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何关联(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何区别)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内在联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预售房源之时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该交易将无法进入后期的房产证申请阶段,因为预售证的取...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何关联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所有权证书的内在联系若房地产开发商在出售预售房源之时未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则该交易将无法进入后期的房产证申请阶段,因为预售证的取得需具备以下关键要素: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基本文件,而适时办理房产证亦需要以上证书作为支撑。一、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证有何关联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证的法律关联性探讨
若开发企业在出售期房之际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则此项交易将被禁止进行,因为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书前,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必要条件。而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时,亦须提供以上四种证件以供审核。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二、商品房预售定义是什么?
在房地产贸易领域,商品房预售又称为商品房预售、楼宇期货交易以及楼花买卖等诸多概念。
此类交易方式旨在使买房者提前支付定金或者预付账款,从而在不久的将来实现获得现房的愿望。
实际上,商品房预售其实可以看作是一种类似于期货的交易方式,所买卖的仅仅是针对某个特定房屋的期货合约。
相对于已经完工的房屋出售,这种交易方式已经成为了我们国家现行的商品房市场中最为主要的两大房屋销售模式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商品房预售属于一类附带期限的交易行为。
具体表现为,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合同时会以一个明确的期限作为依据,同时将该期限的到达视为商品房买卖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生效或失效的重要依据。
另外,商品房预售亦具备极强的国家干预性质。
鉴于预售商品房并不涉及房屋的实体交易,实际的房屋交接工作尚待完成,国家为此强化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化监管力度。
我国相关法规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资格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并且强制要求在预售合同签定之后,必须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其实我们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三、商品房预售无效合同有哪些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问题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开发商在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那么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其次,如果预售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例如存在着非法的目的或者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那么这样的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再次,如果一方当事人采用欺诈、胁迫的手段来签订合同,并且这种行为已经严重损害到了国家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着恶意串通的现象,导致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了损害,那么这样的合同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最后,如果合同的表面形式是合法的,但是其背后却隐藏着非法的目的,那么这样的合同同样会被判定为无效。我们需要认识到,当合同被判定为无效时,其法律效果是从合同成立之初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其实我们应当将从合同中获取的财产予以返还,同时对于有过错的一方,还需要对另一方因为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品房预售合同与房产证的法律关联密切。开发企业未获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期房,需先取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及施工许可等证件。办理房产证时,同样需提交上述证件进行审核,确保合法合规。因此,预售合同的有效性与房产证办理密切相关。
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何区别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2、承担的风险不同。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其实可以立刻交房。一、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现售有何区别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
1、销售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
2、承担的风险不同: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相比于商品房现售存在更大的风险。
3、交房时间不同:商品房预售时房子还没有修建完成,是在合同时间内修建完成再交房;而商品房现售签完合同就其实可以立刻交房。
二、商品房现售的条件是什么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这个条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
2、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的用地合法。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规划、建设手续合法。
4、已通过竣工验收。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符合工程建设质量标准。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主要为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主要为了确保现售商品房达到基本使用条件。
7、物业服务方案已经落实。主要为了避免商品房销售后产生纠纷,同时物业服务也是买受人决定是否购买商品房的因素之一。
另外实际操作中,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时应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即取得大产权。
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政策,商品房预售其实我们应当具备五证才其实可以。五证具体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县市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颁发。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是开发商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县市级城市规划部门核发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