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如何追责(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
导读:开发商的欺诈性购房行为的法律追责分析首先,我们其实可以考虑通过采取民事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然而值得强调的...
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如何追责
导读:开发商的欺诈性购房行为的法律追责分析首先,我们其实可以考虑通过采取民事协商的方式进行调解处理,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各级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在进行投诉之前,消费者其实我们应当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一、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如何追责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时,应如何追究其法律责任?
首先,其实可以选择通过民事协商来寻求调解解决方案,倘若调解宣告失败,消费者则可向各级别消费者协会提出投诉申请。在此过程中值得关注的是,在投诉之前,消费者需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具体包括撰写并提交给消协一份详尽的书面投诉文件,且文件必须由投诉者本人亲自签署确认;同时,还应提供足以支撑消费者投诉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发票、购房合同等,或当时与开发商达成的各项协议,只要手头拥有的任何证据都应尽量准备齐全。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开发商卖房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怎么办
若您发现出售房屋的合同违约金约定过低时,这是有权利求助于法院或仲裁机构并请求对其进行适当增补的。
按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低于实际造成的经济损失,那么人民法院或是仲裁机构将可依据申请方所提出的请求,对违约金数额进行适度的提升;
同时,若是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亦有权根据申请方的请求,对违约金数额进行相应的调低下调。《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其实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其实我们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其实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其实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其实我们应当履行债务。
三、开发商卖房违约退房如何处理
在面对开发企业违反购房协议而欲进行退房处理时,您其实我们应当首要审阅并理解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责任条例,明确划定出开发企业其实我们应当承担何种违约情况及其所应担负的相应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需要尽可能地搜集并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合同文本、支付款项的收据、开发企业针对违约事宜的正式声明或者相关的通信往来等等。随后,您应该以书面形式向开发企业提出解除购房合同的意向,并明确列举出其具体的违约事实以及自己对退房退款以及违约责任追究的诉求。如果开发企业对此表示异议,您有权向您所在地区的房地产管理监管机构进行申诉投诉,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在诉讼过程中,您其实可以提出主张索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款项、根据贷款利率计算出的利息损失,赔偿由其违约行为产生的经济损失,诸如房屋价值的增值收益减少、装修改造费用的损失等等。同时,您也其实可以要求开发企业支付包括诉讼费在内的合理律师费等额外费用。
选择民事协商寻求调解,若失败则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投诉前需准备详尽的书面投诉文件并亲自签署,提供支撑投诉主张的证据,如发票、购房合同或与开发商的协议等,尽量准备齐全。
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力。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5、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在商品房买卖中,如果开发商存在欺诈,而购房者又没有识别出来,则会给购房者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呢?相信很多人在方面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律图小编为你做解答吧。
一、如何认定开发商卖房欺诈行为
对于商品房这一较为特殊的商品而言,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环节多、价格高等特点,不能简单轻易地把某些开发商的行为定性为“欺诈”而要求其双倍赔偿。那么,哪些行为其实可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行为中的“欺诈行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以下情况其实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
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3、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4、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房屋的;
5、虚标最低价、清盘价等欺骗性价格进行销售的;
6、故意隐瞒开发商真实身份,或冒充其他开发商名义销售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8、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对商品房做不可实现的虚假宣传的。
如果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的过程中出现以上几种情况的,并且开发商是故意或明知的,购房者其实可以以开发商作出欺诈行为为由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要求其双倍赔付。
二、怎么防范开发商卖房欺诈
首先,客户选择房源主要还是强调位置,各人可能对某些特定区域有特殊的喜好,所以对广告中的位置示意图要多加留意。附近是否有较理想的生活环境、交通便利程度、小孩上学问题等。有些远郊区的房子虽然价位低廉,但生活配套设施差,住起来不方便,购置此类房还是要仔细考虑。
其次,要注意房子价位的标识。现在开发商打广告时,往往按最低起卖价打,有些是层次朝向较差的广告户价位,此类房型价格较低,但多数房型定价要远高于起价。
再次,客户选购房屋,尤其在选购期房时,应对发展商及承包商的实力多做考察。实力强大的发展商是一种信心的保证,他们资金雄厚、信誉高、经验丰富。购买有实力的发展商开发的房产,客户的风险就小。此外,实力发展商对建筑商的选择也要求较高,故好的建筑公司开发的房产优良率高,客户也能买到放心房。
最后,还应留意房产广告上是否注明优惠折扣。一般对于一次性付款,发展商针对不同施工进度,总会有一定的折扣优惠,您也其实可以根据广告注明的条件,决定采用何种付款方式。
购房欺诈在房屋买卖中是极为恶劣的现象,我国法律也严厉打击欺诈行为,但这也没能完全阻止一些利益熏心的开发商在房屋买卖中欺诈消费者。因此,人们在买商品房时,都谨防开发商卖房欺诈,对于开发商的一些不太正常的行为,购房者不要轻易相信开发商的解释,谨慎辨别。