河南省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对于鉴定结果属于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其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将按照其应得收入的21至27个月比例进行发放;
而对于五级至十级的工伤员工而言,他们所能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额度则为相应等级基础上的6到16个月不等,这个额度以上一年度所在统筹区域内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方面,同样以该区域内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参照,具体发放数额根据伤残级别不同分别对应的发放时间为:
从第五级到第十级分别为56个月、46个月、36个月、26个月、16个月以及6个月。
值得提醒的是,在参与了一次性质性的取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情况下,关于工伤保险的相关权益也会同时终止,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提供任何相关的工伤待遇。《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照《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4年以上、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的80%支付;依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其按照失业保险规定领取其实我们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人员,用人单位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工伤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河南省工伤10级伤残赔偿标准有几种
在河南省范围内,关于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方式有着明确而细致的规定。
主要涵盖以下几种方式:第一种,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此款费用根据劳动者的个人工资标准核算,计算额度为七个月。
第二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份额,这部分需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第三种,即停工留薪期间的工作收入维持,按照原先工资福利待遇给予保障。
第四种,医疗付款费用,包含但不限于X光拍片、住院餐补以及护理人员报酬等,均依据实际产生成本认定。
第五种,若该事故导致劳动能力下降,或需配置辅助器具以帮助恢复正常生活,将会有相应的辅助器具费用作为补偿。
除以上基本项目外,如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职工需进行长期生活护理,还将根据其需求提供生活护理费用。
此外,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会因为职工个人工资、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水平及实际医疗费用支出等多种因素而有所不同。
面对河南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的异议,应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或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仍有异议,可依法提起诉讼。若争议涉及工伤保险基金,可向工伤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政府法制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最新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近年来在交通事故中伤残的人不在少数,交通事故中伤残的其实可以获得伤残赔偿金等,交通事故伤残等级最高是一级,最低十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根据地区不同而不同,本文主要介绍了最新河南省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详情请看下文。
一、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其实我们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其实我们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误工时间。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误工时间一般其实我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其实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影响正常工作的,仅计算就诊、换药当日的误工费;
受害人伤情轻微无须住院治疗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实际痊愈之日计算;受害人出院时伤情仍末痊愈的。误工时间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伤情实际痊愈之日计算。
受害人受伤致残的,误工时间一般自因伤情停止工作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计算。
受害人因受害经医疗无效死亡的,误工时间自因伤停止工作,之日起至死亡之日止计算。
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丧失的田定收入额计算;但实际收入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五倍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除固定收入外还有其他不固定正当收入的,应参照受害前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一年至三年的平均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行业或相近行业同等劳动力上一年度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因没有工作或因离退休而主要从事家庭劳动的,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居民平均收入计算。
从事农业生产因伤害导致农忙期间误工的,其误工费参照当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两倍计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2013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
三、护理费
护理费是指因护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误工损失或雇用必要的护理人员所支出的费用。
计算护理费应考虑护理人数护理时间和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
一护理人数。一般不得超过二人,未住院或出院之后仍有护理必要的,护理人员为1人
二护理时间。限于受害人因伤害所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期限。
三护理人员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般应参照受害人误工费正当收入标准进行计算;雇人护理的,护理费的赔偿额按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认。但劳务费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县市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服务业平均收入的两倍;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对于要求护理费的,在住院期间一定要求医生出具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需二人护理的一定要在护理证明上注明需要二人护理。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请求赔偿今后护理费的,其实可以按照其定残时的实际年龄与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期望寿命的差额年限计算护理期限,但最低不少于五年,最长不超过20年。已判付安装功能性假肢费用的,不考虑今后护理费。
根据司法解释: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支出的合理补偿。
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实际住院时间为基础,参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包干标准为:省内出差每人每天30元;省外出差每人每天50元。
五、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法院其实我们应当根据其伤残情况以及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赔偿。
营养费的赔偿数额一般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计赔营养费的时间,以恢复伤情需要补充营养的实际期限计算。但计赔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六、交通费、住宿费
就医交通费、住宿费是:指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必须乘车、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费用。
一就医交通费一般以交通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交通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对硬卧以上火车票费及飞机票费,按硬卧票费认定;对二等舱以上船票费,按二等舱船票费认定;但受害人因伤情严重需紧急抢救而必须乘坐飞机或包车入院或转院所支付的交通费,其实我们应当给予合理赔偿
二就医住宿费。一般以住宿费票据的实际数额予以确认,住宿费的票据应与就医及转院的时间和次数相一致。
住宿费每日的赔偿数额,最高不得超过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的每日住宿费标准。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接受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受害人本人以及护理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根据07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其实可以参照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每人每天限额150元凭发票赔偿。
七、残疾用具费
残疾用具费是指残疾者为恢复肢体功能或弥补伤害所造成的身体缺陷而配置功能性或装饰性残疾用具所支出的费用。
受害人请求残疾用具费赔偿的,其实我们应当提供医疗单位或假肢配制单位的证明或鉴定意见。残疾用具费的计赔数额一般按普通型国产器具的同类产品的合理价额确认;更换残疾用具的次数,应参考有关部门的专家证明,并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情况及受害人的余命年限加以确认。
为配备残疾用具所必须支出的交通、住宿等相关合理费用,亦应予以适当补偿
身体伤残的程度已丧失安装假肢的条件而要求赔偿安装假肢费的,不予支持。
要求赔偿的安装假肢费数额,必须以受害人就地就近的残疾用具配制单位的普通性国产器具的价格为准加以确认;以大陆以外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价格为准确认的赔偿数额一般不予支持,但该数额低于普通性国产器具价格的除外。
八、九级伤残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其实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伤残赔偿金,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定残时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增加一岁便在二十年的基础上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伤残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提醒:2013年河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8475.34元/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627.7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821.98元/年。一般情况下九级伤残赔偿金根据河南省2014年的标准计算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475.34元/年,计算4年是33901.3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98.03元/年,计算4年是89592.12元。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侵害自然人健康权但末致残以及侵害自然人其他权利或法益有必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统称为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其实我们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依侵权人的过错、侵权行为的情节、影响和后果以及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程度并结合当事人双方的特定社会状况及加害人的认错态度等因素酌定。
根据河南省各地法院在实际案例中判决的情况,为充分维护交通事故受害人一方的合法权利,本我们的建议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其近亲属其实可以所考虑一下因素:
一、赔偿义务人是单位还是个人,对方是单位的特别是从事经营的单位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如果对方是个人还有考虑对方的收入水平,对方收入高的其实可以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
二、赔偿义务人在交通事故中责任的大小。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在交通事故中所负责任的大小,赔偿义务人负全责、负主要责任或者负同等责任的,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赔偿义务人负次要责任的或者不负责任的,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三、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高的或者较大城市的,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生活水平比较低的或者县城的,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属于城镇居民的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多赔偿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其实可以考虑要求对方少赔偿一些。
河南鑫苑律师事务所朱军律师我们的建议,在地级以上城市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其实可以考虑在5000—10000元之间要求;在地级以下城市或者农村受害人因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精神损害赔偿其实可以考虑在5000—1000元之间要求。
十、定残后的治疗费用
受害人定残后,请求今后治疗费的,一般不予支持。受害人虽未定残但以出院后尚须继续治疗为由仅凭医院证主张赔偿今后治疗费,依该证明不足以确定今后治疗费用的,一般不予支持;但其起诉后在诉讼期间又发生的治疗费用,有相应证据支持的,可按医疗费的标准审查计算。
十一、除以上各项费用外,受害人请求赔偿的其他费用,经审查确有赔偿必要的,也应给予合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