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蓝箭律师网首页
  2. 债权债务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导读: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因工致残后,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者,可依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工伤保险基...

导读: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因工致残后,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者,可依规与用人单位解...更多法律知识,小编为你整理了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

导读: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因工致残后,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者,可依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会负责向该劳动者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

当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伤残并被评估定位于五到十个等级之间时,根据本法规的明确规定,在他们选择解除或结束与用人单位的雇佣关系之际,工伤保险基金将负责支付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则需承担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具体如下:五级伤残者可获得20万元的补偿;六级伤残者可获得16万元的补偿;七级伤残者可获得12万元的补偿;八级伤残者可获得8万元的补偿;九级伤残者可获得5万元的补偿;十级伤残者可获得3万元的补偿。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同样有明确规定:五级伤残者可获得9.5万元的补偿;六级伤残者可获得8.5万元的补偿;七级伤残者可获得4.5万元的补偿;八级伤残者可获得3.5万元的补偿;九级伤残者可获得2.5万元的补偿;十级伤残者可获得1.5万元的补偿。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其实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八条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十级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打到谁卡里

关于您关心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发放方式,我们进行了详细说明,这笔款项会直接汇入在工伤待遇审核表中所填报的相应账户中。

请注意,该表需由员工本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以示确认,因此,受益人的姓名和账户信息均经过双方明确无误的确定之后才能生效。

若在表格中填写的账户为公司名称,则相关资金将打入公司账户;

反之,填写员工账户信息的话,这些费用将会直接进入到员工的个人账户之中。

接下来,我们将针对申请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所需准备的必要资料进行详细介绍:

(1)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评定意见书;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医疗服务发票及其附件清单;

(6)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款本/卡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务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上一年工资赔偿吗

针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核算标准问题,这显然不能仅仅以受雇者在上一年度所领到的工资为唯一考量因素。

实际上,它通常与劳动者的个人薪资水平相关联,然而具体的运算方式则会因为伤势程度及劳动能力程度的不同而产生变化。

对于此类工伤事件中的受害员工而言,他们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基数通常是基于其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

这里所提到的“本人工资”,是指在工伤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前的十二个月内,该名员工每月实际领取的工资总额。

若该员工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超过了所在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他将被视为按照该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三倍进行计算;反之,若该员工的个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所在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那么他将被视为按照该地区全体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六成进行计算。

总的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得分情况具体分析,需要结合对应的伤残等级以及符合条件的工资标准来予以确定。

根据伤残等级,劳动者解除或结束雇佣关系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数额为:五级伤残9.5万元、六级伤残8万元、七级伤残4.5万元、八级伤残3.5万元、九级伤残2.5万元、十级伤残1.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根据当地的基本工资水平和发展水平进行确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直接计算及发放。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实可以由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申请,审核通过及资金到账后转给员工,也其实可以员工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工伤赔付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准备以下资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单位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工伤认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职工本人在深开户的四大国有银行中行、工行、农行、建行其中一家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具体赔多少需要参考地区规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工伤保险条例》对伤残补助金的支付标准作出如下规定: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上述规定,伤残补助金的计算以伤残等级为依据,伤残等级按一至十级划分,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标准也按一至十级相区分,以本人工资为基数,乘以一定的月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附则的规定,该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赔偿标准:

1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2要求:第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其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其实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工伤保险条例》中写明是第三十九条,不是三十七条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格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利益的,因此作为劳动者的我们如果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伤残的情况,其实我们应当及时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相关拓展阅读

江苏省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 导读:江苏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数额依据相关法规,员工在因工致残后,经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等级者,可依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在此过程中,工伤保险基...更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江苏是多少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并不代表蓝箭律师网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包括不限于图片和视频等),请邮件至37918493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微信号:CHWK6868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